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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级会计师公示_关于公布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1月24日 21:53 53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2013年高级会计师公示_关于公布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2013年高级会计师公示_关于公布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1.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2.关于公布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将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公布。

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后并不是就能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了,而是要通过评审才可以。考试通过后首先就要准备评审,如果大家在考试之前就完成了论文的发表,那就可以直接准备评审申报的相关内容了。如果还没有发表论文,此时论文的选题、撰写、修改以及投稿等就要提上日程了。

高级会计师成绩的有效期

各地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不同,考试成绩有效期也有所不同,参考2022年高会考试成绩有效期:

1、超过全国线的考试成绩在三年内有效

第一种情况: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参加当年高会评审,所以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底,可参加2022、2023、2024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例如吉林、陕西等地。第二种情况: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无法参加当年高会评审,只能参加2023、2024、202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例如云南、湖南等地区。

2、超过省线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第一种情况:超过省线的考试成绩成绩有效期为1年,例如:河北。第二种情况:达到省线的成绩仅当年有效,即仅能参加当年(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例如:陕西。

3、特殊:超过省线的考试成绩长期有效期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超过省线的考试成绩长期有效!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省级合格标准为55分,合格成绩在我省范围内长期有效。

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如果大家对于成绩有异议是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复核成绩的。一般情况下,成绩公布之后各地区就会发布成绩复核相关政策,上面会明确指出成绩复核的流程什么样,以及什么时候会公布复核结果。

关于公布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3年高级会计师成绩会在6月30日前公布。

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3年1月15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抄送市会计考办。

2、2023年2月15日至28日,各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3、2023年5月5日至12日,组织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

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5、2023年5月26日前,省会计考办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

6、2023年6月7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本省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

7、2023年6月16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8、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高级资格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市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考后资格复核安排另文通知。

报考高级会计师的条件:

1、具有一定的学历背景。

报考高级会计师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习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持有中级会计职称。

报考高级会计师需要先取得中级会计职称,并连续从事3年以上的会计工作。

3、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报考高级会计师需要在取得中级会计职称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以上,且需要在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单位中担任过会计主管或负责人。

4、身体健康。

报考高级会计师需要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报考高级会计师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6、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

报考高级会计师需要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

以上数据出自中公教育。

各市会计考办、职改办,区直各有关单位,自治区直属有关企业,中央驻桂各有关单位,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阅卷评分工作已经结束,考试成绩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准确认有效。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1〕12号,以下简称《合格标准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合格标准通知》的规定,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经核准,全区共有151人取得全国成绩合格。取得全国成绩合格者核发由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印制的《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于2013年底前有效。请考生到所在考区的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领取,区直考区考生到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一楼领取。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215号)以及全国会计考办《合格标准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0—59分。经核准,全区共162人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者由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自治区级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于2011年底前有效。请考生到所在考区的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领取,区直考区考生到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一楼领取。

 三、各市会计考办和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必在接到本《通知》2个工作日内,通知取得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及时领取《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和《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自治区级成绩合格证》。

 附件:

 1.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人员名单

 2.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人员名单

标签: 2013年高级会计师公示_关于公布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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