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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_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什么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2月23日 13:17 52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_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什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_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什么

1.集中核算模式下市级局如何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什么
3.如何作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集中核算模式下市级局如何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

烟草在线专稿 引: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集中核算模式下,市级局进一步强化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对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等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2007年开始甘肃烟草实行全面集中核算,陆续取消了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市级公司经营主体地位得到巩固。笔者认为,集中核算模式下市级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 一、建立、健全各项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强化会计监督管理 会计监督职能是会计管理工作的核心,市级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保证会计监督职能有效实施的前提。市级局资金结算中心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在业务运作的过程中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界定岗位职责,明确各会计人员的具体分工,并定期轮岗。从而相互形成制约,保证资金结算中心业务安全平稳运行的同时,提高会计专业化核算水平。 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市级局应多层次、多方面建立各项财务制度,如基础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财务开支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再到明细的市级局内部会计核算流程、会计具体岗位职责分工、差旅费开支及有关事项规定、原始凭证附件粘贴规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实物资产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等办法。通过多维度制度的运行,从而更加强化会计监督管理,有效发挥会计在企业运行中的作用。 二、加强基层报账员的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会计凭证的质量。 实行集中核算后,县级局营销部由报账员负责本单位报账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备用金的管理,保证会计相关资料的完整和备用金的安全等工作。资金结算中心负责对单位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实际工作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光靠财务部门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领导的支持,及各营销部报账员的配合,从而达到更好的为领导提供有用决策、为企业服务的目的。因此,加强基层报账员的管理,对保证会计凭证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加强基层报账员的管理。 1、从报账、审核、支付等方面制定明细流程。 会计人员由于层次的差异及个人理解的不同,往往不同的报账员的在原始凭证的内容、附件摘要、粘贴等方面习惯都不尽相同,在市级局资金结算中心审核时,会出现各种问题,退回去完善不仅不能起到节约企业成本的作用,更影响会计入账的及时性。资金结算中心应平时通过梳理市局及各县区营销部会计凭证业务类型,从①会计核算工作;②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粘贴要求和审核程序;③记账的附件、更正记账凭证的方法、摘要等方面着手,按重要性、频次分类,做出标准细化流程;并针对相关科目涉及的发票及原始附件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出相关规定,从而在全市范围达到统一,使会计基础更加规范。 2、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内部会计培训和外邀专家专项培训。 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会计制度,税收政策信息更新速度比较快,而企业财务人员由于接触面比较狭窄,往往在掌握及理解政策方面比较滞后。通过内部业务能力较高的人员的培训和交流,以及外邀事务所专家对新发布财经、税收政策的宣讲和业务培训,在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同时,以进一步的学与俱进,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为企业提供更有用的会计信息。 3、从思想上树立质量是根基的观念。 会计人员应树立质量是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最基本要求的思想观念。彻底克服应付检查、注重形式的思想,市级局资金结算中心可通过定期对各县区营销部及各部门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进行现场评比的方法,选择会计基础工作做得较好的营销部或部门树立为典型,以达到引导其他营销部或部门推进会计基础规范化合格的目的,带动其他营销部或部门会计基础工作向规范化目标推进。并通过外聘会计事务所的指导,真正按会计基础规范化要求来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执行效果与考核挂钩,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规范资金监管管理,堵塞漏洞。 烟草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所有的业务流程最终会归集到资金流上,资金监管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什么

为适应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当前,基层农发行必须尽快转变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模式,改革管理体制,健全治理机制,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财会管理作为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必须尽快转变观念,调整思路,强化管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一、当前财会规范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会数据真实性差强人意。传统的银行财会工作素有铁账、铁款、铁制度的“三铁”美誉,但深入分析基层农发行财会工作却发现,对负债的会计管理确实很规范、要求很高,而对债权的会计管理就要稍逊一筹,贷款本息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的问题并非罕见。

2、基层农发行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财会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3、“大锅饭”的分配体制影响了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分配制度的落后和不合理严重制约了基层行财会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4、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不够合理。目前各行的规范化考核标准仍实行差错扣分的办法,没有考虑业务量的因素,对风险管理和基础管理扣分标准也没有拉开,所以,考核结果不一定能够准确反映某个行的真实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改进和加强财会规范化管理的思路 切实提高财会数据的真实性。

对固定资产,包括营业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电脑设备、各种车辆等,不论账内、账外全面进行核查登记,彻底弄清单位实际占有或使用的固定资产面积、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产权关系、使用状况等,并进而分析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2、对各项收入和支出核算的准确性进行全面深入的核查,认真清理虚增、虚减收入,乱摊乱挤费用或费用挂账的情况,保证损益结果的准确性。三要将真实性检查制度化、常规化,明确检查的要求和工作纪律,加强检查人员队伍建设,加大违规违纪、弄虚作假问题的查处力度,准确考核各级行经营管理者的业绩,从而为今后保持财会数据的真实性提供保证。

(二)加大财会人员的更新和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业务素质。首先,改善财会人员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试行“内部退养制”,使年龄偏大、知识不能适应财会工作规范化管理需要的,从现有岗位退下来,同时,安排优秀员工到财会岗位。其次,加大财会人员岗前和专业培训力度,在人员相对充足的前提下,实行技能达标上岗,优胜劣汰,增强财会人员的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使会计业务规范化操作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应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会人员工作能动性,激发其积极性。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在考虑出错率的同时应兼顾业务量大小,同时将员工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大部分。基础工资可以保证职工基本生活;岗位工资按职务、岗位技能要求难度、风险度以及工作量适当拉开收入档次;绩效工资主要同职工的业绩考核挂钩,可实行管理行和基层行分层考核的办法,以激励基层行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并调动其主观能动性。

(四)上级行应调整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计分方法。在行际间业务量相差很大的考核项目上,实行按差错率扣分的办法或实行差错率和差错笔数相结合的办法,以便实事求是地反映其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进措施

1、设置合理、统一的会计科目

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的过渡阶段,从会计核算的规范要求来看,经营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将会向两边分化经营性事业单位中,事业型的单位其会计核算规范将进一步向预算会计靠拢,而具有施工性质、需要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者部门将向企业会计靠拢。在事业单位企业化后,可以对国家拨付的事业费管理采取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应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特点,采用新会计制度中通用的科目。对于不能够反映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但在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又十分重要的科目,则可以统一另行设置。根据拨付资金的性质,通过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如“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没有能够确切地反映事业单位资金来源的科目,则可以根据其资金来源的特点,设置一个科目“实收资金”,以反映一个事业单位实际收到的各种资金。以及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外,还可以加一个“事业费用”科目,以核算某些事业单位在发展本单位的事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2、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方式

事业单位企业化后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核算方式,在固定资产的构建、使用、处置方面进行设置,选择合适的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并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使得会计核算能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根据不同情况,在转制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中列支折旧费用,对不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可只提折旧不列支出。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个财务年度末填报决算表时,要认真填列一份详细地反映固定资产增减情况报表,并根据年末固定资产实际折旧总额,填报第一年度的预算报表,申列折旧基金计划,申报预算拨款中取得折旧基金,并列入专款专用的科目,以备后用。在需要更新固定资产时,同样需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经审查核实确需要更新时,方可从折旧基金中支付使用。

3、构建合理的成本核算模式

针对如何构建合理的成本核算模式,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一些业务出于管理要求和成本核算的考虑,比较适应权责发生制的,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适度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有利于加强成本控制,体现事业单位业务活动运营效果,实现计划、预算、控制和报告的一体化。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兼顾国家拨付事业费的管理仍采用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进行核算,建立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区分经营性收入和财政收入。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初期的会计核算中,采用以企业财务准则为主,事业单位财务准则为辅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即在总账和报表中采用企业财务准则反映,事业经费采用事业单位财务准则以附表和辅助说明的方式进行反映。

如何作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中起关键作用,同时,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规范》第二章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计机构设置

 《规范》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这一原则与有关法律规定和企业制度改革的要求是一致的。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主要取决于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即是否能保证本单位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一个单位既没有设置会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则应当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以使单位的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不影响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为了兼顾国家对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规范》规定,事业行政单位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1988年9月17日财政部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第九条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事业规模大、会计业务多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可不单独设会计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工作。人员和经费都很少的县级直属机构,可以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性质,归口成立联合会计单位,单独设立联合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办理联合会计工作”。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单位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员,对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在内的所有会计工作起组织、管理等作用。因此,《规范》要求,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同时,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问题作出了规定。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用不当,有的任用不熟悉会计业务的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会计人员对此反映强烈。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规范》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作出了具体规定,共六个方面条件:一是政治思想条件,即要能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即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于不同类型的单位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不同,《规范》没有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哪一档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工作经历条件,即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四是政策业务水平条件,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是组织能力,即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是身体条件,即要求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规范》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会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免的具体程序,应当按照1985年4月8日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中有关会计人员任免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由单位行政***(厂长、经理)提名报上级主管单位,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与财务会计部门对所属单位上报的任免人员协商考核,并报经行政***同意后,单位行政***方可正式任免。对其他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如《公司法》第五十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分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有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厂长(经理)有权“按照国家规定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人员配备

 配备数量适当的会计人员,是一个单位会计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条件。配备的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规范》从最基本的要求出发,规定了两方面条件:一是应当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二是应当配备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由于受我国会计学历教育规模的限制,目前会计队伍中具备规定学历的比例还不高,要迅速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在职会计人员培训是重要途径之一,为此,《规范》同时提出,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目前,财政部正在就在职会计人员的培训问题制定专门的办法。

 至于一个单位应当配备多少会计人员,有不少人建议按职工人数、资产规模等确定比例。考虑到尽管一个单位会计人员的数量与职工人数、资产规模等有一定联系,但更主要的应当取决于该单位会计工作的现代化(如会计电算化)程度和工作效率等因素,况且,不同行业(系统)的会计工作要求不一样,很难据此确定一个各行各业都适用的会计人数比例。因此,《规范》对此未作规定,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情况,在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

 总会计师

 《规范》对设置总会计师问题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对于总会计师的具体任职资格,《总会计师条例》作了具体规定。二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应当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三是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免职(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即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的任免执行《总会计师条例》第十五条:“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会计师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的规定;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的任免,参照《总会计师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他单位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分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会计工作岗位

 在会计机构内部和会计人员中建立岗位责任制,定人员,定岗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有利于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有利于落实责任和会计人员钻研分管的业务,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如何设置会计工作岗位,《规范》规定了基本原则和示范性要求:一是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当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二是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三是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确定。《规范》只是提出了示范性的会计工作岗位设置方案,即: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事实表明,会计工作中的一些违法违纪活动,确实存在利用同在一个单位的亲属关系通同作弊的现象。在会计人员中实行回避制度,十分必要。我国已有相关法规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作出了规定,如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根据上述规定的精神,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至于其他单位是否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规范》没有明确规定。

 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遵循的道德标准。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防止和杜绝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不道德行为的有效措施。建立基层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在我国尚属空白。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丧失原则、有意隐瞒真实情况、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违背了作为一个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标准。有必要在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强化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因此,《规范》专门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敬业爱岗。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3.依法办事。即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即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搞好服务。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即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规范》同时要求,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证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证。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办理好会计工作交接,有利于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明确责任。会计工作交接制度的要求,《会计法》以及其会计法规、规章都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规范》在此基础上对会计工作交接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有:

 基本要求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应当办理移交手续的会计人员借故不办理移交手续,或者迟迟不移交所经管的会计工作,使正常的会计工作受到影响,这是制度上所不允许的,单位***应当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2.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办理完毕未了的会计事项,包括: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证明等。同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现金、有价证券、印章以及其他会计用品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3.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交接双方要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进行逐项交接。其中:现金要根据会计帐簿记录余额进行点交,不得短缺;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帐簿记录一致,由于一些有价证券如债券、国库券等面额与发行价格可能会不一致,因此,在对这些有价证券的实际发行价格、利(股)息等按照会计帐簿余额进行交接的同时,应当对上述有价证券的数量(如张数等)也按照有关会计帐簿记录点交清楚;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核对清楚后,才能交接;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及其他会计用品等,也必须交接清楚,特别是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有关电子数据应当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以明确责任;同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以及单位各执一份,以供备查。

 专人负责监交

 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要有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所谓必要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交接双方需要上级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上级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所属单位***不能监交,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的,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二是所属单位***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的,如上级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理交接手续时,上级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单独监交,而需要上级主管单位会同监交的,如所属单位***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借机刁难等情况。此外,上级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的,也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临时工作交接

 对于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理工作的,也应当按照《规范》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同样,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离岗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也要与临时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目的是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和分清责任。对于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规范》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经单位***批准,可以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手续,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工作和相关资料承担责任,不得借口委托他人代办交接而推脱责任。

 移交后的责任

 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

 会计基础工作适用范围

 《规范》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这是对《规范》适用范围的规定,与《会计法》的适用范围相一致。

 在我国,不同地区、部门之间,不同规模、类型的单位之间,会计基础工作有一定差别,有的差别较大,这对各单位统一执行《规范》增加了难度。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规范》有关规定在内容上尽可能地兼顾了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同时,在第九十九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目的是允许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规范》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中的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这也是有效实施《规范》、增强其适用性的一个主要方面。

 会计基础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既是各单位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也是政府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规范》第四条和第五条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领导责任和管理部门作了明确规定。基本要求是:第一,各单位***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不健全或者出现混乱,首先应当追究单位***的责任。第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管理和指导的责任。会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有序,直接影响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因此,会计基础工作既是各单位的一项内部管理行为,也是一项政府管理行为,省级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管理和指导的职责,引导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一、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意义

1、健立健全完善会计管理制度

健立健全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制定规范本单位本企业的制度,措施与方法。确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组织形式,明确岗位责任制度,规定账务处理程序等,这就从会计核算组织与人员框架上保证了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履行会计的核算与监督职能。

2、有利于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与规范后能对各项支出作出准确、及时的反映和有效的控制,它所提供的各种信息,既反映了企业的财务收支活动、预算的执行情况,又为管理者提供了决策的依据。加强了企业的财务管理。

3、改善会计工作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会计基础工作通过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从而为改进和加强经营管理服务。有效的维护了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与协调性。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策略。

二、如何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会计队伍的建设,会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1)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品德品质,促进会计行为规范化,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2)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约束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

3)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4)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严控会计从业人员的门槛

5)建立健全企业会计人员培养制度,形成良好机制,培养人才,留住人才,让人才为企业所用。

2、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各级管理部站在内部产生相互联系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具有控制功能的方法,措施与程序。内部控制贯穿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实现全过程、全员性控制,这就充分保证了会计基础工作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2)内部控制手段的多样性能够更加有利于会计的监督工作。传统的会计监督手段主要以查错防弊为主,内部控制已将风险评估作为主要的控制手段,是针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运行稳定性设置的,其主要体现在事前控制,以保证会计监督的针对性更强。

3)内部控制监控对象的广泛性能更加可靠地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保护。企业的绝大多数人员从事的工作和业务均会在会计系统中加以反映和核算。

4)内部控制信息的有效沟通能够促进会计信息反映的准确性。

3、建立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奖惩制度

建立会计基础工作激励机制,完善奖惩制度。根据规范化程度,分设等级进行考评,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健康发展。

4、提高企业管理会计水平,以点带面,保证会计基础规范化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现时期,必然要求大力推广管理会计在现代企业中的运用,管理会计是管理学科和会计学科的一种结合,是把专业管理理论、方法以及会计知识相互融合的一门学科。管理会计能够在管理中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管理会计的突出作用主要表现为分析过去、掌控现在以及谋划未来等三大方面。管理会计能够在管理中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对于企业来说首先要建立健全管理会计休系,其次要大力培养管理会计人才,能够以点带面,改善经营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促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提高企业水平与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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