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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终结算_会计年底需要做什么

会计资讯 2024年09月09日 01:08 6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年终结算_会计年底需要做什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年终结算_会计年底需要做什么

1.会计的结账方法
2.会计年底需要做什么
3.会计年终结账,财务人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会计年终结账与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会计的结账方法

1、日结账方法

在分清“收入日记账”和“支出日记账”的情况下,出纳员在每日终了按规定登记入账后,结出当日收入合计数和当日支出合计数,然后将支出日记账中当日支出合计数转记入收入日记账中的

当日支出合计栏内,在此基础上再结出当日账面余额。

2、月结账方法

月份结帐,在月末最后一笔会计事项的金额栏下划一条红线,将余额数以外本月份各栏发生额合计数,分别写在红线下边,并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

再根据收方金额减除付方金额结算出余额数,记在红线下面的余额栏,在余额数前写明收或付。从第二个月起要结算出“截至本月份累计”,再在各金额栏下划一条红线,结束月份结帐工作。

3、季结账方法

办理季结,应在各账户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结下面划一通栏红线,表示本季结束;当然,在红线下结算出本季发生额和季末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季合计”字样,最后,再在摘要栏下面划一通栏红线,表示完成了季结工作。

4、年结账方法

年度结帐,在12月份的月份结帐后,如果余额栏有余额,年终结帐要办理结转手续,转入下年度新帐内。即在“截至本月累计”次行将余额数用红字写入余额栏,收方余额写在收方,付方余额写在付方。

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度”,然后划一条红线,收方与付方金额两数结平,最后划双红线,结束本年帐簿。在下年新帐第一行余额栏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扩展资料

结账注意事项

一、工作流程要清晰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进行结账工作前,制定一个流程是必不可少的。把工作进行模块化分类,不仅能使工作思路更加清晰,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防止遗忘。

1、重新核对业务,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减少错误率;

2、账实核对,包括现金核对、银行余额核对和存货核对,不平衡的查明原因并编制相应表格;

3、查看系统中所有明细科目余额,关注借贷方,如果余额处在贷方,需要第一时间查明原因并调整;

4、编制月末结账转账分录:计提所有费用,结转利润,结平损益类科目。

二、工作内容要合作

虽然说会计和出纳是两个不同的工作岗位,可两者却是相辅相成的,那种“只扫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工作方式,只会导致事倍功半的结果。

因此最好的工作方式就是出纳和会计通力合作,比如出纳可以录入结算单,会计进行审核结算;出纳核对银行流水,会计负责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等。这样两者的工作会有相关性和衔接性,一方面可以简化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出错。

百度百科-会计结账

会计年底需要做什么

年终结账注意事项:

会计年终结账即所谓的财务年终决算,作为会计也是全年中最忙碌的时期。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年终报表、所得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股东分红等等。一些注意事项整理出来大家一起分享、完善。

一、各往来账项应核对清楚

结账前,应对本年度的应收、应付往来账项余额与供应商或客户核对清楚,尤其是长年往来交易额比较大的账项,年底结账前科目发生额及余额应重点关注。同时还应关注关联方往来,通常大部分财务人员都重视非关联方的业务往来,而对关联方的业务往来却并不十分在意,这种情形无论是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都存在一定得风险,因此结账前应对往来帐认真仔细的核对,直到双方相符一致后方可结账。

二、关注关联方企业借款,余额过大的应当心所得税纳税调整  

1 所谓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它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2 债权方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有权对利息收入作相应的纳税调整。

三、注意个人借款年底前资金处理

1 注意股东在公司的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如有应及时要求其作相应的冲账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2 如公司账上存在其它个人借支款项,应在年底应前要求相关人员作适当冲账工作,以避免给企业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四、结账前对大额凭证和异常的账务应引起注意

老会计经常提醒我:税务机关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大额的不合法凭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是不能作为税前扣除依据的,同时税务机关对企业的异常账务处理也会特别关注。

所以我们在年底结账前应对前期已处理的大额费用,异常的账务做相应的复核和检查,检查前期账务处理是否存在有遗漏或处理不当,同时也应关注小额处理不当凭证的汇总数是否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产生重大影响等。对能调整和挽救的账务应及时进行处置,以减少公司在所得税申报纳税中的风险。

五、预提、待摊会计处理要当心

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一般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扣除的。对于待摊费用直接按规定摊销入成本费用,所得税中可以扣除。但预提费用,则要注意符合确定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是可以扣除的。但实际做账时应注意以下的规定:

1对未能及时取得发票的费用:

最好按照地税务机关每年三月份的汇算清缴会议的精神处理。

2对待摊费用的处理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它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除此以外税法规定将不允许在以后年度摊销其它费用。

3 防止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跨年列支

年底结账前应对所得预提、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清理,防止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造成跨年度费用入账的情况,一般来说应尽量避免大额成本费用跨年度入账。这一点应引起特别的注意。

六、结账前所得税扣除项目应注意

1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

当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2 应注意工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列支与以旧法规定的变化;

(七)、存货损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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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跌价损失的处理

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存货价值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存货跌价损失导致的存货账面价值下降,当期利润减少,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法并不认可。

2、盘盈(亏)存货之处理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 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八) 几项具体费用

1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而且扣除比例提高到2.5%,并规定可以将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2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采用按实际发生额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扣除;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将扣除标准统一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并可以向以后年度无限期结转扣除;

4公益捐赠:将扣除标准计提基数统一为年度会计利润总额、扣除比例统一为12%。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但要注意下面几种捐赠:

①、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偿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②、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③、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受灾地区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

④、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够提供抗震救灾证明的新购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5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注意:这一项需要向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技术开发费抵扣优惠政策的申请。

会计年终结账,财务人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年底会计需要做的工作有:全面盘点、清理往来账、核查当年税费缴纳情况、年底调账、年报编制工作。

1、全面盘点

对公司的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等进行清查盘点,以摸清家底,保证账实相符。盘点时,最好一人盘点,一人核点,并且“盘点统计表”每一时间段核对一次,确认无误后在表上互相签名确认。

若盘点中发现的差额、错误、呆滞、盈亏、耗损等情况,应分别予以处理并防止以后再发生。

2、清理往来账

在年度终了前认真清理结算,做到人欠收回,欠人归还。往来账清理往往牵涉面比较广,且有时直接牵涉到一些部门或个人利益,单凭财务部门是很难完成的。

因此,作为财务负责人应建立往来清理的领导机构名单,由财务部门领头,销售部门和采购部门重点参与,力将清理落到实处。

3、核查当年税费缴纳情况

税务机关的稽查首选,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核算企业增值税的税负率是否达标,有无漏缴,对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并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相关比较,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辅导期的商业企业,在真正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定要达到国税要求的税负率和营业收入。

4、年底调账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前,要进行账账核对、账实核对,根据选择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查看会计科目设置,财务处理的方式是否正确。重点检查自身的会计处理,看是否有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况,如有,则应在结账前进行调账。

5、年报编制工作

财务报表是以会计准则为规范编制的,向所有者、债权人、政府及其他有关方及社会公众等外部反应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的会计报表。年底主要编制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编制时要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按正确的会计准则,遵守重要性原则,同时注意保持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一致性和各项目之间的金额不能相互抵消性。

会计年终结账与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会计年终结账即所谓的财务年终决算,不但要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对账、结账一直到最后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那么在年终做账的时候财务人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现金和存货不能出现负数,现金没有收入,何来支出?而存货出现负数的原因之一是未暂估入账;

2、银行单据至少在年终后要全部及时取回,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3、往来款项宜进行对账,一些不再收取或支付的尾差应及时进行处理;

4、检查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残值率、折旧年限和折旧额是否正确和符合规定;

5、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的投资时,应根据子公司本年度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6、检查各应交税费明细账户的账面余额与实际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7、检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是否勾稽相符;

8、检查是否存在应确认而未确认的收入,老企业应兼顾考虑来年企业所得税率调整的影响;

9、检查毛利率是否明显不合理,成本结转是否正确;

10、检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与收入、流转税等是否勾稽相符;

11、检查外币形态的现金、银行存款、债券投资以及以外币计价的往来款是否正确计算了汇兑损益;今年汇率变动较大,如外汇资产和负债很多,是否计算汇兑损益对利润的影响也较大;

12、检查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

13、检查总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是否相符,检查账表是否相符。

此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项包括:

1.有暂估的入账的材料等,都要冲销

2.预提费用全部冲平!

3.利润要调整到或都高于税务局的要求!

4.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是否已经达到或都高于要求(工业4.2%商业0.8%)

5.各类费用的入账是否准确,有否将不属于公司的费用入账,或者提高了标准入账了,比如:招待费5%广告费2%等

6.注意公司是否没车,也把过路费,油费等车辆相关费用入账做成管理费用!!但可以做福利!!

7.注意工资的计提,是否已经在本年度内发放完成了

注意的分录:

1.将本年利润的余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该公司是亏损的,则会计科目反之,在这步已经完成账务处理!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

3.交纳个人所得税:是利润*85%*2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货币资金

年底会计结账的前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和结账的具体流程呢?

结帐,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结帐程序及方法是:

(1)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

(2)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帐簿的第一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会计年终结账与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岁末年初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不但要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而且要对账、结账一直到最后编制财务分析报告。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会计年终结账与账务处理注意事项,希望能为你提供帮助:

 一、检查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年终时,企业应对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然后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率进行适当调整。这是因为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终总体计算一下自己的税务情况。如果异常,请及时作相应的税收调整。如计算企业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为: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还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或={当期[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转出累计数)-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注:上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0(无负数,负数实为期末留抵税额),即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口径一致。

 二、避免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跨年列支

 企业在年底结账前应对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清理,防止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和跨年度费用入账的情况。企业尽量避免大额成本费用跨年度入账。依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入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也就是说成本费用只能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三、结账前应注意所得税扣除项目处理

 (一)税务罚款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倘若企业将税务罚款进行了税前扣除,在结账前应进行调账,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预提、待摊会计处理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一般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扣除的。对于待摊费用直接按规定摊销入成本费用,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但预提费用,则要注意符合确定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是可以扣除的。对待摊费用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它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除此以外,税法规定不允许在以后年度摊销其它费用。

 (三)固定资产盘亏与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亏属于财产损失,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中。

 (四)赞助捐赠支出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进一步细化了视同销售的具体界定,在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结转视同销售成本。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职工福利费的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将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纳入工资总额只属于财务核算的变动,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即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仍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作为?职工福利费?,在工资薪金总额14%的比例以内税前扣除。

 (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处理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由于其税法上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形成了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进行相应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四、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

 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应重点关注:

 (一)个人借款的处理如果账面反映出股东在公司有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应及时要求其作相应的冲账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要求借款人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代扣代缴?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后,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利息费用支付凭证、个人收取利息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等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凭?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按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否则将承担涉税风险。

 (二)关联方企业借款的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第121号,以下简称财税[2008]第121号)规定,除金融业外的其他企业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在2:1之内的关联方借款实际支付的利息(金融企业为5:1),只要没有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可以据实列支,但如果超过2:1比例之外如无其它证据证明相关交易是符合独立交易性原则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各期扣除。

 同时这里要提醒注意的是,所谓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它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其中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①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②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③其它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财税[2008]第121号规定,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只要是关联方公司之间产生了上述债权性投资,如果按独立交易性原则计算正常借款利息收入的,对债权方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有权对利息收入作相应的纳税调增处理。

 五、注意正确核算收入

 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收入核算:

 (一)视同销售核算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

 (二)包装物收入核算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逾期是指按照合同规定已逾期未返还的押金。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企业向有长期固定购销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包装物的押金,其收取的合理的押金在循环期间不作为收入。

 (三)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核算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征税,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外资企业根据税法的规定,对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减除与上述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应当作为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仅适用经济特区的生产性企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可以不作为计算减免税优惠期的获利年度。

 (四)超过一年以上的建筑、安装、装配工程的劳务收入核算建筑、安装、装配工程的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按以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六、注意会计与税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异

 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是冲抵免税项目后的余额。此外,因纳税调整项目(弥补亏损、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境外收益、技术转让收益、治理三废收益、股息收入、国库券利息收入、国家补贴收入及其他项目)引起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负数,不作年度亏损,不能用企业下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

 企业必须特别注意会计与税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异。税法中包含的收入内容比会计规定更宽泛,所以,企业年终结账时应注意:对于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销售行为,会计准则规定应当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应收金额的差额,计入?未实现融资收益?,并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财务费用?。而税法上规定,销售方应该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来确定销项税额。当然,如果一次性开具了发票,则应全额确定销项税额,会计准则将应收金额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财务费。此种处理税法并不认可,所以以后各期摊销的未确认融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也应特别关注:会计上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而税法上则将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作为价外收入与销售商品一起作为销售收入计缴税金。此外,由于税法和会计所依据的角度不同,价外费用在会计中没有逐一介绍其应该计入什么科目,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按其性质分别计入相关科目即可。但税法上讲,不论其计入什么科目,都要计算销项税额。

 七、会计报表的财务分析

 一个企业的业务活动,都会通过财务报告反映出来。所以,在年终结账时,财务人员应对会计报表进行税务分析以发现企业隐藏的财务风险:

 (1)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现为: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资本公积等会计科目经不起推敲;账务处理混乱、账实不符。比如说,企业在采购时为了控制成本,从规模较小的供应商处采购,它不能出具合规的发票,采购回来的货物没法入账,仓库里面有实物,就会造成实大于账的现象。

 (2)在利润表上的表现则为成本费用与收入不配比,利润结构不合理。

 (3)各项指标,忽高忽低,或如过山车,或漏洞百出。建议企业应该对根据账目拟出来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作一个详细的分析报告,如毛利润比率、净利润及费用增减比率、应收款项账期和存货期等是否合理,不合理的会计比率和不合理的利润及费用增减率只会招引税务部门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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