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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涉税会计_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

会计资讯 2024年09月05日 22:37 7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房地产涉税会计_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房地产涉税会计_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

1.房产税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2.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
3.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三大税种预缴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

房产税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房产的买卖和转让都是要交房产税的,那么,房产税计入什么科目的呢1、房产税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2、企业应在会计上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款人按规定计算应支付的房地产税金额,如果贷款人有反映实际支付的房地产税金额的贷款人馀额,表示企业不支付或需要支付的房地产税金,如果有借款人馀额,表示企业实际支付的房地产税金额。企业计算应支付的房地产税时,借用管理费用和商品流通费用等科目,借用应支付税金-应支付房地产税科目的规定实际支付房地产税时,借用应支付税金-应支付房地产税科目,借用银行存款等科目。房地产税也按年征收,按分期付款的方法征收,其会计处理也可按车船使用税等方法征收。即如果房产税按月缴纳或分期缴纳,但税款金额不大的,可在按规定计算出应纳的车船使用税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或“商品流通费用”等科目;如果企业分期缴纳,而且每期缴纳的房产税数额比较大时,可以通过“待摊费用”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中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一条、第二条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

1、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扩展资料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百度百科-房产税

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三大税种预缴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我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

1.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项时,不能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对于预收款,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此时,由于收入未能确认,不能将预缴的税金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和预提土地增值税的核算。预收款项确认为收入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对已缴纳的税金,计提土地增值税并计入当期损益,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取得预收款时先预缴税金,清算时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企业还需要预提一定金额的土地增值税,以避免低估费用和负债、高估利润。预提该部分税金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其他应付款预提土地增值税。此处不宜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因为从税法角度讲,纳税义务还没有发生,计入应交税费易引起误解。在这里,计提是根据预缴的税款提取的土地增值税,预提是对超过预缴税款部分提取的土地增值税,实务中计提与预提往往混用。

3.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时,如果总税款大于计提和预提数,则对于其差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预提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如果总税款小于计提和预提数,则对于其差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预提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实际补交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房地产企业预提土地增值税后计入其他应付款,但在当年计征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这就造成了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不一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需要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时,会计处理为: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三大税种预缴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

 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业缴纳的流转税由价内的营业税变成了价外的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间和金额也发现了变化,本文梳理了房地产企业在预售阶段所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三大税种预缴税务处理,并以简单的案例对会计处理进行了说明。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三大税种预缴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增值税

 按照财税36号及18号公告,房地产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预缴义务的时间为实际收到预收款时,预缴的基数为实际收到的全部预收款,强调是收到。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一般计税方法下适用11%的税率,简易计税方法下适用5%的征收率。

 二、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同时根据16年70号公告,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所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和增值税计算预缴税额的依据应当是一致的,同时根据计算公式,预征义务的发生时间也应当与增值税一致。

 三、企业所得税

 根据31号文,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收入确认的金额和时间上,根据不同销售方式有所不同:

 (一)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

 企业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这种方式下,预售房地产未实际收到预收款但已经根据合同等达到应收款时间的,企业应当确认企业所得税预计毛利。这种方式下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的.时间应当不晚于增值税下收到预收款的时间,所以计算预计毛利的基数应当大于等于实际收到的预收款。

 (二)分期收款方式

 企业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与一次性全额收款类似,此种方式下以合同约定和实际收款孰早来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计算预计毛利的基数也会大于等于实际收到的预收款。

 (三)银行按揭方式

 企业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此种方式下与增值税基本不存在差异。

 (四)委托方式

 对于委托销售方式,基本的原则都是在收到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而未考虑实际收款或合同约定。导致可能早于或晚于实际收到预收款,与增值税的预缴义务发生时间应根据收到预收款和收到销售清单的时间分别进行判断。

 从确认收入的时间上来看,31号文规定了4种不同销售方式下的收入实现时间,其中对于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和委托方式销售的,应当首先

 在企业所得税确认计算毛利时,除上述不同销售方式的不同规定外,还应当注意是否可以扣除预缴增值税的问题。企业所得税确认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收入,这里所说的税应当是根据销售额计算的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方法)或应纳税额(简易计税方法)。而在预售阶段,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其销售额没有确定,根据销售额计算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也没有确定,所以在预售阶段计算预计毛利的基数应当是收到的预收款全额,不能扣除预缴的增值税。

 四、会计处理

 下面举例来说明房地产预售阶段的主要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

 例:A房地产开发企业2015年9月开始开发甲房地产项目,2016年7月开始开发乙房地产项目。2017年5月,甲、乙房地产项目均处于预售阶段,当月甲项目取得预收款1000万元,乙项目取得预收款1200万元,假设A企业按月申报,当月除期间费用100万元外没有其他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2017年5月A公司的会计处理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均为1%)、企业所得税(预计毛利率15%)处理如下(以万元为单位):

 1.增值税

 甲项目预缴增值税:1000÷(1+5%)×3%=28.57

 乙项目预缴增值税:1200÷(1+11%)×3%=32.43

 共预缴增值税28.57+32.43=61

 2.土地增值税

 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1000+1200)-61=2139

 预征土地增值税额:2139×1%=21.39

 3.企业所得税

 当月企业所得税应当确认的预计毛利为:2200×15%=330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330-100)×25%=57.5

 4.会计处理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2200

 贷:预收账款 2200

 (2)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61

 贷:银行存款 61

 (3)预缴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1.39

 贷:银行存款 21.39

 (4)预缴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5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7.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7.5

 贷:银行存款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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