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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总预算会计制度_关于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探讨

会计资讯 2024年09月08日 17:49 11 财税会计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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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新总预算会计制度_关于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探讨

1.预算会计制度的形成
2.关于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探讨
3.乡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程序及使用的会计科目
4.2015年出台什么修订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预算会计制度的形成

(一)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预算会计制度形成。

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1950年,财政部根据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预算决算暂行条例》和《中央金库条例》提出了建立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设想,并于同年12月12日正式制发了《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从此,我国第一套适应国家财政经济需要的、崭新的、统一的预算会计制度建立了。

2.预算会计制度改革。

从1951年起,财政部根据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需要,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不断的修订。到1965年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成型的预算会计制度。它是以总预算会计为主导,以单位预算会计为补充,以会计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的有别于企业会计的独立的会计体系。

为适应财政体制和财务改革的要求,财政部于1983年和1988年,两次修改预算会计制度。形成了一个以总预算会计为主导、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为补充的、以制度形式确定的独立会计系统。

由于预算会计制度存在较浓的计划经济色彩,财政部于1997年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制定并实施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一系列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的预算会计制度从组织体系到制度模式,从核算基础理论到会计各项的具体处理基本上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财政管理方式、事业单位的资金渠道等各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对预算会计的要求。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适应的预算会计制度。

(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建立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主要是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一系列预算会计制度。

1.预算会计组织管理体系。

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属于纵向财政会计体系,是按组织结构类型构建的,与国家预算体系相适应。主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组成。除此之外,还有参与总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税收征解会计、基本建设拨款会计等,它们共同参与国家预算收支执行工作,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预算会计体系,形成了遍及全国的会计核算网络。

2.预算会计制度体系。

建立了不同层次的规范性制度,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构成了约束预算会计执行的全国统一的制度体系,是预算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

3. 预算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对预算会计的概念、适用范围、职能、核算对象、管理方法、会计模式等一系列理论问题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对于预算会计的科目、凭证、账簿、报表等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方法体系。

2001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财政部先后发布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补充规定》和《关于中央单位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有关账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资金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在财政支出支付核算、非税收入收缴、年终结余资金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

关于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探讨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大主体会计,另外还包括执行政府总预算出纳保管业务的金库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收入业务的收入征解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的基本建设支出业务的基建拨款会计三大关系会计。这种体系的构成类似于同外的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但又有所不同。国外的政府会计包括国有企业会计,我国的政府会计不包括国有企业会计。我国的国有企业会计与私有企业同属企业会计系列,与政府会计并列,这是预算会计体系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表现。而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由于其下以盈利为目的,可借鉴国外非盈利组织会计的称谓,改事业单位会计为非盈利组织会计。

在1993年企业会计改革以前,无论是企业会计还是预算会计,我国都是采取“科目+ 报表”的制度规范形式,没有会计准则。而在西方却普遍采用准则规范的形式。1998年1月1日预算会计实施新制度时,事业单位会计同时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也开始采取了“准则+ 制度”的规范形式,但是没有规范全部预算会计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因此,从发展趋势看,为了完善我国的会计体系,应借鉴《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成功制定和试行的经验,制定《预算会计基本准则》。考虑到已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预算会计改称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只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即可。

乡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程序及使用的会计科目

一、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较为落后

我国会计工作的特定服务对象称之为会计主体,根据会计服务的主体不同,可将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划分为三个部分,即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其中,根据国家预算的拨款方式,可将事业单位划分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种类别,其组成形式较为复杂。在市场经济下,由于不需要国家财政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内部的管理控制、会计核算等内部运作模式逐渐向企业化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会计制度已无法满足社会经济环境需要,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难以全面、准确、真实反映各个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经营成果。

(二)会计目标相对单一

目前,我国会计工作的目标包括“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两种。相较而言,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多以受托责任观为主,其是以监督为主要任务,目标是向资源的委托方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财务部门或上级单位,委托各个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同时还需向委托方提供相关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信息。然而,由于我国预算会计信息的特定服务对象,已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而社会对财政预算透明化的呼声越来越高,从而使会计信息使用主体已不仅仅限于财政资源委托方,以受托责任观作为单一的会计目标已不能满足现实情况的需要。

(三)会计核算问题

目前,我国部分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其会计科目的设置较为简单,难以满足预算改革的需要,面对部门职权范围之外的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建设资金等事项,并未将其纳入会计核算内容的范畴进行统一核算。我国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的成本核算,往往缺乏科学性、全面性、真实性,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从而难以真实、准确的反映固定资产净值,由此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此外,现行的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往往无法准确、全面的反映、核算政府的债权、债务信息,对于一些债权投资的核算方式也未作规定;而对于债务信息,由于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以至于一些实际发生、形成的负债无法及时反映,而确认的标准多为实际的现金支付,从而往往存在虚增预算结余的现象。

二、促进预算会计改革的相关措施

(一)在会计改革的基础上,进行预算会计体系的重建

由于预算会计是会计体系中的一个独立分支,从而具有针对性的进行预算会计体系的重建、整体框架的全面改革。当前的预算会计体系由政府会计、行政与事业单位会计组成,就未来发展的趋势而言,应将其归集为政府会计体系,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两者间的关系应是总与分的关系。目前,事业单位应被列入非营利组织会计的范畴,通过改革与完善,其逐渐向企业化会计发展。对于政府的财务报告,应将国有资产、社会保障金、预算情况、采购基金列入上报财务信息之内,从而更加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政府业绩与财务受托责任。

(二)对政府会计信息体系进行完善和改进

会计系统以满足使用者需要提供信息为目标,财务报告是实现信息服务的基本工具,为帽子不同类别使用者的需要,财务报告要反映实际相关信息,政府会计报告系统的设计十分重要,其中要有详细的政府财政信息,对支出和成本要有详细说明,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达到控制支出的目的;对内部审计及独立的外部审计,都要通过报表的形式体现;将会计系统与计划管理、预算管理、现金管理、债务管理及审计系统相结合;对资产、负债、人力资本信息有详尽的报告,同时也要体现政府产出及政府政策的相关信息。以此达到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加强成本管理的目的。

(三)权责发生制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使用者评价政府财政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权责发生制是评价的主要手段,在新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会计不断改革,虽然实行的会计模式不尽相同,但都一定程度上运用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得到广泛应用。其原则规定,收入是以政府是否提供服务为标准来确认的,在接受服务后,当期费用为相应的义务,列入资产负债表时要作为债务处理,从而详细的反映出政府的财政状况和运行成果。权责发生制要求将所有的经济资源全部通过资产负债表体现。我国会计改革不仅要从实际出发同时也可以借鉴国际模式,对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进行确认,达到各期平衡,明确政府责任。我国预案算会计基础改革,可以应采取渐进式,由个体到整体,由地方到中央,从根本上明确政府的责任。

2015年出台什么修订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一、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方法和账务处理,应该按照财政部2015年10月10日《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库[2015]192号)以及10月30日《关于印发〈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库(2015)205号)规定执行。

二、例如资产类帐务处理及使用会计科目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 国库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

2、本科目借方,记国库存款增加数;贷方,记国库存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国库存款的结存数。

3、总预算会计收到预算收入时,根据国库报来的预算收入日报表入账。收到上级预算补助时,根据国库转来有关结算凭证入账。办理库款支付时,根据支付凭证回单入账。

三、有价证券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二)转让或到期兑付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按照该有价证券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等科目。

扩展资料:

一、资产类账户从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上看:

1、具有对所有者有用的特征,即具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作贡献的特征;

2、具有为该企业获得利益并限制其他人取得这项利益的特征;

3、具有掌握和控制该经济资源组织经营活动的特征。

二、账户种类

资产类账户按照反映流动性快慢的不同可以再分为流动资产类账户和非流动资产类账户。

1、流动类

流动资产类账户主要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原材料、库存商品、待摊费用等,可以反映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化或耗用的资产。

2、非流动类

非流动资产类账户包括反映企业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企业的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的账户。

百度百科-资产类账户

财政部2015年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库[2015]192号),其中提到: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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