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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改革文件_我国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有哪些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2月28日 07:17 56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改革文件_我国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有哪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改革文件_我国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有哪些

1.新政府会计制度怎么执行?
2.我国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有哪些
3.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内容研究
4.政府会计的改革

新政府会计制度怎么执行?

新政府会计制度怎么执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部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不再执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科学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和建设单位等会计制度.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要求,保障政府会计制度转换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统一政府会计制度是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在要求,对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会计制度转换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学习宣传,实现平稳转换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确保全体财务人员理解并掌握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和有关规定(相关文件可在财政部或部财务审计司外网网站自行下载)的内容要求.要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的研究,梳理本单位在制度转换和执行中的难点和问题,结合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提出解决问题方案,部鼓励和支持各单位提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部将组织对部属一级单位财务人员和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并同步推进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与财务审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三、完善内控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以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建立与政府会计制度相适应的管理及内部控制机制.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核算内容,并完善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绩效管理与评价、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政策的协调机制,全面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新政府会计制度需要关注哪些?

(一)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

《制度》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所谓"适度分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双功能",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通过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要素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通过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要素进行预算会计核算.二是"双基础",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是"双报告",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所谓"相互衔接",主要体现在:一是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进行"平行记账".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也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二是财务报表与预算会计报表之间存在勾稽关系.通过编制"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调节表"并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二)统一了现行各项单位会计制度.

《制度》有机整合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机构、地勘单位、测绘单位、林业(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在科目设置、科目和报表项目说明中,不再区分行政和事业单位,也不再区分行业事业单位;在核算内容方面,基本保留了现行各项制度中的通用业务和事项,同时根据改革需要增加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共性业务和事项;在会计政策方面,对同类业务尽可能作出同样的处理规定.

(三)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

《制度》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全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在会计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说明中着力强化财务会计功能,如增加了收入和费用两个财务会计要素的核算内容,并原则上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增加了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核算内容,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自行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要求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引入坏账准备等减值概念,确认预计负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等.

(四)改进了预算会计功能.

《制度》对预算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以进一步完善预算会计功能.在核算内容上,预算会计仅需核算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在核算基础上,预算会计除按《预算法》要求的权责发生制事项外,均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在核算范围上,《制度》将依法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均纳入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如增设了债务预算收入、债务还本支出、投资支出等.

(五)整合了基建会计核算.

《制度》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和相关预算管理规定,在充分吸收《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合理内容的基础上对单位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进行了规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

(六)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

《制度》将报表分为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两大类.预算会计报表由预算收入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组成,是编制部门决算报表的基础.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和附注构成,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组成,其中,单位可自行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此外,《制度》针对新的核算内容和要求对报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对报表附注应当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对会计报表重要项目说明提供了可参考的披露格式、要求按经济分类披露费用信息、要求披露本年预算结余和本年盈余的差异调节过程等.

(七)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制度》在附录中采用列表方式,以《制度》中规定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为依据,按照会计科目顺序对单位通用业务或共性业务和事项的账务处理进行了举例说明.

新政府会计制度怎么执行?在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就发布了财会〔2017〕25号文件通知,预示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即将开展.真正执行开展的时间定为2019年1月1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需要按照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事务处理.在此,小编还介绍了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关注点.

我国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有哪些

1985年元月21日经第六届人大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会计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关于会计工作基本法律性文件的诞生。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人大五次会计会议做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会计法》,实施范围扩大,会计工作地位与作用突出,更适应我国会计自身改革及在具体事务处理上与国际通行惯例相接轨的需要;还在企业股份制改造,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经济的宏观调控等方面充分发挥会计的作用,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证。1999年10月31日,九届人大十二次会议再次修订了《会计法》,其具体条款的规定更加适合经济发展对会计改革的要求。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内容研究

1.财政部关于印发《**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2号)

财政部于2013年12月24日制定印发了《**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以下简称“新制度”)。新制度为规范**机构会计核算,提高**机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我国**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机构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年1月21日印发了《**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2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衔接规定对**机构执行新制度过程中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基建账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等主要问题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3号)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财政部于近日印发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3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衔接规定对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衔接的总要求、新旧科目转账、补提折旧、基建并账、会计报表衔接等问题做出了全面规定,特别是,专门增大篇幅针对基建并账这一重点、难点问题,从新旧衔接处理和日常并账处理两个方面提供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将为高等学校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提供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确保全国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政策统一性。

3.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4号)

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以下简称“新制度”)。新制度对规范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科研资金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科学事业单位实现内部成本费用管理打下良好基础。为了确保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年1月下旬印发了《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4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衔接规定对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过程中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补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基建账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等主要问题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4〕5号)

财政部于2013年12月27日印发了《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以下简称“新制度”)。新制度适应公共财政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校会计核算,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了确保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年1月下旬印发了《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衔接规定对中小学校执行新制度过程中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基建账并入新账、食堂账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等主要问题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企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近日,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允价值定义,以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一致性;二是规定企业可选择应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计量相关资产、负债、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三是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适用不同的披露要求,以增强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可比性;四是区分持续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规定不同披露要求。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发布实施,对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和深化经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6.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近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与原准则相比较,新准则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明确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并进行了定义,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按照性质进一步划分并分别列报;二是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有关内容,并合理整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财务报表列报的规范性内容,在持续经营评价、正常经营周期、充实附注披露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以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对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和深化经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7.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近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与原准则相比较,新准则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充实了关于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二是充实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辞退福利与职工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并不直接相关,要求明确区分辞退福利与离职后福利;三是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新增了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规范,从而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四是引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职工薪酬准则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对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和深化经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8.财政部 国资委 银监会保监会 认监委关于做好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14〕9号)

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会计管理水平, 2014年1月22日,财政部会同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14]9号,以下简称通知),拟进一步推进2014年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2014年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仍按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两条主线开展,包括37家中央大型企业及金融机构、2013年已参与实施的169家地方国有企业将纳入实施范围,并鼓励各地方财政部门自愿扩大实施范围。通知在明确实施组织、报送时间、程序等基础上,要求中央实施企业尽快形成XBRL财务报告自动化的嵌入式报送,鼓励有条件的实施企业积极探索XBRL技术在内部管理中的应用,并要求所有实施企业使用获得有关权威认证的XBRL软件,以促进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高效化。

9.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发布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同时废止。本次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强调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并在结合国内企业实务需求、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完善了“控制”的定义和具体判断原则;二是将散见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年报通知等文件中有关合并财务报表的条款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整合,以切实加强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10.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单独的合营安排准则,而是将相关内容放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讲解中予以规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营安排日益增多,有必要单独制定一项合营安排准则,以适应企业实务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此,我们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制定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对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等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规范。合营安排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政府会计的改革

伴随市场经济逐渐向全球化方向发展,企业会计准则之中针对公允性限定提出的要求逐渐提高,为了满足当前这一要求,我国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针对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并且逐渐向国际化方向发展,使企业交易及资产与国际市场需求相协同。而当前我国社会环境相对比较复杂,一些企业为创造高效益,触碰法律底线,实施非法操作,而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对企业的要求达到了更高的水平,需要企业确保自身的财务信息有效、真实,能够反映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而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财务审计工作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伴随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企业财务审计工作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和转变。1 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财务审计......

政府会计制度》是政府会计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文件。在目前“准则+制度”体系下,准则更多的关注的是原则性问题,制度则注重具体核算的实务操作。制度共有五个部分,今天先推送第一部分总说明和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的学习笔记。

☆统一了11项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颁布后,将原有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统一了,同时还将不同行业的会计制度包括《医院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测绘单位会计制度》、《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机构会计制度》、《国有林场(苗圃)会计制度》等9项事业单位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全部统一。

☆明确了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不在此范围,仍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新建了核算模式☆

双体系 双基础 双目标

双体系:会计核算具备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和相互衔接。

双基础: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

双目标: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何为“平行记账”☆

所有的业务都需要进行财务核算。

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核算的同时,还需要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会计要素“5+3”☆

双体系下的会计要素

1.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2.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

科目一共103个。其中财务会计体系77个,预算会计体系26个。资产35个,负债16个,净资产7个,收入11个,费用8个。预算收入9个,预算支出8个,预算结余9个。

☆基本建设会计并入☆

在2013年、2014年“基建并入大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直接要求“不再单独建账”。

☆会计科目使用要求☆

1.不影响会计核算的前提下,自己可以增设或者减少部分会计科目。(不适用的可以不用设置,特殊行业的可以自己增设会计科目,例如医院,学校),不能合并某些一级科目。

2.明细科目设置要满足政府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要求,例如,应收款,应付款要按照债权人和债务人核算;收入要按照收入来源分明细核算。

3.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

4.填制会计凭证时,可以同时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者只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但不能只填制编号。

☆报表体系☆

7张报表+1附注

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其中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另外加财务报告体系下的报表附注。

至少按照年度编制。

报表必须是单位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中美政府会计模式比较

会计模式是对一定社会(国家、地区)会计主要特征所做的综合表述与反映。美国政府会计是一种基金会计模式。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E)认为,基金是指“按照特定的法规、限制条件或期限,为从事某种活动或完成某种目的所分离形成的,依靠一套自身平衡的科目来记录现金及其他财务资源,以及相关负债和剩余权益或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一个财务与会计主体。”这表明基金具有特定的目的和用途外,还强调基金被视为一种会计主体,设置相应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科目,并各自有平衡关系。基金会计模式的特点是:(1)政府会计的权益理论是基金论;(2)基金是一种会计主体,主要有政府基金、权益基金和信贷基金三种类型;(3)基金会计确认基础采用应计制会计基础或修正的应计制会计基础;(4)每项基金的财源流入和流出,设置相应的“预算账户”和“实际账户”,将预算纳入会计核算中去。这种会计模式的优点是可以达到控制和检查限定资源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和行政的要求,但缺点是如果基金种类多,会使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都比较复杂,且各项基金不能调剂使用,会使政府单位财务形成浪费。

我国政府会计采取的是一种预算会计模式,其特点是以政府预算为基础,其组成体系应与国家管理体制相适应,每一个预算单位为一个会计主体和报告主体,将政府单位根据机构建制、经费领报关系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这种预算会计模式,是在计划经济前提下的政府财务资源分配与管理方式下建立的。其主要缺点表现在:一是将政府预算与政府具体使用资金的核算割裂开来,预算不能控制具体的财务资源使用,达不到政府预算的目的;二是由财政统一将资金下拨给各政府行政单位分户使用,助长了各行政单位争资金而不注重资金效益和不强调资金管理的现象,不能真正发挥政府财务资源的经济效益;三是政府预算带来严重的主观性,预算不细,目的不强。

从以上比较中可以看出:(1)由于采用的会计模式不同,美国政府会计主体是一种包含各种基金在内的复合主体;而我国政府单位为单一主体,各种基金只是政府单位会计主体的内容,不作为单独的一个会计主体。(2)对我国与美国会计模式的利弊分析来看,我国不宜照搬美国的基金会计模式,应结合我国推行的政府采购制度、部门预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情况,吸收美国基金会计模式的精髓,做到既达到能控制和检查限定资源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和行政的要求,又达到简化美国基金会计模式的目的,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基金会计模式。 中美政府会计规范比较

会计规范是指导和约束会计行为的一系列法规、准则、制度和惯例的总称。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与州和地方政府分享国家政治权力,分别承担各自范围内的受托责任。美国政府会计规范是以准则的形式由民间机构制定,其特征是准则具有开放性,并强调理论研究与实务相结合。联邦政府与州和地方政府会计规范分属于两套规范制定,即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制定原则和准则,规范联邦政府会计;政府会计准则委员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公告、解释和概念公告,规范州和地方政府会计。我国政府会计规范以制度的形式由国家财政部制定颁布,具有指令性、强制性和统一性的特点。政府会计规范由国家颁布的《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组成。其差异具体表现在:(1)从规范模式上看,美国政府会计规范是准则模式,而我国政府会计规范是制度模式;(2)从规范制定机构看,美国是独立的民间组织,属于“社会公认型”,我国是国家政府机构,属于“法规型”;(3)从规范内容的侧重点上看,美国侧重于对外财务报告准则规范,我国侧重于具体业务规范。通过比较,我国应借鉴美国以准则规范政府会计的作法,从制度模式向准则模式转变,从侧重于具体业务规范向具体业务和对外报告并重的规范转变,并完善政府会计规范的层次和体系。 中美政府会计基础比较

会计基础是会计事项的记账基准,即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标准。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现行的《政府单位会计与报告准则汇编》中提出的政府单位会计的12项基本原则。在第8项原则中明确指出:“政府单位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或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来确定财务状况和营运效果。”按照该委员会的解释,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即收入于取得并可计量时予以确认;政府基金与可支用信托基金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确认收支,其余各类业务均采用权责发生制。

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18条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17条均明确规定:“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之所以我国长期以来政府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是由政府会计的特点所决定的。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只确认实际收到的现金或付出的现金的交易事项,并计量某一期间的现金收支差额的财务成果,符合一般人的习惯,会计核算程序比较简便;同时,会计确认数是实际入库的预算资金;便于安排预算拨款和预算支出的进度,并如实反映预算收支结果。但长期的政府会计实践表明,政府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存在明显的缺点或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所有非现金交易不作为收入、支出即时纳入核算,相应的债权与债务也不确认,不能及时完整地反映政府预算管理业绩和政府工作效率;二是收付实现制是一种面向过去的确认基础,并不能提供未来现金流动的信息;三是不能真实地评价和考核政府单位的财务受托责任。正因为如此,收付实现制受到挑战,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政府会计确认基础,客观分析政府会计环境,选择合适的会计确认基础是当前预算会计理论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比较中看出,中美政府会计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其原因是美国政府会计强调交易或事项的实质,而我国政府会计强调与预算保持一致。其实,会计基础应根据经济业务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笔者认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债务总额的增加,政府需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债务收入支出表等报表,以体现政府如何管理公共债务、发生成本和获得的收益。因此,逐步有序引进权责发生制是未来政府会计确认基础的现实选择。 中美政府会计要素比较

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框架。美国政府会计要素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规定有所不同,美国政府机构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基金余额、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五项;其中资产、负债和基金余额是会计静态要素,收入和支出是会计动态要素。由于美国政府会计是一种基金会计,其政府会计要素也就是一种基金会计要素,政府基金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收入和支出;权益基金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基金权益、收入和支出;信贷基金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因其纯属代管性质,则资产等于负债,不涉及到经营成果的计量)。

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均规定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这种会计要素的划分,既符合国际惯例,又考虑了政府会计的特点,还区别于企业会计。一是政府会计不存在所有者权益。对于资产与负债的差额用什么要素来确认,曾经有净资产、基金、基金余额、单位权益等观点,制度最后确定了净资产要素,而采用了“定义反映数量、分类反映内容”的方法。二是没有利润要素。政府会计投资的主要目的是社会效益,不以营利为目的,仅核算收支相抵合的结余,所以没有利润要素。

从比较中看出,中美会计要素的划分是基本一致的,不同的是美国政府会计采用基金会计模式,将资产与负债的差额表述为“基金余额”,而我国政府会计采用预算会计模式,则将其差额表述为“净资产”。虽然“基金余额”和“净资产”在数量上都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但在性质上有所区别。基金余额可以表明政府单位拥有或者控制的经济资源在具体用途上的限制,即是某一特定基金的余额,但净资产却不能表明这种限制。“基金余额”是在实行基金制下采用,全部资产和负债均“基金化”。 中美政府会计报告比较

会计报告通常称为财务报告,是反映政府单位有关财务状况、收支情况、现金流转情况、基本业务情况等的一种书面文件,由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编制财务报告是提供会计信息的基本工具。在美国,政府财务报告

按照编制的时间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中期财务报告是以内部使用者为服务对象的,一般不向外界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则是面向各种各样的信息使用者,因而它的编制应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准则汇编》中指出,政府的年度财务报告由简介部分、财务报表、统计图表三部分组成,其中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财务报表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与基金余额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等。

我国政府会计财务报告,一般称为会计报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分别对其会计报表作了具体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62条规定:“总预算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收支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投放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附表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54条规定:“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从以上看出,我国的政府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必要的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组成。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看出:(1)美国的年度财务报告层次结构清楚,规范内容详细,附财务报表外,还包括简介部分和统计图表部分,这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年度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我国的年度会计报表届时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下达的有关决算规定组织执行,没有对情况简介和统计图表作出要求。但中美财务报告或报表的基本报表中都有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及基金余额变动表。(2)财务报告与财务报表并不是同一概念,建议我国将财务报表改为财务报告,其内容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还可以借鉴美国作法,增加统计图表的内容,以反映政府单位的财务趋势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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