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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出口业务的会计处理_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会计分录怎么做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1月19日 19:37 58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自营出口业务的会计处理_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会计分录怎么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自营出口业务的会计处理_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会计分录怎么做

1.外贸会计做账流程是怎样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会计分录怎么做
3.关税的计提是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是吗

外贸会计做账流程是怎样

外贸会计做账流程分为出口业务会计核算流程和进口业务会计核算流程,详情如下:

一、出口业务会计核算流程:(又分为自营出口和代理出口)

熟悉出口业务流程:

双方签约达成合同协议→组织出口货源→对方开立信用证或安排货运→办理托运手续→交单议付→ 妥善处理索赔等→ 出口退税等

自营出口业务的会计核算:

① 出口交单销售成立,做销售转账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xx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②同时结转出口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xx商品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指不退税部分的金额)

③ 提取出口退税部分转账

借:应收账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转出

④出口收汇并结汇

借:银行存款-待核查账户-结汇户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xx客户

⑤ 支付国内运费、杂费、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1)支付国内运费:

借:销售费用-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支付国外运费

借: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

贷:银行存款

代理出口业务的会计核算

①收到代理出口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xx商品-xx客户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②代办出口发运、交单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xx客户

贷:代理出口销售收入-xx商品

③结转代理出口成本

借:代理出口销售成本-xx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xx商品

④ 代理出口收汇并且结汇、支付银行费用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应付账款-委托方(付银行费用)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xx客户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发生汇兑损益)

⑤ 代付国内外费用时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⑥清算代理货款、结算代理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指扣除支付费用后的余额)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二、进口业务会计核算流程(又分为自营进口和代理进口)

熟悉进口业务流程:进口交易协商签订进口贸易合同→ 开立信用证或TT付汇 → 租船订舱 →办理货运保险 → 审单付汇 → 报关接货 → 内销和结算

关于自营进口和代理进口的会计分录省略,相关会计核算流程依据业务流程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

计分录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会计分录怎么做

关于企业外销收入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外销,指经有关部门批准,销售(或出租)给境外企业和个人,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的商品房屋面积。下面我准备了关于企业外销收入确认及会计处理的文章,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出口商品外销收入实现确认的规定

 出口商品外销收入的确认包括入账时间和入账金额两方面,其确认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出口退税的所属期和退税额计算的准确性,从而对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其中相关制度规定不统一,造成各企业对外销收入的确认标准不同。

 (一)企业会计准则销售收入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上述确认条件中对外销收入确认最有意义的是第一条和第三条。

 (二)税法对应税商品收入实现条件的规定

 税法对应税商品收入的确认没有原则性规定,但作了列举式的解释。《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税商品外销收入的实现,也即纳税义务行为的时间,具体根据纳税人销售结算方式不同来确认:(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不论商品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为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为商品发出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商品,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6)视同销售商品行为,为商品移送的当天。

 (三)出口商品应退税收入申报时间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商品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口企业自营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商品,可在商品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申报退(免)税。目前,我国对企业出口商品外销收入的入账时间规定:企业出口商品不论以何种方式报关出口,均以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的日期作为出口商品外销收入的实现时间。

 二、出口商品外销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

 外销收入是企业出口退(免)税的主要依据。外销收入不管以何种方式成交,最后都要以离岸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和办理出口退(免)税,因此,除正常的销货款外,外销收入的确认还与外汇汇率确定、国外运、保、佣的冲减、出口商品退运等密切相关。

 (一)入账时间及依据

 企业出口业务就其贸易性质不同,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来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国内深加工结转贸易等,不同的贸易方式其外销收入确认也不同。

 (1)企业自营出口,水论是海、陆、空出口,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外销收入的实现。外销收入的入账金额一律以离岸价(FOB价)为基础,以离岸价以外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商品,其发生的`国外运输保险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外销收入处理。

 (2)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现实。入账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支付给外贸企业的代理费应作为出口产品销售费用处理,不得冲减外销收入。

 (3)来料加工复出口,以收到成品出运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入账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按外商来料的原辅料是否作价,在核算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商品外销收入时,对不作价的,按工缴费收入入账;作价的,按合约规定的原辅料款及工缴费入账。对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加工收回后复出口的,按现行出口商品退(免)税规定,委托企业可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由受托企业在收取委托企业加工费时据以免征增值税。

 (4)国内深加工结转,也称间接出口,是国内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加工商品后报关结转销售给境内加工企业。由国内企业深加工后再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其外销收入的确认与内销大致相同。

 (二)外汇汇率的确定

 企业出口商品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外汇汇率的,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

 (三)支付国外费用

 主要包括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国外佣金、?免抵退?企业国外费用的处理。

 (1)国外运费。企业出口商品常用的成交方式有FOB、CW(CFR)、CIF三种,此外还有FAS、FCA、CPT、CIP、DAF、DES、DEQ、DDU、DDP等。

 (2)国外保险费费。业收到保险公司送来的出口运输保险单或联合发票副本及保险费结算清单时,按实际支付的保险费金额冲减出口销售收入,以外币支付的与支付海运费的处理相同。

 (3)同外佣金。支付方法有两种,一是议付佣金,即出口后在向银行议付信用证时,由银行按规定佣金率在结汇款中代扣后,支付给国外客户。另一种是出口方在收妥全部货款后,将佣金另行汇付国外。企业在支付佣金后,应按实际支付金额冲减出口外销收入,以外币支付的与上述处理方法相同。

 (4)?免抵退?企业国外费用的处理。企业出口商品必须以离岸价(FOB价)为计税依据计算?免抵退?税。若出口商品采用到岸价(CIF)或成本加运费(CNF)成交并记账的,企业可先根据实际记账收入申报办理免税申报手续。当期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一律冲减外销收入,但不参与平时的免抵退税计算。而在一定时点(通常在年末)对其进行结算调整免抵退税。对出口业务较少的企业,也可将国外运保佣与每笔销售对应起来(可以提运单号或出口发票号为关联)进行免税申报,即每一笔免税明细申报后跟一笔运、保、佣冲减的记录(负数反映,调账标志为?国外费用冲减?),此时该冲减记录参与不予抵扣税额的计算,年终不再调整。

 (四)出口销售退回商品

 出口销售后,如因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定同意,退回原货或另换新货,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1)对已同意全部退还的商品,业务部门在收到对方提运单时,应即交由储运部门办理接货及验收、入库等手续,财会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按原出口金额冲减出口外销收入。对退货的原出口运保费和佣金,应按原冲销金额作调增出口销售收入处理;退货所发生的运保费,如是对方负担的不作处理,由我方承担的经批准后作营业外支出处理。(2)退回调换商品,不论部分或全部,除应先按上述方法处理外,在重新发货时。应按重新出口处理。如果调换的是品种数量且成本相同的商品,在退回入库及调换商品发运时,也可简化处理。对退回的商品作增加产成品处理,对调换发运的商品作发出产成品处理,不对出口销售进行调整。但调换发运商品如发生国外运保佣的,对退货的原出口运保佣应调出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同时调增出口外销收入。(3)跨年度发生的出口销售退回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调减以前年度利润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支出,调增上年度利润在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增加?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五)销售账簿的设置

 企业应根据出口业务设置自营出口销售明细账、委托代理出口销售明细账、来料加工出口销售明细账、深加工结转出口销售明细账,一般采用多栏式账页记载外销收入有关情况,内、外销必须分别记账,按不同征税率和退税率分账页分别核算出口外销收入,并在摘要栏内详细记载每笔出口销售和运保佣冲减的详细情况,以便国税机关审核出口退(免)税。

 三、企业外销收入确认的建议

 出口企业是在收齐了装箱单、发票、报关单,并办妥交单手续后确认外销收入的,而不是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按成交方式来确认外销收入。无论是外贸公司还是生产企业都普遍存在出口收入入账滞后的问题,这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企业出口业务流程与会计、税务规定不一致;企业内部管理关系未理顺,各部门间衔接不连贯;企业过分追求稳健性原则以及对会计政策的误解也是一个因素。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新准则等制度的学习

 新准则和新制度对外销收入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改进,对于会计人员而言,认识、掌握、运用税法和新准则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应提供会计人员培训的机会,让其学习新准则等制度,更新原有会计观念,强化核算技能,做到与时俱进。

 (二)规范出口销售额的确认

 出口企业出口商品的销售额,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企业出口商品,必须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计税依据计算?免抵退?税额,若出口商品采用离岸价以外价格成交并记账的,当期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要冲减当期出口销售额。

 (三)明确外销收入的确认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政府关于出口退税的政策不断出台,造成很多企业在出口的过程中消息不对称,并未享受到应有的福利,也容易丧失不同企业闻的可比性。对此,相关部门应对外销收入的确认有更详细的归纳,注意分清应该计入和不应该计入出口退税的范围,进而做出清楚的说明。虽然企业会计准则作了列举性规定,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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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计提是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是吗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会计分录:

①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②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③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④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⑤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2、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3、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4、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一般分为两种:

①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

②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1、自营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商品流通企业自营出口业务,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关税,借记“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出口关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出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代理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商品流通企业代理出口业务,因出口而交纳的关税仍由委托方负担。商品流通企业按规定计算出代交的关税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出口关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出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工业企业关税的会计处理

工业企业通过外贸企业代理或直接从国外进口原材料或其他产品,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进口关税,不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进口关税”科目核算,而是与进口原材料等的价款及其他费用一并计入进口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企业根据与外商签订的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合同而引进的国外设备,其应支付的进口关税在支付时,借记“在建工程一引进设备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补偿贸易引进设备应付款”、“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出口产品如果需要交纳出口关税,支付时可直接计入销售税金,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商品流通企业关税的会计处理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品流通企业(包括商业、粮食、外贸、物资供销、医药商业、供销合作社等),按其经营方式的不同,其进出口业务可以分为自营和代理两大类。不同经营方式下的进出口业务,有关关税会计处理的方法和内容也不相同。

进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1、自营进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商品流通企业自营进口业务,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进口关税,借记“商品采购”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进口关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进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代理进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代理进口业务,对商品流通企业来说,一般不垫付货款,多以收取手续费形式为委托方提供代理服务。因此,由于进口业务而应交纳的关税均由委托方负担,商品流通企业即使向海关交纳了关税,也只是代垫或代付,日后仍要向委托方收回。

商品流通企业代付进口关税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进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向委托方托收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进口关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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