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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会计准则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_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1月24日 11:55 52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2013新会计准则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_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2013新会计准则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_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1.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还要计提吗
2.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3.付福利费时候,需要过一下“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吗?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还要计提吗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

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要应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职工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以及企业福利部门的各项开支等。福利部门主要包括:医务室、托儿所、幼儿园。

紧扣“企业用于职工个人的福利”主题。不包括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支出(比如建盖医务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支出,这项支出列在“盈余公积”账户);有一些政策性的福利。

扩展资料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百度百科-福利费

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范围。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通常,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管理费用

付福利费时候,需要过一下“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吗?

根据财企[2007]48号《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另外企业工会经费按2%计提、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用计提,据实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两个方面:一是上交经当地工会部分,二是企业工会留用的部分。有关工会方面的支出都可以在工会经费里面列支,但税法允许抵扣的工会经费不能超过当年计税工资总额的2%。

扩展资料:

新旧会计准则应付福利费科目会计分录具体对比如下:

一、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二、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会计分录做。

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财政部官网-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福利费?

1、看这个是什么期间的费用和发放的时间,如果是本月的费用在下月发放就要先计提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下月发放时直接冲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使当月的费用计算在当月里。

2、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比如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以及职工集体福利的,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核算。企业在支付上述各项费用时,应付福利费即减少。

3、关于此科目的会计处理要点一:取消了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要求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取消了原制度按工资总额14%的规定,对于“应付福利费”,明确指出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除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费用,由企业自主决定提取福利费或是据实列支。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提取后使用的方法,但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末,如果当年提取的福利费大于支用数的,应予冲回,反之应当补提,同时修订次年度福利费的提取比例;也可以按福利费实际发生额据实列支,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应作纳税调整,对于企业原有的福利费余额,无需进行调整,可继续使用,在首次执行日后的第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先将以前年度结余的应付福利费进行抵扣,直至账户余额清零。

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后的《财务通则》,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这意味着将对企业财务状况中的流动负债、存货成本和经营成果中的期间费用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会计处理上,取消了原来的“应付福利费”一级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核算职工福利费。发生的福利费按照计算对象列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例1: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职工福利费如下:直接生产人员为3000元,车间管理人员为500元,办公室人员为600元,销售人员为1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3000

制造费用500

管理费用600

销售费用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5100

要点二:明确规范了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由于职工福利性质费用支用得越多,可在国家与股东之间分配的利益就越少,所以需要一定的配套政策,来规范职工福利性质费用的开支范围。

新《企业财务通则》(2006)中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购买住房、支付物业费等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此外,对于惠及全部或部分职工的一些福利性费用,如职工旅游费、节日慰问费、职工困难补助等,由于是用于职工个人,所以也是禁止企业承担的。

这些规定有助于杜绝公款私用、以权谋私的现象,避免因个别人不当行为危及企业、国家和股东利益,而不是真正降低职工收入水平。企业可以通过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方式,将暗补变为明补。

要点三:对非货币性福利支出作出新的规定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当分情况处理:

1.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确认收入并计算相关税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用作非货币性福利的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将企业拥有的住房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要点四:规范了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可能发生的补偿,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1)企业已经制订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例2:将满足辞退条件的车间员工的辞退补偿费用5万元作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5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50000

当上述职工薪酬以银行存款或现金实际支付时,冲回预计负债: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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