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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构成_组建会计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2月23日 07:06 51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机构构成_组建会计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条件?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机构构成_组建会计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1.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什么组成
2.组建会计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3.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人员构成
4.会计主体有哪些类型?各有什么特点?

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什么组成

我国地方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基本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是地方政府会计标准的核心,包括会计核算、会计报告、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基本会计准则是地方政府会计工作的基础,也是其他标准的基础。

2、其他会计准则:除了基本会计准则外,我国地方政府会计标准体系还包括其他会计准则。这些会计准则是基于基本会计准则,对某些具体的领域、行业或者业务进行了规范。比如,地方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制度、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制度等。

3、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是地方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中的另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制度是地方政府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核算、会计报告、会计监督等各方面的具体规定。会计政策则是指财政部门在实施地方政府会计工作中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和具体措施,包括政府财政收支管理政策、会计核算制度和会计报告制度等。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地方政府会计标准体系是不断完善和更新的。为了适应国内外环境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我国财政部门会不断出台新的标准和政策,对现有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保证地方政府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此外,地方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也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保持一定的接轨。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地方政府会计准则,如《政府性基金会计制度》、《政府补贴和转移支付会计制度》等。这些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高我国地方政府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其更加符合国际会计标准和国际惯例。

组建会计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或财务负责人均为中层主管,总会计师与财务总监相当于副总。

职位高低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员。在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情况下,该负责人为会计机构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会计主管(财务主管):是指单位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主管单位会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具体领导者和组织者。岗位名称:主管会计或财务经理或总会计师。

3、总会计师是在单位主要***领导下,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在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有利于加强经济核算和会计管理。总会计师,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

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单位行政***员,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员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负责。所以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

扩展资料:

(1)遵守国家法规,制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领导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改进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要贯彻经济核算的原则,以便提高经济效益。

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地修订和完善本企业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2)组织筹集资金,节约使用资金。

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认真研究税法,督促足额上缴。

对于应该上缴的税金、费用等款项,要按照国家税法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督促办理解缴手续,做到按期足额上缴,不挤占、不挪用、不拖欠、不截留。积极组织完成各项上缴任务。

(4)组织分析活动,参与经营决策。

按月、按季、按年分析计划的完成情况,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参加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5)参与审查合同,维护企业利益。

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和制度,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6)提出财务报告,汇报财务工作。

负责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企业管理当局、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或股东大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便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决策。要按照会计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并及时按规定报送给有关部门。

(7)组织会计人员学习,考核调配人员。

要建立学习制度,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定期召开专业研讨会,研究工作问题。要制定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按期进行考核。

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配。对不适合做会计工作的人员,要提出建议,进行调整;对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的人员,要帮助培养提高,或者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职位由三要素构成:

1、职务。是指规定承担的工作任务,或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从事的明确的工作行为。

2、职权。是指依法或企业的规定所赋予职位的相应权利,以提供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的保障。

3、责任。是指承担一定职务的员工,对其工作标准与要求的同意或承诺。

职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人与事结合。即因事设人,是任务与责任的统一。换而言之,员工从事某项具体工作,就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以及保证该目标实现的工作标准、原则与具体要求。

2、数量有限。企业行为受预算约束,追求经济合理性,才能保证其投入与产出保持最佳比例关系,以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职位的数量有限体现成本最低原则。因此,职位设置不可能是无限制的。职位数量又被称作编制。

3、职位分类。职位虽有千差万别,但可依据业务性质、工作难易、所需教育程度及技术水平高低等尺度进行分类,以此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依据。

百度百科-职位

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人员构成

组建会计培训机构属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领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 办理税务登记。至于费用,至少要有十万元的注册资金(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4.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2)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章程事项:①办学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3)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4)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办学场地证明。

(9)教学仪器、设备清单。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会计主体有哪些类型?各有什么特点?

九个部门。

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代理记帐、财务顾问;

2、税务代理、税务咨询;

3、代理验资、审计、税务报告;

4、代理证照年检;

5、代理工商注册;

6、代理商标、商誉注册;

7、代理合同;

8、财务人员培训;

9、其他企业管理咨询及信息咨询。

会会计主体的含义 进行会计核算,首先要明确其核算的空间范围,即为谁记账。会计主体假设是指假设会计所核算的是一个特定的企业或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不是漫无边际的。尽管现代企业归投资者所有,但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包括该企业投资者或债权人经济活动,或其他单位的经营活动。一般地,经济上独立或相对独立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等都是会计主体。甚至只要有必要,任何一个组织都可以成为一个会计主体,典型的会计主体是经营性企业。会计主体与经济上的法人不是同一概念,一般,会计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如独资及合伙企业。会计主体的四种参考说明一是会计主体是能动的认识和改造会计客体的“会计人”。二是单独进行核算的经济实体(企业)。三是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单位。四是指具有独立资金和经营业务,单独进行核算的单位。我国现行的各种版本会计学书籍和辞典中“会计主体”大部分持后三种观点,将企业作为会计主体,有的也称为会计个体或会计实体。显然,人们对会计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是不同的。会计作为一门国际上通用的“商业语言”,以其自身用语的严密性和规范性而著称,对于“会计主体”这一概念的科学的求证和认知,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会计学科健康的发展和会计事业的繁荣。会计主体的哲学思考在哲学认识论中,主体是表示人与外部世界活动关系的观念,是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这里所说的人,不是指抽象的自然人,而是指以社会联系存在的社会人。其属性及主要特征:1、能动性: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创造性的,并能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客观世界进行变革的发动者和承担者。2、社会性:主体在对客体进行变革时,与社会结成了广泛的联系(社会关系),因而吸取了社会所赋予的品格和力量。3、实践性:只有进入实践活动的事物,方能构成主、客体关系,否则,主、客体只是各自孤立的,互不相干的个别事物。主体与主体性密不可分,“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而不是主体作为人的规定性。主体作为人的规定性称之为人性,而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是主体性。主体性最根本的内容是人的实践能力和创造力,简言之是人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陈先达,1991)。这段话一方面讲了人与主体的关系,另一方面涉及到了主体性最根本的内涵。首先,主体是人,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主体,也就是说,主体与人不能划等号,只有具有社会性和实践性的人才有可能成为实践、认知和审美主体。主体最本质的特性是它的社会性和实践性;其次,我们再来分析主体性的内涵。陈先达认为,主体性最根本的内容是作为主体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最突出、最集中的品质。但他忽略了主体性还有受动性的一面。主体性说到底是能动性与受动性的辩证统一,也就是说,主体性只有在与客体的对象性关系中才能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在理解主体性内涵时要避免两种极端:一是无视客体的制约性,过分夸大主体能动性;二是过分强调客体的制约性,完全排除主体能动性。以上我们从哲学的角度对主体和主体性进行了界定。下面我们再来分析会计主体的内涵。相比较而言,会计上所说的主体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是由会计学的经济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双重性质所决定。这里,我们显然不能把马克思的“人始终是主体”教条化,认为会计人员就是会计主体。马克思的主体原则与会计的主体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一般与具体的关系。当我们把马克思的主体概念用于指导会计研究时,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化。会计涉及的因素很多,政府、企业、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当局、企业的经济活动、会计规范、会计人员、会计机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社会公众等。他们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既涉及到主体、客体之间的关系,又涉及到主体间的关系。在众多的因素中,谁在会计过程中表现出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呢?谁又能配得上“会计主体”这个称号呢?国内普遍流行的观点是把企业称为会计主体,笔者对这种观点表示异议。如果说企业是会计主体,那么它的主体性必然体现在它对客体的对象化里,谁是它的客体?它在会计过程中究竟起什么作用?这些问题很值得我们思考,依笔者看来,把企业看作会计主体的观点很令人怀疑。会计主体的内涵根据“会计主体假设”的理论,会计主体是指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我国著名的会计学家葛家澍认为,会计信息系统所处理的数据、所提供的信息,不是漫无边际的,而是要严格限定在每一个经营上或经济上具有独立性或相对独立地位的单位或主体之内,会计信息系统所接受和所处理的数据以及所输出的信息,都不应该超出这些单位的界限。每一个具有独立性的单位,就是“会计主体”,会计信息系统在设计、运行时,要以每一个主体为空间界限,即“会计主体假设”。(葛家澍、刘峰,1999)简单来说,会计主体假设的目的是为会计核算划定一个空间范围,以便于将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和外界相区别,与所有者自身的经济收支相区别。界线清楚,既便于核算,又避免纠葛。此假说的原意是正确的,其界定的经济核算范围也是切实可行的。问题在于“会计主体”概念的指向含义令人费解。我们知道会计既是一门经济科学,更是一门管理科学,从广义上讲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时的一种实践活动。管理的主体是人,撇开作为管理者的人而将被管理的物和事(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作为主体,未免本末倒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是主体,客体是自然”;“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有作为社会存在的人才能真正成为实践的主体”。以企业作为会计主体的假说违背了管理学的原则,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认识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主体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也给实际工作造成了混乱。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总则》的制定,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都指出“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内容对企业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即会计主体假设做出了规定,但写法却很客观,只以指出会计核算范围、对象为止,并不涉及主体的概念,这种态度是实事求是的。会计主体的基本思想最早是由意大利人唐"安杰洛"彼得拉(Don Angelo Pietra)在1586年撰写的《会计人员有规则地记录复式账簿的指针,即最有秩序的教育》(Indrizzo degli Economi o Sia Ordinatissima Instruitione da Regolatamente Formare Qualunque Serittura in un Libro Doppio)一书中最先提出的。他“明确地将所有者和经济活动主体(企业)分别看待”。但在当时及以后一段时间内,由于社会分工达到一定程度,商品经济逐步发展起来以后,生产的社会化决定了人们之间的劳动交换关系愈来愈密切,出现了大量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客观上要求财务会计将这些组织视为独立于所有者之外的经济实体来核算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西方会计学家将这一观念称之为Specific separate entity assump-tion。Specific separate意指“独立”,entity意指“实体、单位、机构”,assump-tion意为“假设”,整个短语原意为“独立实体假设”,并不包含主体意思。如果把需要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并有独立经济业务活动的单位,称做“独立的会计核算单位”用以界定其经济业务核算的范围是完全可以的,也是恰如其分的。可见,西方财务会计所指的“独立实体假设”起源于经营实体的概念,在我国却普遍将“独立实体假设”与“会计主体假设”混淆,这种提法既不符合科学概念,又与其他相邻科学无法形成共语。目前我国基础会计学与行为会计学对会计主体的解释各执一词;管理科学与会计学的对主体的解释和认识也大相径庭,严重阻碍了学科间的交流。通过上述分析,根据唯物主义辩证认识论的观点,我们可以对会计主体的内在构建,作一个轨迹性的概括。会计主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与技能,直接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价值运动进行反映和控制的人和组织机构,亦即“会计人”。“会计人”是一个泛称,主要是指参与和直接进行会计实践活动的人和组织。广义的“会计人”亦包括会计学术工作者。会计客体的变革、会计历史的书写都要由他们来进行,他们才是真正的会计主体。他们是会计实践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而经济实体只是会计核算的环境,是经济活动的空间和场所,它属于会计行为形成和发展的外部条件,而不能作为会计工作的主体。会计的主体间性“会计人”作为会计主体的结论并不能否定其他主体的存在。我们认为,所有者和债权人是投资主体、企业是经营主体,“会计人”是会计主体、其他各类信息使用者是接受主体,我们不能混淆各类性质不同的主体,主体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平等的主体间性的关系,他们在会计活动的全过程中相互联系,而且他们的主体性具有不同的内涵。会计上的主体间性与哲学上的主体间性相比较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化死搬硬套。哲学上的主体间性主要针对现实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问题,其实质就是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体与类的关系问题,主要解决人与人交往中的伦理问题,因而是一种交往理性。会计的主体间性并不是简单的人与人的现实交往问题。会计面对的是一种跨时间、跨空间的不对称交流,这是一种时空错位的交往类型,即会计主体与其他相关主体的非共时性沟通。会计也属于人文科学,其本质是“理解”,这种活动指向由符号构成的语言世界,而不是现实世界。鉴于会计的以上特点,会计的主体间性除了指相关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之外至少还包含以下几点:1、会计的学科性质是主体间性的;2、会计的方法论是主体间性的;3、“会计人”对经济活动的理解体现了一种主体间性。会计信息系统论认为,会计作为一个信息处理系统,主要有三个运行环节:数据的输入,加工与处理,信息的输出。结合会计主体间性的特点,这一系统可以扩充为:客观世界→企业 →交易、事项的原始数据→会计主体→最终会计信息→信息使用者。但上述系统对会计过程的描述,忽略了会计活动是一种跨越时间、空间的不对称交流,经营主体、会计主体、接受主体处于不同的交流层面上。因此有必要根据主体间性的特点,将不同主体的活动过程区分开来,放在不同的层面上进行研究。经营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会计主体的会计活动并不是一个连续体,两者之间出现了断裂,这种断裂是由于企业业务原始数据与凭证的传递程序所引起;会计主体的会计活动和信息使用者阅读会计信息也不是一个连续体,这是由于会计信息发布的滞后性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可以把上述系统进行改造,首先,会计活动涉及的第一层面是以企业为核心的“客观世界—企业—业务原始数据”模式,企业从客观世界中获取信息,并通过交易或事项产生大量原始数据;第二层面是以会计主体为核心的“会计原始数据 —“会计人”—会计信息”模式,“会计人”从会计原始数据出发再现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在第一层关系中,企业无疑处于主体地位,他把在客观世界中获取的大量原始数据通过甄别与筛选,有选择性地撷取相关数据,并通过预设的数据与凭证传递程序形成会计原始数据。毫无疑问,企业是经营主体,与客观世界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是它的经营客体,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原始业务数据是企业经营成果的内容之一。在第二层关系中,“会计人”是从会计原始数据出发,这个原始数据虽然来源于企业,但由于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已经与企业的初始业务数据发生一定偏差,即有量上的偏差,也有质上的偏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区别了与企业相联系的 “业务原始数据”和与会计主体相联系的“会计原始数据”。第三层面是以会计信息使用者为核心的“报告的会计信息—社会公众—客观世界”模式。在这一层关系中,社会公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另一类是与企业利益直接相关的各类主体,包括企业所有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他们对会计主体报告的会计信息具有反馈作用,但这种反馈作用是客体对主体的反作用力,在一般情况下,表现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不断修订与完善。这种反作用力也正说明了会计主体性除了主观能动性外同时还包含着受动性。会计主体性的发挥既受制于前边的企业主体,又受制于后边的接受主体。在传统的会计活动过程中,“会计人”之所以没有地位,就是因为企业喧宾夺主占据了会计主体性的位置,从而消解了会计主体性的发挥。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为日常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母子公司分别也是会计主体),但为了全面的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此处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又如,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也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反映其财务状况,但它们都不是法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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