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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从业继续教育网上培训_浙江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公布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2月05日 07:53 53 财税会计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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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浙江会计从业继续教育网上培训_浙江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公布

1.东奥会计继续教育合格证在哪里打印
2.浙江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公布
3.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东奥会计继续教育合格证在哪里打印

1、在首页点击日常管理按钮;

2、输入用户名与密码,点击登录;

3、进去点击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4、需要哪一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就在哪一年后面打印;

5、在网页的左上方点击文件,然后点击下拉菜单里面的打印按钮即可打印。

6、不要将网页上的这个合格证书下载下来打印,要在网页上打印,因为下载下来的不包括个人信息,属于无效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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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公布

第一条为大力发展继续教育事业,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促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继续教育登记考核制度。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实行一人一证一卡制,《登记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持有。登记卡由所在单位负责保管,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第四条《登记证书》是完整、系统地记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必须在《登记证书》上登记。

第五条《登记证书》登记的内容主要有: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项目名称、学习内容、形式、起止时间、学时数(授予学分)和考试考核成绩,继续教育成果等。

(一)学习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基本技能等方面内容。具体按实际所学内容填写。

(二)学习形式包括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函授、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和国(境)外进修及有计划、有考试的自学等形式。

(三)学习时间是指实际参加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每6学时折算为1天。通过有考试的自学进行继续教育的,考试合格后按计划规定的学时数计算。

(四)考试(考核)按分数、等级或合格与否如实登记。发结业证书的登记“结业”。

第六条继续教育成果按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论文发表的等次(刊物等级)、个人排名及起止时间等情况登记。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与其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的学历教育,按学制内的总学时凭《毕业证书》及课程成绩表登记。

第八条《登记证书》的内容由继续教育主办单位或考试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凭考核成绩及有关文件,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对登记内容进行确认(盖章),并在登记卡上记载。

第九条成果类的继续教育登记由所在单位根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出版著作及论文发表的刊物等直接在《登记证书》上登记(盖章),并在登记卡上记载。

第十条单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唯一依据为登记证书记载的情况。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及时反馈个人。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否完成脱产学习12天任务并考试(考核)合格;

(二)是否完成所在单位安排的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任务。

(三)是否完成人事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继续教育项目自学计划并考试合格;

(四)是否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专业知识、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公共知识(包括基本技能)的学习考试考核;

(五)有何继续教育成果;

(六)参加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的情况。

已实行学分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所取得的学分进行考核。具体办法由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登记证书》实行定期核验。验证工作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每3年一次(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务聘任、职业资格注册登记的当年必须验证),以确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实行执业、从业资格制度的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负责验证,验证情况汇总报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验证。

第十四条核验通过的,由验证部门力口盖验讫章。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从业资格注册登记的必要依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构和有关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单位,在受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执业、从业资格注册登记时,应当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出具继续教育核验证明。

第十六条《登记证书》由浙江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加盖钢印并发放。

第十七条《登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人手一册。如遗失或填满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发证单位补发或换发;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变动的,由单位在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变动情况”一栏中填写变动情况;遇变动单位的,原证书在新单位可续用。

第十八条登记证书应当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涂改伪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人事厅备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从2004年9月1日起实施。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一、报考须知

 (一)根据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至25日,其中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安排全国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考试科目。

 (二)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

 (三)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四)“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日语本科课程“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

 (五)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六)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3年4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4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七)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八)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

 (九)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3050104汉语言文学(专科)和3050207英语(专科)三个专业从我省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停止接纳新考生;2026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十)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

 二、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三、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1日至16日(详见报名公告)。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次年,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有效时间为该年的12月31日。?

例如2018年(1月份-12月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该年不需参加继续教育,于次年2018年参加继续教育,不低于24学时,继续教育缴费报名办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继续教育授课形式分为在线学习、面授两种,都由该省财政部门指定的财会培训机构。继续教育报名可在该省财政官网或该省财会网。?

相关会计继续教育规定?

第三十一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三十二条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三十三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河南:每年继续教育开始的时间为每年3月-12月;

河北:每年4月,省内各市区的开始时间不相同;

湖南:每年7-8月开始

安徽:每年4月份开始

成都:每年7月开始

重庆:每年4月开始

广西:每年4-5月开始

浙江:每年4-5月开始

山东济南:每年8-9月

山东济宁:每年9-10月

山东德州:每年9月

哪些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新《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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