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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相关税费会计处理_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账务处理

会计资讯 2024年09月08日 11:31 9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土地使用权相关税费会计处理_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账务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土地使用权相关税费会计处理_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账务处理

1.购买土地账务处理怎么做
2.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账务处理
3.房地产企业耕地占用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购买土地账务处理怎么做

购买土地账务处理怎么做

土地使用权会计和税法都划分为无形资产.会计将无形资产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无限,《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十七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中国现行的法律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农村集体,企业通过购置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协议会有明确规定,因此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使用年限内摊销.

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按年限做无形资产摊销.

企业购买土地支付的使用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入土地,如果用于建造不动产的,则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计入在建工程,待不动产建筑物建造好之后,一并计入固定资产.

如果购入土地后,暂时不做他用,则应当将购置价款加相关税费计入无形资产,待今后使用再做其他处置.

(1)确认的时候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2)等到实际缴纳的时候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当然,如果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原先未入账,那也应先将该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之后再将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一次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购买土地账务处理怎么做?购买土地实际上是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会计和税法都划分为无形资产,会计分录为: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并按照年限做无形交交的摊销.通过本文的分享,大家学会了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账务处理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购置房产或使用土地时,就需要缴纳相应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般可以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处理,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税收特点: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税金及附加是什么?

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具体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期末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应该没有余额。

房地产企业耕地占用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账务处理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次月缴纳税金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规定: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耕地占用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耕地占用税做: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待开发商取得商品房开发项目则结转做:

借:开发成本-土地使用费

贷: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耕地占用税应注意事项

1.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断: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

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断: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的当日.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和损毁耕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明确规定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认定,而非税务机关.

2.删除"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优惠规定.

也就是说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全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3.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由"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变更为"免征耕地占用税",不再须报经批准,符合条件可直接享受免征耕地占用税.

4.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复垦退税,由"复垦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变更为"复垦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5.新增依法复垦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6.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由"认定损毁耕地之日起2年内"变更为"认定损毁耕地之日起3年内"依法复垦或修复,恢复种植条件的,比照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退税;并且"认定损毁耕依法复垦或修复"明确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而非税务机关.

7."养老院免征耕地占用税"变更为"社会福利机构".大大扩大了耕地占用税免税范围.

免税的社会福利机构包括: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内,专门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场所.

8.新增占用园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将"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修改为"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9.耕地占用税减免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即享受耕地占用税优惠不再向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0.新增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

11.新增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可以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

房地产企业耕地占用税会计分录怎么做?房地产企业除了要缴纳耕地使用税外,还有其他税费要缴纳,要是财务人员在处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时,还有不懂得账务处理的内容,不知道该怎么入账的话,那就可以多来网站与会计老师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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