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考试攻略文章正文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_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2月21日 15:41 49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_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_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1.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账务怎么处理?
2.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账务怎么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一、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应做为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依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做具体分录如下:

1、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取得合法票据,且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可抵扣。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

三、关于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新准则没有设置“待转资产价值”账户,取得的捐赠利得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并且按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年末并入会计利润总额,且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按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企业接受的现金资产捐赠其会计与税务处理是一致的,即不交所得税.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或者“现金”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然而给捐赠方提供了税务发票了该如何处理?其会计分是不是借记“银行存款”或者“现金”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应交税金--营业税”

解析:

首先对你问题中涉及的一些事项进行说明:

根据税法的规定:

1.对于接受性货币捐赠的,虽然会计处理上不做收入,但是,在税务处理上,应当计入接受捐赠当年年度应税所得中,交纳企业所得税。

2.对于接受货币性捐赠,不是销售行为,所以,接受方不能向捐赠方开具发票,而是应当向其开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收据,以证明接受方收到了捐赠方捐赠的货币资金。

3.接受货币性捐赠,不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所以,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应当为:

1.接受货币性捐赠时,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

借:现金 或 银行存款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2.年末,企业应在当年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接受的货币性捐赠资产金额,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结转待转的货币性捐赠资产价值时,应当按照货币性捐赠金额乘以当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后计入应交企业所得税,按照待转的货币性捐赠资产价值减去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上述回答是针对题中所涉及的接受货币性捐赠的相关会计、税务处理。至于接受非货币性捐赠的处理原则是一致,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地方,这里就不再作介绍了。

关于补充问题。

1。在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即你所说的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确实规定了接受现金捐赠计入“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但是,财政部根据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于2003年8月22日以《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号)的方式,对原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规定:“执行本问题解答后,取消“资本公积”科目的“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并将“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所以,前文所提到的企业会计制度,均是指已经考虑了修订因素后的企业会计制度。

2。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文的问题,其中的“三、对企业接受捐赠的处理问题”,“企业接受的捐赠有相当部分是资产。考虑到如对其征税可能会影响企业生产,故企业可将接受的捐赠收入转入企业资本公积金,不予计征所得税”一条已经失效。取而代之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规定:“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企业在处理捐赠物资的会计处理时,一般通过“营业外支出”“应交税费”等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库存商品(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按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含税的公允价值)

什么是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非正常停工损失等营业外支出的项目不能自行增设,要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办理。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低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盘亏、毁损的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标签: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_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财税考试日常Copyright ◎2021 财税考试日常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3012174号 财税考试日常整理发布 作者QQ: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