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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会计从业_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1月26日 20:10 55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2016陕西会计从业_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2016陕西会计从业_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1.陕西省0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2.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3.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旧证换新证在哪个网站,具体操作,请详细介绍?谢谢!

陕西省0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经省财政厅研究决定,2006年度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10月28日举行。现就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志愿从事会计工作,符合《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会〔2005〕77号)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普通五级)科目。尚未毕业的上述专业学生报名时不得办理免试科目。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普通五级)3个科目。2006年3月7日前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在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可以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珠算(普通五级)考试参照中国珠算协会制定的有关鉴定标准执行。

  三、题型题量

 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的试题题型为:单项选

 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答题时间为2小时;会计基础科目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答题时间为3小时。

四、考试考务具体日程安排

 (一)2006年7月14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公布本地区

 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2006年7月14日—8月14日,各市(区)财政局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

 (三)2006年8月31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向省财政厅报送《2006年度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

 (四)2006年10月28日前,各市(区)财政局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五)2006年10月28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取、接交、运送、保管试卷。

 (六)2006年10月28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七)2006年10月30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向省财政厅上报本地区考试答题卡。

 (八)2006年11月15日前,省财政厅向各市(区)下发考试成绩。

 (九)2006年11月20日前,各市(区)向考生公布成绩。

 (十)2006年11月20日前,各市(区)财政局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财政厅报送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五、 各市(区)财政局必须高度重视2006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试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维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声誉。

  六、 各市(区)在考试报名工作中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反映,不得自作主张,隐瞒不报或各行其是。对于其他考务工作,各市(区)财政局必须严格执行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定。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一、本系统为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申请颁发证书系统。

二、申请对象?

1.

已通过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2. 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373号)中证书发放条件 。

三、申请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四、申请证书流程

1.

申请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成功后,按照页面提示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完成要求的内容;

2.

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受理部门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受理部门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凡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请点击这里下载委托书

五、受理部门

申请人填表时所选(行政区划)市级会计管理机构。

六、申请人考试通过,颁发证书时所需携带的材料

1.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

2. 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和学位(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以下学历不要求提供。

4.

有单位的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加盖公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请参考网上申请时系统给予的应携带材料的提示信息。

七、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1.

如考试报名时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造成无法登录填写资料的申请人员,请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

2.

输入准考证号码与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登录,进入填写个人信息页面。填写完毕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出现不一致的地方,请及时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

3.

邮政编码和手机号码等必须准确填写,方便联系。

4.

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纸。打印申请表时,请先在浏览器的文件→页面设置中将上下左右页边距全部设为5毫米,然后直接单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5.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在工作单位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建议在预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如果您选择[登录],即证明您已对以上“网上申请证书须知”进行了详细阅读。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旧证换新证在哪个网站,具体操作,请详细介绍?谢谢!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满足国家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即可,具体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陕西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对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本系统为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申请颁发新版证书系统。

二、此次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

三、申请对象

2009年9月15日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2001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持证人员。

四、申请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五、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1. 对现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集中统一到原证书管理的财政部门办理“新版证书”颁发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

(2)申请人员的“旧版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2. 对未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由持证人员到原证书管理的财政部门办理“新版证书”颁发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

(2)“旧版证书”原件;

(3)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六、受理部门 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地的各设区市财政管理部门。

七、申请证书流程

1.申请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成功后,按照页面提示打印《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完成申请表内要求的内容;

2.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受理部门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受理部门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凡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点击这里下载委托书

八、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1. 对原未注册,现从事会计工作持有“旧版证书”人员,在办理“新版证书”颁发手续时,需进行上岗注册登记。

2. 对“旧版证书”已注册,离开会计岗位超过6个月的持证人员,在办理“新版证书”时,需进行离岗备案登记。

3. 对于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内容有变更的,应当先在系统中填写完变更内容后再打印《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

4. 已完成2007-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学习内容的持证人员,持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在办理换证时一并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登记,财政部门在其颁发的“新版证书”上予以记载。

5. 申请人员在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并提交成功后,按照页面提示打印《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和《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打印后由所在单位签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6. 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纸。打印申请表时,请先在浏览器的文件→页面设置中将上下左右页边距全部设为5毫米,然后直接单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7. “旧版证书”换发“新版证书”的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至2011年9月14日。

8. 颁发“新版证书”期间“旧版证书”仍然有效。

9.申请表上照片必须为打印的电子照片,携带的彩色照片与电子照片为同底版的正规电子证件照。电子照片标准请参看照片采集页面图示。

10.凡2010年9月1日前已填写申请信息但尚未办理证书的,须重新填写注册信息和变更信息并点击“确定”,并重新打印申请表。(填写变更信息时请仔细辨识全日制学历学位和非全日制学历学位等,如无则选择“无”)

其他注意事项

1. 注册登记:现已在会计工作岗位的持证人员,应先进行网上上岗注册登记,持打印的《注册登记表》(打印两份,由所在单位签写意见并盖章,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所在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已经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持证人员应在网上进行离岗备案登记,持打印的《注册登记表》(打印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和“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注销原注册登记。

2. 调转登记:

(1)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岗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先进行网上调转登记,持打印的《调转登记表》(打印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证书”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登记手续。

(2)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继续从事会计工作,且未办理调转登记的,应先进行网上调转登记,持打印的《调转登记表》(打印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在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3. 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等基础信息发生变更,应进行网上变更登记,持打印的《变更登记表》(打印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证书”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以便及时更新会计人员档案信息,对外提供更真实、准确的情况。

4. 继续教育登记: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所有会计人员必须有接受新《会计法》、《会计职业道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学习;在此基础上,企业会计人员必须接受《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金融企业会计人员必须接受《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行政单位会计人员必须接受《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必须接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小企业会计人员必须接受《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人员必须接受《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学习。 参加继续教育后先在网上进行继续教育登记,选择当年学习通过的课程。持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和“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相关内容见附表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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