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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会计处理_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做好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2月17日 07:11 54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合并利润表会计处理_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做好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合并利润表会计处理_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做好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

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如何规定
2.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做好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
3.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要做非经常性损益处理吗
4.合并两套会计账,处理流程及方法
5.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怎么破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如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三条 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第四条 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企业合并: (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 (二)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 第二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五条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第六条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第七条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 第八条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第九条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当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因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按照本准则规定进行调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利润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参与合并各方的内部交易等,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处理。 第三章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十条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第十一条 购买方应当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一)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二)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三)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四)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第十二条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三条 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本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一)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商誉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二)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2.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四条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 (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二)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的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三)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后,应当按照下列两者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予确认的金额; 2、初始确认金额减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 原则确认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第十五条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因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或企业合并成本只能暂时确定的,购买方应当以所确定的暂时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确认和计量。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对确认的暂时价值进行调整的,视为在购买日确认和计量。 第十七条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示。母公司的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以按照本准则规定处理的结果列示。 第四章 披露 第十八条 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合并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依据。 (三)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四)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以及承担债务作为合并对价的,所支付对价在合并日的账面价值;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数量及定价原则,以及参与合并各方交换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五)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合并日的账面价值;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净利润、现金流量等情况。 (六)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合并方或有负债的情况。 (七)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所作调整情况的说明。 (八)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处置价格等。 第十九条 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购买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三)合并成本的构成及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四)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 (五)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的情况。 (六)被购买方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等情况。 (七)商誉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 (八)因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九)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处置价格等。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做好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

编制合并利润表时需要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主要有:

一、内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对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进行抵销时,应分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1、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全部实现对外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同一购销业务,在销售企业和购买企业的个别利润表中都作了反映。但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这一购销业务只是实现了一次对外销售,

其销售收入只是购买企业向企业集团外部企业销售该产品的销售收入,其销售成本只是销售企业向购买企业销售该商品的成本。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必须将重复反映的内部营业收入与内部营业成本予以抵销。编制的抵销分录为:借记“营业收入”等项目,贷记‘营业成本“等项目。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存货的抵销处理

在内部购进的商品未实现对外销售的情况下,销售企业是按照一般的销售业务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销售成本,计算销售损益,并在其个别利润表中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销售企业由此确认的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予以抵销。

对于这一内部交易,购买企业是以支付的购货价款作为存货成本入账,并在其个别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资产列示。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将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

3、对于内部购进的商品部分实现对外销售、部分形成期末存货的情况,可以将内部购买的商品分解为两部分来理解:一部分为当期购进并全部实现对外销售;另一部分为当期购进但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期末存货。

二、内部购进资产抵销

购买企业内部购进商品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时的抵销处理在企业集团内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将自身的产品销售给其他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作为无形资产等的处理原则类似)使用的情况下,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将销售企业由于该内部交易产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予以抵销;

并将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在对销售商品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进行抵销的同时,也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或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进行抵销。

三、内部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等减值抵销

内部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等减值准备的抵销处理,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将内部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相互抵销,与此相适应,需要将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抵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资产减值损失中包含的本期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抵销时,

应减少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减少坏账准备等余额,即按照当期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等项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四、内部收益和利息费抵销

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可能发生持有对方债券等内部交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在抵销内部发行的应付债券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内部债权债务的同时,

将内部应付债券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的利息费用与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相互抵销。应编制的抵销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项目,贷记“财务费用”项目。

五、内部股权投资收益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的抵销处理

内部投资收益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实际上就是子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所得税后的余额与其持股比例相乘的结果。

持有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母公司对某一子公司投资收益实际上就是该子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假定不存在有关的调整因素)。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必须将集团内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予以抵销。

由于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本年利润分配项目是站在整个企业集团角度,反映对母公司股东和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利润分配情况,因此,子公司的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本年利润分配各项目的金额,包括提取盈余公积、分派利润和期末未分配利润的金额都必须予以抵销。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合并利润表的格式在个别利润表的基础上,主要增加了两个项目,即在“净利润”项目下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两个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由母公司所有者享有的份额和非全资子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

2、在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当期的合并利润表中,还应在‘净利润“项目之下增加'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净利润”项目,用于反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债权人对企业的债权清偿权通常针对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不针对作为经济实体的企业集团,合并报表所反映的资产不能满足母、子公司债权人的清偿要求。

4、合并会计报表将母公司及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合并起来,子公司的少数股东难以从中直接得到他们所需的决策有用信息,如他们所投资的子公司资金运用的信息。

5、利润分配包括向股东分派股利,要以个别会计报表为据,合并会计报表则不能为股东预测和评计报表为据,合并会计报表则不能为股东预测和评价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将来分派股利提供依据。

百度百科-合并利润表

百度百科-合并会计报表

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要做非经常性损益处理吗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做好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

一,新旧会计准则少数股东权益业务操作上的区别 1.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方式,新旧会计准则分别做了不同的规定。旧会计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专案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专案之前,单列一类,以总额反映,公司总资产的计算公式为:总资产=负债+股东(指母公司)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新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专案下以“少数股东权益”专案列示,总资产的计算公式变为: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含并表母公司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2.在合并的利润表中,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处理不同。旧会计准则规定将少数股东权益从合并净损益中扣除,在合并损益表中的“净利润”之前单列一项“少数股东损益”,而新准则规定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专案下以“少数股东损益”专案列示,此项变化不只是报表格式的变化,与少数股东权益一样也是内涵的变化。 3.新旧会计准则对会计报表合并基础的指导理论不同。旧会计准则以“母公司理论”为合并报表基础,该理论认为:合并报表按大股东的利益来编制,合并报表是母公司报表的延伸或扩充套件,认为合并报表的使用者主要是母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因此合并的基础是从母公司的角度出发的。新准则则以“经济主体理论”为合并基础,该理论认为应对合并主体的所有股东一视同仁,合并报表应反映所有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少数股东权益性质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实施前,资产负债表中将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于所有者权益之前的做法,带来了少数股东权益是负债还是权益的问题。事实上,少数股东权益本来就不应被视为负债,因为负债就意味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而少数股东权益并不具有这一特征。从合并的观点看,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所有许可权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在有优先股的情况下其受偿顺序还要后于优先股)。在实务中,若子公司存在优先股并且该优先股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时,则可以将该优先股权与普通股中的少数股权合并列为少数股东权益,也即根据少数股东是否享有优先权,把少数股东权益划分为优先股少数股东权益和普通股少数股东权益,无论是优先股的少数股东还是普通股的少数股东,在公司清算解散时的清偿顺序都是后于债权人的,因此,总的来说,少数股权益在本质上并非负债,而是所有者权益。

求问少数股东权益如何计算

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一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①没有达到控股比例的公司股东权益,即公司51%以上控股权益外的其他股东权益。②公司股东在未完全控股的分公司、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附属公司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权益被认同为公司对外负债。?华律网我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是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的权益,表示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的份额。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股东权益中未被母公司持有部分。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部分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少数股东权益的会计处理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份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合并报表编制所采用的理论。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是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部分的净资产应按账面价值计价,因而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中也以账面价值计价,并被列为一项负债。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它们应被一视同仁。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计价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由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蕴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一理论下,少数股东权益应列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可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附表列示。从合并的观点看,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所有许可权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由于母公司股东的付款责任,少数股权的本质并非负债,而是所有者权益。在实务中,也可以单独列示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它通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以一个总额单独列示,也可以分别列示少数股权所代表的股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等专案。若子公司存在优先股而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时,也可将其与普通股中的少数股权合并列为少数股东权益。延伸阅读: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少数股东权益的含义什么是少数股东权益

合并报表上少数股东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并入少数股东权益是什么意思

因为在合并报表的时候,如果存在外币的话,必须要将外币折成记账本位币,存在的差额一部分是由母公司承担,另外一部分是要少数股东来承担,所以少数股东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并入少数股东权益

股本资本=股东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 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合计不是已经包括了少数股东权益,为什么要相加

这里的股东权益合计指的是隶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所以这里用加,在会计制度中,对于少数股东权益以前是把它当做负债一类的,后来改了,放到了所有者权益当中,所以有时候会把隶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直接称股东权益。

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吗?

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报表。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前,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中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原因是:

从合并的观点看,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所有许可权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由于母人股东的付款责任,少数股权的本质并非负债,而是所有者权益。在实务中,也可以单独列示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它通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以一个总额单独列示,也可以分别列示少数股权所代表的股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等专案。

少数股东权益=优先股股利?

目前为止中国A股上市的公司中都没有优先股,因为没有优先股的相应条款。这个问题就不要再去考虑了。

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商誉与少数股东权益哪个数是倒挤的?

商誉是倒挤的,少数股东权益是根据账面损益及所占比例计算的

抵消分录里,一般来说,两个调整可能涉及少数股东权益

1、抵销投资

借: 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商誉

贷: 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2、抵销投资收益

借: 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提取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怎么算

在合并报表上,少数股东权益列示的是不包含商誉的金额

如果你要计算的话,参照报表上的商誉金额除以大股东股权算出总商誉再乘以少数股东股权比例计算

上市公司报表附注中少数股东权益如何列示?

上市公司报表附注中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是:

1、旧会计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专案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专案之前,单列一类,以总额反映,公司总资产的计算公式为:总资产=负债+股东(指母公司)权益+少数股东权益。

2、新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专案下以“少数股东权益”专案列示,总资产的计算公式变为: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含并表母公司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3、合并的利润表中,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处理,原规定将其从合并净损益中扣除,在合并损益表中的“净利润”之前单列一项“少数股东损益”,而新准则规定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专案下以“少数股东损益”专案列示,此项变化不只是报表格式的变化,与少数股东权益一样也是内涵的变化。

合并两套会计账,处理流程及方法

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合并方在编制合并日的合并利润表时,应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例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于20×9年6月30日,合并方当日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包括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20×6年1月1日至20×6年3月31日实现的净利润。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应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销。为了帮助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的构成,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当期,合并方在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下应单列”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项目,反映因准则中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规定的编表原则,导致由于该项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自被合并方带入的损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合并当期期末的比较报表时,应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提供比较报表时,应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因企业合并实际发生在当期,以前期间合并方账面上并不存在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后,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怎么破

做一张调整的凭证把科目合并,并在摘要栏,写上原因以备后面不好查证。

借一个科目贷一个科目就行(摘要写清楚),比如说一个科目其他应付款另一个科目应付账款,合并成应付账款,就借其他应付款贷应付账款就行了。如果一个科目都是应付账款分开的明细帐合并,那就借应付账款—某某客户贷应付账款—某某客户。以此类推。

如果属于同一明细科目,而且各自的余额正确无误,可能是重复新增科目造成的,可以将余额相加合并,同时,停用其中一个科目。

扩展资料

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

后者又称记账凭单,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入账簿的直接依据,常用的记账凭证有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有利于及时进行会计记录从经济业务的发生到账簿登记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通过会计凭证的传递,使会计部门尽早了解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并通过会计部门内部的凭证传递,及时记录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百度百科-会计凭证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 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在甲公司取得乙公司的控制权之后,合并报表上会有一笔这样的分录:

借:股本

借:资本公积

借:盈余公积

借:未分配利润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少数股东权益

其中,借方代表乙公司的股东权益,贷方的“长期股权投资”代表甲公司在合并日所取得的被合并方(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少数股东权益=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少数股东的股权比例。为什么要做这样一笔分录呢?——因为站在集体的角度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属于“内部投资”,要抵消掉。还是不懂吗?ok,是这样的,在合并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的控制权之后,甲公司会在个别财务报表上做一笔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方和贷方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实质上代表了甲公司(投资方)享有的乙公司(被投资方)一部分所有者权益。因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时候,若把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时登记入账的话,你会发现什么?——你会发现“长期股权投资”这个科目实际上被加了两次。一次是直接以“长期股权投资”这个科目自身来体现,还有一次是隐含在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里。因此,我们要把它抵消掉。

这笔分录其实可以告诉合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都到哪儿去了→一部分由甲公司享有,一部分由乙公司的少数股东享有。(如果你觉得我前面讲的太复杂,那你就先这样记吧。说不定等你哪天开窍了就能理解我前面所说的了)

注意: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产生新的商誉。这点其实很好理解。举个例子吧,假设A公司持有甲公司80%的股权,持有乙公司70%的股权。后来,甲公司从A公司手中购买了65%的乙公司的股权。这时候站在A公司的角度来看,A控制了甲,甲控制了乙,这就意味着A也间接地控制了乙嘛。那么,在“甲合并乙”这个事件发生之前和发生之后,对于A来说,它的控制权其实没有发生变化,因为它仍旧控制了甲和乙。那么A这个大boss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时候,会调整商誉吗?当然不会啊。因为只有控制权发生了改变才会引起商誉的变化。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按一体化存续原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对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自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转入留存收益。

因此,就需要在上述分录的基础上再加一笔分录。

借:资本公积

贷:盈余公积

贷:未分配利润

为什么要加这样一笔分录呢?就让资本公积留在合并方不好吗?嘿嘿,从理论上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啊。但为什么还要这样转一下呢?为了粉饰报表啊。你想啊,我现在把一部分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后,虽然对整体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影响(毕竟是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内部结转嘛),但是我们都喜欢看“利润”增加,人们总有一种心理,利润增加才是王道,其余的爱怎样怎样吧。你想看利润增加,我就满足你不就好了嘛,(书上说是因为“一体化存续原则”,所以这样做。但是,一体化存续原则它有一个假设啊——“视同”一开始就合并了。发现没?“视同”两个字还不是我们会计规则的一个假设罢了嘛,那为什么要这样假设呢?我觉得这样做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从合并方“资本公积”中转一部分到“留存收益”,可以让报表的使用者了解一下甲公司并进来的这个乙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何,同时呢,甲公司还可以粉饰一下报表。这挺好的啊!)

2、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插播(基础好的和不好的都看看吧,会有收获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把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调整为权益法核算有一个好处就是更加清晰地反映子公司损益变动(或者所有者权益变动)对母公司的影响(但是,很遗憾,你调整得再好,最后在合并报表上还是会被抵消掉。别急,后面我会说)。我们知道,如果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则甲对乙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法核算有一个特点,就是对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变动、其他综合收益变动…都不做反映。简单来讲就是说,不论你怎么变,作为控制方的我,岿然不动。只有在出售或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时候,才会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但是,也有例外情况。第一个是,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时候,控制方会做一笔分录(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第二个是,计提减值准备的时候会做一笔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而权益法核算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会对被投资方的利润变动、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一一作出反映。

那么将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核算就是要:1)把成本法没有做的那些分录都按权益法的要求补上。2)把成本法已经做过的分录调整为权益法的格式。举个栗子,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时候,在成本法下,我们做的分录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而权益法下,我们做的分录是(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那么,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这一事件来说,要把成本法下做的分录调整为权益法下做的分录,直接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2.1)现在我们要开始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啦。

(1)调整被投资单位盈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了亏损的话,就做相反分录)

(2)调整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 (这一点我在“插播”里面说了的)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3)调整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假定其他综合收益增加,如果减少的话就做相反分录呗)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

(4)调整子公司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为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假定所有者权益增加,要是减少就做相反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本年

(上面这些应该都很好理解哈,如果是投资的当年,就这样编报)

标签: 合并利润表会计处理_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做好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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