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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会计制度_简述纳税会计的特点

会计资讯 2024年08月16日 00:39 22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最新税收会计制度_简述纳税会计的特点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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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会计制度_简述纳税会计的特点

1.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确认的区别?
2.简述纳税会计的特点

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确认的区别?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首先纠正一个说法。 准确地讲,应该是会计收入确认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区别问题。会计有收入确入时间规定,税法上除企业所得税有收入确认时间规定外,其他税种讲的都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如我们接触最多的增值税,从来没有收入确认的说法,而是讲销售额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两者执行的规定不同。 会计上收入确认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执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一般情况下,会计收入确认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是一致的,但是两者也有区别。比如企业所得税有视同销售的规定,会计上就没有视同销售的说法。企业会计收入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绝大多数情况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但是也有个别特殊情况没有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比如会计上一部如记入递延收益的财政返还款等,企业所得税要求一次记入当期收入纳税。

3.两者之间又有紧密联系。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依据是建立在企业财务核算会计利润的基础上的,根据税会之间的差异进行各类纳税调整后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计算出应纳税额。税会差异既有永久性差异,还有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实际上就是会计收入确认时间与企业所得税确认时间之间的差异,最长两者确认的收入总额是一致的。

一般说收入的税会差异,指企业会计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区别。

区别

会计收入和税法收入确认的区别就是,会计上的收入是日常活动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主要来自企业外部,而税法上的收入来源于企业内外一切收入,既包括有偿收入,又包括视同销售。

⑴会计收入特点:会计收入即为营业收入,实现于日常活动。凡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就应当确认收入。

⑵税法收入特点:企业所得税法收入采用的是收入总额的概念,只要是企业取得的收入,不考虑来源、形式及收入性质,均列为收入总额,没有具体限制,包括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去不征税和免税收入。

税法收入之所以采用收入总额概念,因为收入总额的刚性,使得税务机关对收入的完整性及纳税人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予以关注。

此外税法收入的确认的一般原则遵循①收入实现原则和②权责发生制原则

特殊原则包括①纳税必要资金原则,比如递延纳税、分期收款按合同约定确认收入等②特殊交易事项特别确认原则:比如大型设备、建筑、安装、装配工程按完工进度或工作量确认。

(1)收入确认的原则不同 。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是向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和潜在的投资者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因此,会计核算要遵循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谨慎性原则,注重收入实质性的实现,而不仅仅是收入法律上的实现。 税法的目的是对纳税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经济收入进行测定,从而对此课征一定量的税收,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满足政府实现经济和 社会 职能的需要。因此,税款的征收要遵循法律性原则和确保收入的原则,注重界定和准确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具体而言: ①会计制度和税法虽然在收入的核算上都遵循配比原则,但两者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从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角度,确认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包括对象的配比和期间的配比。后者是从保护税基、公平税负的角度对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加以规定。 ②会计上强调收入的重要性原则,而税法不承认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只要是应纳税收入,不论其业务事项是否重要,也不论其涉及的金额大与小,一律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税收入和应税所得。 ③对一些收入的处理上,会计上通常要充分考虑这些收入将来要承担的潜在义务,以确保能准确反映一个实体真正的长期获利能力。但税法,特别是所得税法一般情况下不考虑纳税人潜在的负债可能性,纳税人的经营风险国家不予承担。只要纳税人对赢利或潜在的赢利有控制权时,税法就会对纳税人的所得加以确认。当然有时税法会根据 社会 经济政策需要,限制或推迟收入的确认及收入时间的确认。

(2)收入确认的条件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收入确定的基本条件包括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和收入计量的可靠性。而税法应税收入确定的基本条件则根据经济交易完成的法律要件是否具备,是否取得交换价值,强调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的凭据。

(3)会计收入与分税种的应税收入不同。 会计制度为便于不同行业会计信息的比较,按经济业务的性质划分会计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而各个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与会计收入不对称,不同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会涉及不同税种的应税收入,如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因此,企业会计核算时,按会计分类确认并计量会计收入,纳税时,按照各税种的应税收入的规定计税。

(4)收入确认范围的不同。 会计制度对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提出了明确的确认标准。税法规定,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取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可见,税法确认的收入范围要大于会计制度确认收入的范围。税法确认的应税收入不仅包括会计收入,还包括会计上不做收入的价外费用及视同销售。税法的规定主要是出于公平税负和征管上的需要,如为平衡外购与自制货物增值税的税负,增值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将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方面,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再例如就增值税链条式课税方式而言,由于增值税是逐环节对增值额课税,并凭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为了保证链条的连续、完整,就必须对委托他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等会计上不作收入的行为,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5)收入确认时间的不同 。会计制度规定只要符合会计上的确认收入的条件,当期就要确认收入。税法上一般在纳税申报表中反映确认应税收入,对应税收入的时间区分不同的税种做出不同的规定,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都分别规定了应税收入的确认时间。同时在同一税种下,应税收入的确认还要区分不同的交易性质。如纳税人同样是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增值税、消费税确认收入的时间,均为发出货物或应税消费品的当天;营业税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不动产时,其收入的确认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再例如,就增值税而言,采用委托银行收款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时间为:前者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后者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不同结算方式下收入确认时间差异

销售方式

会计准则

税法

分期收款

发出货物时按现值结转

合同约定收期按全部应收回货款结转

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结转

收到代销清单结转,但增值税规定不得超过180天

预收货款

符合条件后结转

不动产、建筑物、租凭预收款即结转营业税

售后回购

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得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售后回租

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不确认收入,有确凿证据将售后回租认定为经营租赁并且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则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

售后回租宙同销售商品和租赁两项经济业务,在销售商品时确认收入

附有退回条件商品销售

能够估计退货可能性的,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不能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退货期再满再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销售退回确认时间为收到购货单位寄来的“证明单”之后

劳务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劳务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如果预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按照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预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应当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视同销售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无偿赠送他人,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计算流转税和所得税

(6)收入确认选择方式的不同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自身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允许会计人员对收入的确认做出职业上的判断。但税法在确认收入时,要求纳税人必须严格遵守税法的相关规定,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同时,税务会计的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答:1、会计专业的人应该都知道,税法收入与会计收入两者确认的方式不一样,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没有税法收入这一栏,只有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所以你的问题如果专业一点话,应该就是计收入确认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区别问题,

2、两者计算规则不一样,(1)会计上收入确认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2)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执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这里就会造成两者在计算所税的时候就会有很大区别,

3、会计的收入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绝大多数情况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但是也有个别特殊情况是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的,

4、所得税额计算区别不同:永久性差异,和时间差异。企业所得税的征税依据是建立在企业财务核算会计利润的基础上的,根据税会之间的差异进行各类纳税调整后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计算出应纳税额,比如:招待费:税法上只能按实际发生额60%计算,超出部分要进行调增,还有销售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一样需要调增。

5、会计上的收入是日常活动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主要来自企业外部,而税法上的收入来源于企业内外一切收入,既包括有偿收入,又包括视同销售。

(一)收入确认原则的差异

1.会计制度在确认收入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需要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侧重于收入的实质性实现,根据交易的实质确认是否作为销售收入处理,而不是按其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税收上虽然也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但尽量减少“选择、判断”的余地,以方便税务管理,体现公平。因为税务人员很难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的合理性做出裁定。所以,税法上更注重完成交易的法律要件,只要发生应税行为,不论是否作销售处理,都要按照税法规定计征税款。

2.会计遵循“谨慎性原则”,在确认收入时,要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以避免高估资产和收益。税法不考虑收入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这一风险属于的经营风险,应由的税后利润补偿,国家不享有的利润,当然也不应承担的经营风险。例如赊销,税法上即使用并未收到货款,也要申报交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客户由于信誉等原因拖欠货款,那是价款结算问题,国家不承担经营中的风险。

(二)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只要同时符合确认收入的四个条件,当期就要确认收入;如果不符合四项条件,当期就不能确认收入。例如在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下,购买方出现财务困难,会计上不能当期确认收入,而应做发出商品,只有购买方财务困难消失时才能确认销售收入。税法对应税收入的时间区分不同的税种做出不同的规定,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都分别规定了应税收入的确认时间。同时,在同一税种下,应税收入的确认时间还要区分不同的交易性质。在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下销售商品,税法规定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就发生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就要申报纳税。

(三)收入计量的差异

1.销售商品的收入,会计上通过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与反映。税法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不仅包括会计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还包括会计不作收入的价外费用和视同销售。

2.会计上销售商品必须满足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才能确定收入的销售行为在会计上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而不确认收入时,可能只是按成本结转“发出商品”等,而税法可能会确定为应税收入。

3.会计对商业打折按实际收取的价款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税法为了保证进项税额抵扣的准确性明确规定,如果和额在同一张上分别注明的,可按后的余额作为计算增值税;如果将额另开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中减除额。同时,税法还规定,销售(税法将商业定义为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投分赠,会计上没有确认收入,税法上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确认收入,计算征收增值税。

财务会计和税收会计分别尊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两者在确认收入的依据不同。税收会计依据税法,财务会计依据会计准则或制度。对利润表的影响分为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其中永久性差异指某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包括费用时的口径不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税收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简单的就收入而言,有些收入事项,会计在报表确认为收入,税法不确认该收入;会计没有确认为收入,税收确认为收入。仅供参考,如需进一步了解,请继续学习有关会计及税收政策。

简述纳税会计的特点

开发票,认证发票可以是出纳的事,报税是会计的事,出纳只管银行和现金,没办法纳税核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职责:

1、报销费用,主要是指期间费用。

2、核算存货,包括材料的采购、商品的进销。

3、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核算工资,按工资比例计算社会保险、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

5、清理往来账款,包括应收款、应付款,负责账款的核对、结算。

扩展资料:

国家为了保证会计人员覆行职责,赋予会计人员的权限是: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划、预算、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 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付款、拒绝报销和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必须坚决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会计人员对于违反制度、法令的事项不拒绝执行又不向***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的,应负连带责任;

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 (或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与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工作。国家赋予会计人员的权限是会计人员做好工作的保证,应严肃对待,正确利用。

百度百科-会计人员职责

简述纳税会计的特点

1.法律性

从税收的概念中可以知道,税务会计以税收法律为准绳,也就是说,税务会计必须以国家的税务法规为依据。同时,税务会计还要依据会计法规,因为会计法规是进行纳税核算的依据,是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所以,税务会计具有直接受制于税收法律规定的显著特点,这也是税务会计区别于其他专业会计的一个重要标志。

2.相对独立性

税务会计并不是和企业财务会计并列的专业会计,它只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税部分的核算和反映,其核算也依据会计学的理论,但和其他会计相比较,税务会计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因为国家规定的征税依据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有一定差别的,其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尽相同。所以,税务会计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如自产自用货物视同销售的有关规定等就反映了税务会计核算方法与内容的相对独立性。

3.差异互调性

财务会计是为了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和管理者的需要,而税务会计是为了满足国家征税和管理者进行税收筹划的需要,因此两者在收入确认、存货计价、计提折旧和坏账准备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造成了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两者之间的差异可以根据产生差异的原因相互调节。

4.计划性

计划性是指企业的纳税负担可以通过合理地计划安排达到避税的目标。比如,存货核算中,采用加权平均和先进先出的比较;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上,采用加速折旧和直线法的比较;利用税收优惠等等。

简述金融会计的特点

金融企业会计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利息收支的核算。利息收支是金融企业业务的重要内容,在会计核算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企业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种类存款、货款,按期计算的利息收支。

(2)手续费收支的核算。手段费收持是金融企业为办理金融业务发生的,企业应收支两条线的核算原则分别进行核算,不得将手续费收入直接低作支出。有特殊规定的也庆先入账,再分别按有关规定提取使用。

(3)备抵性准备的核算。备抵性包括坏账准备、贷款呆账准备和投资风险准备。坏账准备指按就上利息、应收保费和应收分保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准备;贷款呆账准备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是取的准备;投资风险准备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长期投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

纳税会计的特点 主要体现在以下哪些方面

作为融税收制度和会计核算于一体的特殊的专业会计,税务会计主要有以下特点:

(1)法定性

法定性表现为税务会计在核算和监督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的税收法规为依据,做到依法计税、依法纳税、依法减免,这是税务会计区别于其他专业会计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财务会计核算中,企业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及经济环境的实际需要适当选择会计处理方法。但税务会计必须在遵守国家现行税收法令的前提下选择。

当财务会计淮则、制度与现行税法的计税方法、计税范围等发生矛盾时,税务会计必须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对财务会计做适当调整、修改或补充。对某些在财务会计准则、制度中不便按照税法规定反映的会计事项,必须单独设置账簿、单独核算其销售金额等,方能据以按不同税种、不同税率计税或减税、免税;否则税率从高或不予减免。

(2)纳税主体的广泛性

广泛性表现为税务会计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由于法定纳税人的广泛性,决定了税务会计的广泛性,它适用于国民经济中的工业、商品流通、交通运输、服务业、房地产、金融保险等各个行业。

(3)会计处理的统一性

由于税务会计是融各类会计和税收法规于一体的会计,税法的统一性决定了税务会计统一性的特点。这就是说,同一种税对不同纳税人的税务处理规定一般是相同的。

当然,在统一的前提下,也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的灵活性,如减免税规定、个体工商业户确实无力建账的经批准可暂免建账等。

(4)相对独立性

税务会计虽然并不是一门和企业财务会计并列的专业会计,它只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税部分的核算和反映,其核算基础也依据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但和其他会计相比较,税务会计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国家规定的征税依据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有一定差别的,其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尽相同,所以,税务会计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如自产自用货物视同销售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及其调整等,都反映了税务会计核算方法与内容的相对独立性。

(5)差异互调性

税务会计的法定性和相对独立性,决定了税务会计的处理结果和财务会计的处理结果是有差异的。由于两者在收入确认、存货计价、计提折旧和坏账准备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造成了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两者之间的差异可以根据产生差异的原因相互调节。对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造成的项目,一般采用账调整方法,即只调整纳税所得额,不调整其账户记录。

纳税会计的计算题 急

消费税: 3000000*9%=270000

增值税: 300000*17%=510000

消费税+增值税= 780000

求关于纳税筹划和纳税会计的书

新手学纳税

关于纳税会计的题,请解答

成本应该是150元吧?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6.41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43.59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产品 150

简述财务会计的主要特点

其特点是比较真实和可以验证。财务会计对外提供的信息反映了企业与投资者、债权人等的利益关系,受到这些信息使用者的关注;他们要以为依据,作出有关决策。

纳税会计的课后习题及答案

一、购入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23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23 400 000

二、安装人员工资费用的分录:

借:在建工程 1 2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 200 000

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24 600 000

贷:在建工程 24 600 000

四、计算该设备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

第一年:24 600 000×40%=9 840 000(元/年)

折余价值:24 600 000-9 840 000=14 760 000(元)

第二年:14 760 000×40%=5 904 000(元/年)

折余价值:14 760 000-5 904 000=8 856 000(元)

第三年:8 856 000×40%=3 542 400(元/年)

折余价值:8 856 000-3 542 400=5 313 600(元)

第四年:(5 313 600-200 000)/2=2 556 800(元/年)

折余价值:5 313 600-2 556 800=2 756 800(元)

第五年:2 556 800元

折余价值:2 756 800-2 556 800=200 000(元)

有没有会做纳税会计的题呢?

该商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500+11.7/(1+17%)]*17%-45=41.7(万元)

会计的特点。

会计核算的特点:

1.以货币作为主要的计量尺度 尽管有时会计也要运用实物量度和劳动量度作为辅助量度,但是货币量度始终是会计最基本的、统一的、主要的计量尺度。

2.以凭证为依据 会计的任何记录和计量都必须以会计凭证为依据,这就使会计信息具有真实性和可验证性。 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凭据)才能据以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进行加工处理。这一特征也是其他经济管理活动所不具备的。

3.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和综合性

会计在利用货币量度计算和监督经济活动时,以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为顺序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登记,对每一次经济业务都无一遗漏地进行登记,不能任意取舍,做到全面完整。现时,登记时,要进行分类整理,使之系统化,而不能杂乱无章,并通过价值量进行综合、汇总,以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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