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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规章_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0)

财税信息 2023年11月18日 22:40 107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规章_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0)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注册会计师考试规章_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0)

1.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0)
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4.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5.注册会计师考试有什么要求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楼主想考注册会计师,有理想是好的-不过道路是曲折的-念你如此上进-特将相关事宜与考试心得告之于你,望你加倍努力,不枉我白打这么多字。

报考资格

注册会计师的报考资格截止到目前为止是:大专学历,不限制专业,年龄70以下,户口不限,共有5科: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要求

单科成绩有效5年,到第六年还未全部通过则第一年成绩全部作废,第七年还未全部通过则第二年成绩全部作废,以此类推。所以一定要在5年内全部完成。

报名时间

每年3-4月报名,地点由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或财政局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试,分别是:周五下午审计,周六上午税法,下午会计,周日上午经济法,下午财务成本管理,每年12月中旬出成绩。

教材和习题书

有指定教材,在北京报名时现场订购,别的地方不清楚.习题书要精不要多。

辅导班

尽量报一个,因为那里不仅是学习的地方,也是相关消息的来源地。报名辅导班时不要相信什么某教研组,某命题组,要任人不人招牌。当然,人也有混饭吃的,不要相信名牌大学的辅导班,大学虽是名牌,老师多是饭桶。

复习方法

每科至少看过3遍书,当然即使这样也不保证你能通过,但是如果你少于3遍,可以肯定的是,绝大多数人是通过不了的。

做题技巧

提高做题的速度,你可能全会,但不一定能做完,这就是注册会计师考试,如果你很快做完,我敢保证你不及格.这个逻辑关系你明白吗.正确的是,做完全部题后,还有5分钟左右的时间检查姓名,机读卡的填写等。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0)

报名注册ACCA考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凡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即可报名成为ACCA的正式学员;

2)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在校生,顺利完成大一的课程考试,即可报名成为ACCA的正式学员;

3)未符合1、2项报名资格的16周岁以上的申请者,也可以先申请参加FIA(Foundations in Accountancy)基础财务资格考试。在完成基础商业会计(FAB)、基础管理会计(FMA)、基础财务会计(FFA)3门课程,并完成ACCA基础职业模块,可获得ACCA商业会计师资格证书(Diploma in Accounting and Business),资格证书后可豁免ACCAF1-F3三门课程的考试,直接进入技能课程的考试。

ACCA考试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 在新版的考生答题册上(candidate answer booklet)的第一页仔细填涂以下项目

1) 考试的科目和版本(注:如P2 ,应填INT; F4填写ENG; F6填写UK等) 2)考场代码(包括Hall code )考场名字和座位号

3) 以上信息均在你个人的准考证(Exam Attendance Docket)上有显示;

2. 在新的一页上开始每答一道新题,要在这页上部填涂题号;

3. 所有答题均使用黑色圆珠笔作答,(铅笔,黑色签字笔,荧光笔等不允许);

4. 答错可划掉错误的答案,不允许使用涂改液;

5. 不能将答案写在答题纸边缘及答题本两页的中间位置,否则将视为无效作答;

学生如需要,可索要第二本答题本,第二本答题本上同样必须填写完整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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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应考人员,是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加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命(审)题、印送试卷、监考、试卷评阅、成绩核查、发放成绩或者考试合格证书等工作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以外的,与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的人员。第五条 处理违规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六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协),依据本办法对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监考人员依据本办法对应考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当场处理,应当及时向中注协和省级注协报告。第二章 应考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第七条 应考人员有伪造或者涂改证件或者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由中注协给予取消其当年所参加的全部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第八条 考试实施期间,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由省级注协给予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照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按照规定填写(填涂)姓名、身份证件号、准考证号,或者粘贴条形码的;

(三)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的;

(四)未在规定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或者在考试期间擅自离开座位的;

(五)在考场内喧哗等影响考场秩序的;

(六)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在答题卡、答题卷上作提示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的;

(八)在规定时间未办理交卷手续离开考场的。第九条 考试实施期间,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不得参加以后连续5个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一)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者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

(二)以口头或者打手势等方式传递考试信息的;

(三)考试开始后被查出携带电子作弊设备、通讯工具以及使用规定以外物品的;

(四)交换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的;

(五)故意损毁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或者将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以及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六)在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的时间前强行退出考场的;

(七)故意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的。第十条 考试实施期间,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一)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的;

(二)利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接收或者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

(三)由他人冒名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参与有组织舞弊的;

(五)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第十一条 试卷评阅期间,经评卷专家组认定,应考人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不得参加以后连续5个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一)同一试卷答题笔迹前后不一致的;

(二)同一科目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的。第十二条 伪造或者涂改证件或者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免予考试资格的,由中注协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或者免予考试的资格和不得参加以后连续5个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本文将介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考试相关规定。

专业阶段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不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 ,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综合阶段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注册会计师考试有什么要求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不得报名情形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考试资格: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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