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考试攻略文章正文

山东省会计管理处_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

会计考试攻略 2023年11月23日 19:44 52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山东省会计管理处_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山东省会计管理处_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

1.2020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
2.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
3.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的介绍

2020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之前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可登陆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

 山东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

 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之前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已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发布)

  二、继续教育学分

 山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

  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

 各市可以根据各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前,任何单位不得组织面授培训。

 1.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学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2.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学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向财政部门备案。学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备案;学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

 3.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记录登记

 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1.财政部门统一登记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学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5天内完成登记。

 2.学员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学员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系统访问路径:(1)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2)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四、组织实施?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 加强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学员的视同继续教育登记申请。

 (三)各市财政局在选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时,要坚持合法规范、有效可控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

2020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

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

各市财政局、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结果已公布,现将领取材料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查询: 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结果公布文件《关于公布山东省会计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06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37号),可登陆山东省财政厅信息网(会计管理动态)或山东人事网(职称专家/评审结果)查看。

  二、材料领取: 请各省直呈报单位负责会计职称工作的同志持单位介绍信于3月5-15日到省财政厅高级会计师评审办公室(0214房间)领取申报材料;各市人事局、财政局会计科负责高级会计师考评工作的同志于3月5-25日到0214房间领取材料。

  三、证书申领:高级会计师证书由省人事厅统一核发。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 省直单位评审通过人员:材料退回后,由省直主管部门人事处持以下材料统一到省人事厅印刷所购买证书并当场下载打印,然后到省人事厅专业技术管理处盖章确认:

 ①公布评审结果的文件(鲁人办发[2007]37号)

 ②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一份)

 ③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简表》(三份)

 ④评审通过人员的一寸彩照(一张)

 2、 各市地评审通过人员:材料退回后,将以上②③④项材料交至当地人事局,由各市地人事局持有关材料到省人事厅印刷所及专业技术管理处统一办理。

 3、 相关电话、地址:

 省人事厅印刷所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电话:;

 省人事厅专业技术管理处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人事厅办公楼一楼,电话:;

 省财政厅高师评审办公室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省财政厅办公楼0214办公室,电话:.

 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山东财政局

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的介绍

第一条 为了规范总会计师行为,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

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总会计师。第三条 县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总会计师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总会计师管理工作。第四条 总会计师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负责,并应当协助单位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重叠的职位。第五条 总会计师的职权受法律保护。财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总会计师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第六条 总会计师应当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备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基本知识,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二)取得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连续3年以上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

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违纪行为在过去5年内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第七条 拟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应当将拟任总会计师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财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向申报单位书面反馈审核意见,符合总会计师任职条件的,予以确认;不符合的,不予确认并载明理由。

拟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没有合格人选的,财政部门可以推荐。

单位聘任或者免除总会计师后,应当于10日内向当地财政部门备案。第八条 总会计师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领导本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正确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及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经济核算分析制度和内部财务监控制度;

(二)组织本单位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使用方案,并监督各项计划和方案的实施;

(三)组织本单位进行成本、费用、收益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四)拟定本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聘任方案,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实行与本单位管理要求相适应的财务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等先进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方法,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五)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和劳务价格、利润分配、工资福利等方案的制定以及经济合同的审查,协助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基本建设以及资本运营、内部改制和企业的破产、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六)单位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 总会计师对本单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以及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提请单位负责人处理,也可直接向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报告。第十条 总会计师主管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必须由总会计师审批或者签署书面处理意见后报单位负责人批准。第十一条 单位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和筹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必须经总会计师签署。第十二条 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以及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和劳务价格、利润分配、工资福利等方案,必须经总会计师会签。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应当由总会计师出具考核评价意见。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应当由总会计师签署书面意见。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总会计师可以会同单位负责人监交;直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本单位负责人可以委派总会计师监交。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总会计师的业务监督和从业资格管理,做好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培训。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总会计师档案管理制度,对其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记录与评价。一个会计年度结束,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总会计师任职情况的相关资料。对依法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总会计师,财政部门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公司地处素有安装之乡美誉的肥城市安驾庄镇,前身为山东省肥城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

始建于1965年,属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准的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省住建厅核准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

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壹级、

防水防腐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范围:GA1乙长输管道、GC1类工业管道、GB级公用管道、GB(PE专项),和省质检总局颁发的一级锅炉安装单位。2004年1月,公司通过ISO9000、ISO14001、OHSAS18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的整合认证。2012年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公司设总经理办公室、施工技术处、特种设备管理处、安全处、财务处、资金管理处、会计管理处、机关事务管理处、政工处等处室。项目下设分公司、工程处、工区等50个经营单位。现有职工4000人,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1168人,注册资金6100万元,各种机械设备4600余台(套)。施工队伍分布在全国二十七个省、市、自治区,分别在北京、杭州、天津、新疆、青海设立了办事处。年施工能力40亿元以上。

标签: 山东省会计管理处_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

财税考试日常Copyright ◎2021 财税考试日常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3012174号 财税考试日常整理发布 作者QQ: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