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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影响会计法是什么_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1月15日 11:38 55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纳税影响会计法是什么_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什么_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

1.浅谈税收和会计的关系
2.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
3.企业所得税如何做账
4.暂时性差异财税解读

浅谈税收和会计的关系

税收,作为国家直接掌握的聚财和宏观调控重要手段,已经渗透到经济活动中的各个环节。

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各行各业的各种经济活动,都有依法纳税的任务。

计算纳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会计人员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

由此,税收与会计的关系可见一斑。

税收是会计的环境因素之一。

而会计则是税收的实现条件;税收政策的规定影响和制约着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的方法,而会计理中论和核算方法的变更和改进又会促进税收的改革与完善。

我们都知道,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区别于其它财政收入形式的特点。

税收特征可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也正因为税收具有强制性.而税收又必须通过会计核算得以实现。

可见,税收与会计之间的关系何等重要。

所以税收与会计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税收同等重要。

税法的刚性和与会计核算的联系紧密。

作为一个会计,税收知识和会计知识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当发生一笔经济业务时,首先就先要运用税收知识填开发票和一些原始凭证,同时,在做记账凭证时首先要把各个税种的金额算出来,只有税算出来了,记账凭证中的会计分录才能做出来,而且要把一些填开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附在凭证的后面,同时,年终时要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而这些工作都必须依赖税收知识。

所以作为一个会计,要把会计工作做好,税收知识能否运用正确就显得尤其重要。

由于税法的刚性和与会计核算的密切关系,如果磨难中会计方法为税法所承认,往往能较广泛迅速地推广运用。

英国有关资产计价及损耗的会计处理方法,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矿产资源开发者对其矿产的损耗等,就与19世纪时矿业主与税务机关之间发生的争议有密切关系。

在美国,1909年试行的所得税草案及其以后的修正案中对折旧的规定,也促进了系统性折旧方法的应用。

然而税收对会计发展也存在着一定的阻碍作用。

税收核算更加注重税基,坚持历史成本原则,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并重视会计主体的分离。

使会计很大程度上难以摆脱历史成本的束缚,使我国会计国际化(按公允价值计量)进程受到阻碍。

为使其原则规范化,会计核算往往设法减少选择的可能,尽量统一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

但是,税法却无视会计理论要求,在税务处理中增加会计方法选择机会,这就在无形中使会计工作复杂化。

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问题,及对纳税所得额的调整问题,就为会计工作增加了负担。

会计理论往往能够迅速、及时地对会计环境做出反应,而税收的处理却总是相对滞后。

而且,某些因税法规定而被会计实务接受的方法,在会计利润方面可是经不起推敲的。

因此,税收对于会计的发展也是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的,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的发展。

税收与会计是经济管理领域中紧密相关的两大分支。

二者本质上存在着紧密联系,只要有税收活动,就有计算应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因此两者在经济的发展中从来不能分割独立,税收活动的开展和应纳税款的计算要以会计信息为依据,而征税的结果又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其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

二者在相辅相成中稳步前进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

所得税费用标准算法如下:

1、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另一种是直接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

2、账户性质不同,应交所得税是负债类账户,而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按照反映流动性强弱的不同可以再分为流动负债类账户和非流动负债类账户;

3、实际本质不同,所得税费用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当期应承担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是按照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4、会计科目设置不同应交所得税,是个二级科目,一级科目应该是“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

递延所得税和应纳税所得税有什么关系

1、纳税调整后所得=会计利润-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按照会计准则计入损益但按税法不计入应税所得的收入或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按会计准则计入损益的收入与按税法规定计入应税所得的收入之间的差额±按会计准则计入损益的成本费用与按税法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的差额±其他需要作为纳税调整的因素;

2、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加计扣除额±其他调整金额;

3、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企业所得税如何做账

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1、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

2、应纳税所得额=营业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一般都是按利润的25%缴纳?

现在有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只缴纳利润的10%或者减半征收

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所得税 ?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

贷: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

贷:所得税

所得税期末无余额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修改。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财税解读

法律主观: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1、按月(季)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发生的亏损总额。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存在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会计核算上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1)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所得,再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的所得税,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记: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月末或季末企业按规定预缴本月(或本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月末,企业应将“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作为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2)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以具体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①递延法。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递延税款”余额的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1)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2)按照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3)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4)如为贷方余额应借记“递延税款”,贷记“所得税”科目。(5)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②债务法。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在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递延税款的余额要按照税率的变动或新征税款进行调整。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的入账的方法。

法律客观: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尽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因此,如果企业希望减免税收,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为其公司减轻税收负担。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原有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其中包括收益表债务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同时由于2007年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颁布,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事项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新变化给会计人员日常的所得税会计核算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特别是由于对暂时性差异的理解不足,造成了实际工作中对于暂时性差异的核算不完整、不准确,甚至不正确,严重导致了会计报表的失实。

 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各项资产根据其市场的风险状况及未来的收益能力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资产减值项目包括:坏账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减值准备的计提会导致会计账面价值的减少。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即各项资产减值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除非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存在特殊规定的行业(如金融、证券、保险等),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规定,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对于没有特殊规定的一般企业,由于减值准备计提后,各项资产的会计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将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二、折旧、摊销事项

 会计准则中计提折旧的资产主要有固定资产、按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摊销的资产主要有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从税法上区分,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区分为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建筑物归入固定资产,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并扣除;土地使用权应归入无形资产,计算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并扣除。

 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并且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当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属于税收优惠政策,须报经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并对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作了一定的调整。可见,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差异主要在于折旧方法、年限的不一致,可能导致会计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的不同,进而可能产生应纳税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会计准则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进行摊销,与税法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处理不同,会导致会计的账面价值大于税法的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负债事项

 会计准则中以公允价值进行期末计量的资产、负债项目主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一般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人资本公积。

 企业所得税法对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没有给予明确说明,但由于该项收益是未实现的收益,税法出于可靠性的考虑,仍恪守收入实现原则。并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中明确指出,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随着期末资产、负债项目公允价值的高低变动,会计的账面价值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税法的计税基础,因而可能形成应纳税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四、以现值计量的资产事项

 会计准则规定:

 (1)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会计核算中,弃置费用一般折现计人固定资产的成本。

 (3)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同时,除税法对特殊行业另有规定外,一般企业不允许预计弃置费用因素在税前扣除。

 存在上述情况的固定资产,会计的初始账面价值一般小于税法的计税基础,在固定资产形成的当期不会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一旦计提折旧,即使会计与税法选择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以及净残值率保持一致,会计计提的折旧也会小于税法计提的折旧,同时各期还要纳税调增会计核算产生的利息费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税法的账面价值必然会出现差异,由于这种差异是可以转回的,因此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五、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权益法核算之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要随着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的变化而变化。具体规定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

 (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只有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才准予扣除。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可见,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并无权益法的概念,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以及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的变化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税法并不要求调整,即计税基础不会发生变化,这将导致应纳税或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但在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时,这些暂时性差异在可以预计的未来期间并不会转回,所以尽管存在差异,并不确认该项暂时性差异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除非投资企业改变意图由长期持有转为近期出售,才应确认相关的暂时性差异影响。另外,对于投资收益的确认,尽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投资收益确认而变化,但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同时,由于企业间直接投资的投资收益免税,在未来期问自被投资单位分得有关现金股利或利润时,该部分现金股利或利润免税,在持续持有的情况下,会计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并不会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产生影响,所以也不应确认该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六、收入确认时点与税法不一致导致的应收、预收款项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会计准则改变了原会计制度中的分期收款销售的处理,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认为如果商品发出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立即确认收入,不应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另外,在收入的计量上,会计准则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对于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会计准则要求按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确认时点不同,分期收款销售、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应收利息以及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会计的账面价值与税法的计税基础可能不同,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例如,分期收款销售如果符合会计收入的确认条件,会计上按应收金额借记?长期应收款?,按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收益?的贷方,以后各期转销未确认融资收益并确认利息收入,各期的长期应收款的账而价值等于原应收金额减去未确认融资收益的贷方余额,与税法的应收金额存在差异,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会计与税法对预收款项的收入确认时间通常是一致的,都以商品发出时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的事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预售收入,会计准则要求作为预收账款,不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预计利润率交纳所得税,待项目收入实现后交纳所得税时扣除,这将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七、预计负债事项

 预计负债事项,如产品质量保证、未决诉讼、承诺、待执行合同转为亏损合同等事项,会计准则要求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符合条件的预计负债,并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因或有事项符合相应的条件所确认的预计负债,是纳税人根据有关情况预计的,尚未实际发生的,金额也是预计的,这与税前扣除的真实发生原则和金额确定原则不符,税法规定在实际损失没有发生之前,不得扣除。对于会计期末形成的预计负债,税法的计税基础为零,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或有事项可能获得的补偿,会计准则要求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按照?基本确定能够收到的金额?确认其他应收款,而税法要求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所得。因此,如果在计提预计负债的同时,确认了一笔补偿的金额,除对该补偿金额进行相应的纳税调减外,还应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核算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八、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不符合资产、负债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会构成暂时性差异。如: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会计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计人成本费用,不再确认相应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税法规定可冲减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会形成实质上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可抵扣亏损以及税款抵减等事项上也会产生该类差异。如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在延续五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这些事项都会形成实质上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满足条件时应确认该项差异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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