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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会计证号怎么查_怎样查询自己的会计证号?

会计资讯 2024年09月08日 13:51 11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不记得会计证号怎么查_怎样查询自己的会计证号?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不记得会计证号怎么查_怎样查询自己的会计证号?

1.如何查会计职称证书
2.怎样查询自己的会计证号?

如何查会计职称证书

1、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点击“证书查询系统”;

2、进入成绩合格单查询界面之后选择报考级别、年度、省份,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即可查到自己的证书编号。

3、查询后您将看到下面的成绩单。

会计职称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保部统一印制,人保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会计职称是衡量一个人会计业务水平高低的标准,会计职称越高,表明你会计业务水平越高。我们国家现有会计职称: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职称有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职称有会计师,高级职称有高级会计师。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三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第四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取得初级资格,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二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

(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会计员职务。

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

会计职称-百度百科

怎样查询自己的会计证号?

初级会计证书编号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考生打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站”

,点击考试合格信息查询,并在网页中选择会计初级查询,填写好报考级别、年度、省份、身份证号、验证码,即可出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合格年度、证书编号。

初级会计用什么考试?

初级会计考试实行无纸化方式,用电脑进行考试。考试科目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门,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各科目试题分值及得分规则在试卷的每类试题前说明,实行计算机阅卷。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满分都是100分,合格分按每年考试标准而划定,一般为60分,即只需两个科目都达到60分即可通过考试获得初级会计证书。

初级会计证书属于什么级别的证书?

初级会计证书属于职业资格证书,也称职称证书。初级会计考试是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用于考核财务人员专业技能的考试。

考试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取得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方式

关于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方式,主要包括有现场领取及邮寄方式两种。邮寄方式只有部分省市地区才能够申请,有些地区还要求考生先在网上预约后才能能够领取证书,具体证书申领方式大家请以所在地区要求为准。

可去当地财政部门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四条 财政部统一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和编号规则。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印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印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出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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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六条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十八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规范培训市场,确保培训质量。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

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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