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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列报会计准则_会计准则有哪些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2月14日 01:06 59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金融资产列报会计准则_会计准则有哪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金融资产列报会计准则_会计准则有哪些

1.新会计准则有哪些
2.会计准则有哪些
3.2023新会计准则有哪些变化?

新会计准则有哪些

基本准则及38条具体准则编辑

· 新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

· 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 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 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 新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 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 新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新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新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 新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 新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 新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 新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 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 新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 新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 新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 新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新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新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 新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 新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 新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 新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 新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新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 新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 新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 新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新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 新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 新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 新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 新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有哪些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试行,随后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指南》。在新的准则和准则指南中投资部分的内容变化较大,取消了原来的“短期投资”科目,新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取消了原来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新增加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科目在核算内容上有相同之处,但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却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该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该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以“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从核算内容上看,两者的核算内容都包括债券投资、股票投资等内容。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核算的是以交易为目的所持有的投资,还包括基金投资。从明细账的设置上看,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是以交易

 为目的,短期持有,因此没有设置债券投资的“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明细科目。

 二、取得两种金融资产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2007年6月5日,甲公司以50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6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0万元,另支付手续费10万元。则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480

 应收股利  20

 投资收益  10

贷:银行存款  510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例2:以例1资料为例,若购入的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则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490

 应收股利  20

贷:银行存款  510

 两者对比可以看到,对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作为投资收益的减项,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分析其原因可能是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交易为目的短期持有,故该交易费用作为未来实现的投资收益的减项;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持有目的不明或持有期较长,因此交易费用作为购入金融资产成本的构成部分。

 三、两种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

 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两者的处理也不相同。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3:以例1资料为例,2007年9月30日该股票市价为7.5元。(甲公司每季度末提供财务报表)

 1.若该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会计处理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

 2.若该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会计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

 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其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体现为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先计入资本公积,待金融资产出售时,再转化为投资收益。这一处理的差异,也与两种金融资产的性质及持有目的有关。

 四、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持有期限短,期末若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则直接冲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确定发生减值的,则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例4:以例1资料为例,至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该金融资产,期末每股市价为7元。

 1.若该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会计处理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

 2.若该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有客观证据证明该资产确已发生减值,则会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7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从上例可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下降,一方面调整金融资产的价值,一方面将减少的价值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确定发生减值的,则需确认减值损失。并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出,按确认减值损失与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的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五、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账面余额及转出的资本公积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例5:接上述例1—例3,若该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11月10日该金融资产对外出售,售价550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已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5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480

投资收益  7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

 例6:接上述例1—例3,若该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2007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减值。2008年2月20日该金融资产对外出售,售价550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已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5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490

投资收益  6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从取得到出售的全部过程来看,若该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投资活动中的总收益为:70-10=60(万元);若该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投资活动中的总收益为:60万元。总投资收益相同,但取得、持有期间、出售等各环节的会计处理却有差异。

 以上只是对新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差异做简单分析,两种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差异主要与资产本身的特点及持有该资产的目的有关。

2023新会计准则有哪些变化?

2010年新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

第三章 计量

第四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初始计量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四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四章 转换

第五章 处置

第六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

第三章 初始计量

第四章 后续计量

第五章 处置

新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四章 收获与处置

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

第三章 初始计量

第四章 后续计量

第六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三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第三章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第四章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第五章 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第六章 商誉减值的处理

第七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三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三章 列报

新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三章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四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第三章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第四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三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销售商品收入

第三章 提供劳务收入

第四章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第五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三章 合同收入

第四章 合同成本

第五章 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第六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三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三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18号——企业所得税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计税基础

第三章 暂时性差异

第四章 确认

第五章 计量

第六章 列报

新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第三章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第四章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第五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三章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四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租赁的分类

第三章 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第四章 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 经营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第六章 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第七章 售后

第八章 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第三章 嵌入衍生工具

第四章 金融工具确认

第五章 金融工具计量

第六章 金融资产减值

第七章 公允价值确定

第八章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第三章 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新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第三章 套期确认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第三章 原保险合同收入

第四章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第五章 原保险合同成本

新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

第三章 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

第四章 列报

新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

第三章 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

第四章 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 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

第六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政策

第三章 会计估计变更

第四章 前期差错更正

第五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第三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第四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章 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 利润表

第五章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六章 附注

新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章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第四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第五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第六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

新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并范围

第三章 合并程序

第四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每股收益

第三章 稀释每股收益

第四章 列报

新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报告分部的确定

第三章 分部信息的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方

第三章 关联方交易

第四章 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金融工具列示

第三章 金融工具披露

新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三章 列报

2023年会计准则变化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23修订)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23修订)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23修订)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23修订)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23修订)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它是指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主要内容:

基本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是以1992年版本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基础,以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为依据,借鉴IFRS《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修订而成的。它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到统驭的作用。

一方面,它是“准则的准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另一方面,当出现新的业务,具体会计准则暂未涵盖时,应当按照基本准则所确立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基本准则规定了整个准则体系的目的、假设和前提条件、基本原则、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报表的总体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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