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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转会_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秘书处机构设置

会计资讯 2024年09月09日 22:26 42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北京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转会_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秘书处机构设置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北京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转会_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秘书处机构设置

1.执业注册会计师转为非执业后如何再重新执业
2.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秘书处机构设置
3.cpa转非执业条件
4.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会员“养证”费用?

执业注册会计师转为非执业后如何再重新执业

综述:需要满二年。

若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想转成执业会员,条件就是在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在满足条件的当年起,就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向当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转为执业。

非执业会员想转成执业会员需提交以下资料: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工作业务2年以上证明;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复印件;有效身份证证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退休证明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秘书处机构设置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办理非执业会员换证及年检工作的通知

京会协[2010]080号

我会所属非执业会员:

为不断强化与我会所属非执业会员的信息交流与沟通,进一步为非执业会员提供良好服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会协[2009]47号)要求,我会定于2010年6月至8月将北京地区的非执业会员换发新版证书与年检工作合并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阶段

此次换证及年检工作将分阶段按步骤开展,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会员信息在线采集阶段。北京注协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协会网站开设“非执业会员年检换证在线录入系统”,请各位非执业会员登陆并在线录入、修改个人信息(不必到协会现场办理)。此步骤为必经程序,凡未登陆北京注协网站在线录入自身真实、完整信息的,将无法换取新版非执业会员证书。

2、北京注协、中注协资格审查阶段。初定于7月上旬至中旬,具体时间视中注协的审查进度另行通知。

3、准备阶段。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非执业会员修改个人资料再上报再确认;通过人员根据北京注协指定的时间段选择换证及年检时间,并按要求准备现场办理换证及年检资料;北京注协根据个人填报的资料制作新版证书。此阶段初定于7月中下旬至8月上旬。

4、现场办理非执业会员年检及换证工作阶段。初定于8月份中下旬办理。地点待定。

上述相关工作未确定的部分,我们将随时以公告、通知、提示等形式在北京注协网站上发布,请各位非执业会员随时关注我会网站。

二、换证及年检会员的范围

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都应换发新证并参加年检,但下列人员除外:

1、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 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5、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6、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7、已持有新版证书(蓝色证书,旧版为绿色)的会员,不需参加此次换证及年检工作,从2011年起按时参加年检即可。

三、其他注意事项

非执业会员在第四阶段即现场办理非执业会员换证及年检工作前,应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书。换证及年检咨询电话:010-88392929-113

联系人:王伟

cpa转非执业条件

目前北京注协秘书处领导机构由四人组成,具体为:王建新秘书长、汪宁副秘书长、张文丽副秘书长、刁卫海工会主 席。根据行业管理实际需要,秘书处共设立15个部门,其中王建新秘书长负责全面工作,侧重管理办公室、财务部、法律人事部、服务部;汪宁副秘书长侧重管理 注册部、继续教育部、资产评估部、信息管理部、资料室;张文丽副秘书长侧重管理监管部、考试部、宣传部;刁卫海工会主席侧重管理人事档案代理部、党委(团 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

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协调协会内部工作运转,检查督促工作事项的落实;2.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和会议组织;3. 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综合性会议的领导讲话;4.负责协会秘书处档案管理及行业业务档案管理培训、指导、巡查工作;负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 责任保险的协助调研及推动工作;5.负责协会社团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工作;6.负责协会发文审核;7.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印制、上网及传递工 作;8.负责定购相关资料并向会计师事所、资产评估机构发放。

(二)注册部:

1.研究完善本地区注册管理制度;2.负责本地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注册、转所和任职资格检查工作;3.负责行业基础信息的采集维护、分析利用;4.负责本地区非执业会员的入会、转会、年检工作;4.对涉及注册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三)监管部:

1.依据中注协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开展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检查;2.受理会员违 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依据北京注协惩戒办法开展行业惩戒;建立诚信档案;3.多方位开展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服务;4.审查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资格;5. 负责事务所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6.负责与工作职责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继续教育部

1、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为指导,全面贯彻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培训工作精神,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提升北京地区CPA队伍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从而负责制定、编制继续教育培训计 划;2、积极开拓人才培养途径,大力培养高层次行业人才;3、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育质量,培养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的后备人才队伍;4、加强继续教 育培训教材的开发和师资队伍的建设;5、加强培训工作的理论指导和制度保障。

(五)资产评估部

1、审批、管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2、办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和资 产评估机构设立的有关事宜,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任职资格及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进行年度检查;3、组织贯彻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准则、规则,制定实施行业 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法、违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资产评估机构依法提出行业惩戒建议;4、组织开展会员执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其它相 关知识的培训;5、配合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考务工作;6、协调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7、组织业务交 流,总结工作经验,开展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8、积极宣传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博取社会支持;9、促进对外交往,加强与国际同行间 的交流与合作;10办理国家法律、行业法规规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事项。

(六)宣传部

1、深入开展行业发展理论与实践调研,充分发挥协会委托研究体系作用,探讨和解决新时期行业发展中具有前瞻 性、可操作性的问题,促进科研课题的成果转化。2、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行业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提升行业公众形象,促进行业文化建设, 展现行业风采。3、编辑出版《北京注册会计师论丛》会刊及行业宣传品,促进行业专业技术进步和管理经验交流,活跃行业文化生活,更好地为会员服务。

(七)财务部

1、负责协会内部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修改;2、负责协会内部财务核算工作;3、负责组织行业年度决算的布置及汇总工作,负责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4、对北京地区两师行业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八)考试部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 负责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的考务工作。

(九)法律人事部

1、组织行业相关法律研究,开展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法律服务;3、对协 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4、按照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有关人事教育政策,拟订有关管理制度;5、合理规划协会人力资源的开发、配置;6、负责员 工的考核、培训和管理工作等。

(十)人事档案代理部

1、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及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2、负责本行业流动人员委托存档及人事管理并为用人单位及流动人员提供相关的公共人事人才服务。其中包括:负责与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接收委托存档单位 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及转出工作;接收集体户口及管理工作;办理因公出国(境)相关手续;开具各类人事证明;接收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并负责转正定级工 作;负责办理委托存档单位申报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求的审批工作;负责档案工资的管理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审核申报职称考试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费的收缴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及宣传工作。3、提供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会员单位发布网上刊登人才招聘需求信息的服务。

(十一)党委、团委办公室

负责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党建、团建工作。

(十二)工会办公室

1、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市总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上级工会及秘书处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 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发挥工会委员、基层工会主席、委员作用;2、自觉履行工会职能,发挥工会的自身特优势,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 益和民主权利;3、积极开展有益于精神文明和行业文化建设的各类教育活动,组织好群众性文体、文化娱乐活动,更好地丰富职工的文体生活;4、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工会主席、委员的培训,做好发展会员单位、新会员的接收和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5、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等各项工作;6、积极开展职工互助保险 的宣传、组织、参保、理赔等工作。

(十三)信息管理部

负责建设和管理协会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行业信息化、办公自动化水平。

(十四)服务部

1、负责协会后勤服务管理;2、负责协会固定资产管理(部分)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3、负责协会会议的会务工作;4、负责内外联系及协会安全保卫工作;5、负责协会物业管理。

(十五)资料室

负责北京注协资料室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会员“养证”费用?

cpa转非执业的条件考生可以通过查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了解,办法规定满足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和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和注销注册超过5年,然后经过相关测试的三个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考生需要准确、真实、完整地填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然后向所属地区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非执业会员的申请。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会员“养证”费用一年缴纳会费100元。

一、非执业会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成为北京注协非执业会员:

1.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

2.执业注册会计师离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

3.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规定的执业年龄;

4.执业注册会计师年检未予通过。

二、申请程序:

考试者持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原件(考核者持批准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北京注协办理申请手续。

三、申请时间:

凡符合上述非执业会员条件并且有意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人员,应当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申请非执业会员的时间自每年领取全科考试合格证时起,至次年4月30日止。如五年内未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今后不再受理。

四、会员证:

被批准为非执业会员的人员,由北京注协发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是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合法证件。非执业会员申请转为执业会员时,须持本人会员证及有关证明资料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交纳会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1)187号文件规定,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会费100元,于年检时一并交纳。

六、年检:

非执业会员须接受北京注协组织的定期检查,检查工作于每奇年的一月进行,检查合格者由协会在会员证上加盖合格印章。

检查内容包括:

1.会费交纳情况;

2.接受后续教育情况;

3.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七、非执业会员的权利:

1.享有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3.获得协会提供的有关资料;

4.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

5.监督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对被取消会员资格申请复议;

7.申请退出协会。

八、非执业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接受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3.按期交纳会费;

4.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九、协会为非执业会员提供的服务:

1.负责办理非执业会员转会;

2.负责办理非执业会员转为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3.提供职业推荐和培训;

4.免费赠送北京注协行业杂志;

5.提供咨询服务等。

十、资格的取消:

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发证单位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收回其会员证。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

3.犯有严重错误受到撤职以上处分;

4.无故两年不交纳会费;

5.犯有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形象的行为。

被取消会员资格的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于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复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收到复议申请三十日内进行复查。

十一、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二、本办法由北京注协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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