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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会计处理对比_营改增-全面推进中,会计处理面临哪些挑战

会计资讯 2024年08月15日 22:02 22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营改增会计处理对比_营改增"全面推进中,会计处理面临哪些挑战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营改增会计处理对比_营改增-全面推进中,会计处理面临哪些挑战

1.营改增后购进办公楼,进项税如何做会计处理
2.营改增"全面推进中,会计处理面临哪些挑战
3.建筑业营改增之后对会计方面有何影响
4.“营改增”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营改增后购进办公楼,进项税如何做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购进办公楼,进项税如何做会计处理

购入当月抵60%,剩下40%在第13个月(即次年同月)抵

购入当月60%部分

借:固定资产——不动产——办公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留抵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次年同月40%部分

借:应交税费——留抵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混业经营不同税率如何做会计处理

能分开的就按各自税率核算,如果不能分开的,就按高税率核算。

出口企业发生的海运费营改增后的进项税如何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服务实行零税率。也就是说,出口企业收到的如果是提供国际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率为零,并不存在进项税抵扣的问题。

营改增后办公楼由自持改为出租进项怎么处理

比如原来的,既销售货物,又对外提供有形动产出租业务,营改增前的进项税额,就是销售货物产生的。

这部分进项税额,仍然可以用后期的销售货物的销项税去抵扣,只是不能用营改增后运输服务的销项税去抵扣。

本月进项比如2000,无销项,如何做会计处理

应交税金借方余额就可以。

等有了销项税额,再抵扣就可以了。

简述“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你好,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这个科目是为部分地区实行营改增试点的企业设定的。现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营改增,所以这个科目已经不用了。

财税[2011]111号档案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一规定是一个过渡政策,目的为保证纳税人在试点前后的利益不受损失。由于相关业务特殊,如何准确的进行账务处理,并正确的计算应纳税额。之前,上海市财政局曾出台过相关档案,就试点有关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规定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但这与财政部规定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并不一致。为及时解决“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问题,财政部在第二批省市试点之前,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在试点期间,提供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应税服务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即可。

在会计中,进项税额大余销项税额,多余的部分如何做会计处理

可抵扣进项税认证即可,月末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营改增后预收租金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一、营改增后预收租金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待开具发票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企业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先列入"预收账款"的贷方,此时该专案表现为一项负债;等到企业发出商品时,按总的价税款列入"预收账款"的借方,由于预收款会小于实际价税款,在企业发出商品后"预收账款"的余额一般为借方,其本质为应收的性质,等同于"应收账款"。

在期末列报时,如果截止期末"预收账款"为借方余额则应列入应收账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列入预收账款项。如果企业在预收账款业务不多时,可用"应收账款"来代替,其列报方式等同。

2012年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例如广告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广告公司与客户签订广告代理合同,含税总价1060万元,与电视台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同金额742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 (1060÷1.06×0.6)

②收到符合条件可以差额纳税的发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42 (742÷1.06×0.6)

贷:银行存款 742

会计中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多余的部分如何做会计处理,可否做递延税款处理

把发票留着不要认证就好了。多余的部分留到下月认证。

营改增"全面推进中,会计处理面临哪些挑战

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 “应交税费” 科目下设置 “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简易计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已交纳的当月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扣缴的增值税额;

7.“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产品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9.“简易计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

“应交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  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等已入账,但由于尚未收到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

财政部印发《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的9大类业务会计处理目录

(一)取得资产或接收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3.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

4.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

5.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

6.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2.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五)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七)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八)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九)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建筑业营改增之后对会计方面有何影响

1、“营改增”作为目前规模最大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重复纳税,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而结构性减税并非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这就必然影响到企业的税负变动和税收筹划,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财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2、“营改增”带给企业财务人员的改变和挑战,远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财务人员面临新旧税制的衔接、税收政策的变化、具体业务的处理和税收核算的转化等难题。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参差不齐,可能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税收的申报缴纳等产生偏差,从而带来财务核算不合规,纳税申报不准确等风险。

3、“营改增”对企业的账务处理提出了新要求。

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直接征税,只需增加一个会计科目,核算模式简单易懂。而增值税采用抵扣的核算模式,其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需增加十个会计科目,核算难度较原来大幅增加。“营改增”不仅改变了企业的整个会计核算体系,同时还带来了开票系统、报税系统、认证抵扣、税款缴纳等操作方面的一系列新问题,账务处理稍有不慎便会产生风险。

4、发票风险是每个企业都需要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营改增”后,企业需使用增值税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增值税发票历来是发票管理的重点对象,并且也是发生经济违法案件较多的票种之一,故“营改增”的试行对企业发票管理的要求也大大提高。一旦发票管理不善,就可能给企业带来违法犯罪风险及多缴税款的风险。

“营改增”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建筑业营改增之后对会计方面有何影响?

1.进项发票。以前的建筑行业会计从来不管这个,现在得催着采购部门开专票,不然不能抵扣。

2.结款时间。以前的会计不操心这个,什么时候甲方结款什么时候入账,毕竟按工程进度计算应税收入,不是常见情况。营改增之后不一样了,进项抵扣有期限规定的。

3.人力支出核算。以前没这么麻烦,现在要考虑,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人工资占大头,没法抵扣。

4.国地税交接阶段流的各种潜在问题。毕竟以前只跟地税打交道。

5.各种报表的填报。

知乎网友:金无赖

一、对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影响企业的关键因素包括税率、毛利率及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所占比重等因素。首先,建筑业“营改增”后税率将有大幅提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规定,建筑业“营改增”后税率为11%,比现行营业税率增加8%.其次,建筑业“营改增”后面临期初税款不得抵扣的问题,例如企业期初库存材料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按照“营改增”范围的改革经验,“营改增”不考虑期初存货、固定资产等的进项税额。如交通运输业、电信业等企业在“营改增”前的固定资产和存货未被许可抵扣,特别是交通运输业的期初车辆、轮船等未被许可抵扣,这在改革之初产生了行业性的经营困难。最后,企业当期进项抵扣不足。从“营改增”试点来看,由于增值税相对营业税税率提高且抵扣不充分,部分企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以运输业为代表。据统计,建筑业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60%,人工成本约占30%,其他费用约20%.沙子等原材料,由于供应商采取粗放式经营,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混凝土目前是简易征收,可抵扣的进项税率仅为6%;劳务用工主要来自于成建制的建筑劳务公司及零散的农民工,而建筑劳务公司作为建筑业的一部分,取得劳务收入按11%计征增值税销项税,却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与原3%营业税率相比,税负大幅提高,劳务公司很可能将税负转嫁到施工企业。另一方面,如果“营改增”后企业当年新购置了施工设备,则可增加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更新施工设备有利于建筑企业提高机械设备装备水平,优化资产结构,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同时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和流水线,减少作业人员,降低人工费支出,又反过来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二、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首先,固定造价合同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比改征前要少。其原因是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中只是部分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他如人工成本等费用则不能剔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次,成本加成合同实际营业总收入可能比“营改增”前要多一些。原因是“营改增”后,是以合同总价(营业总收入)为基数扣除实际成本费用中能够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而实际成本费用中已不包含能够按规定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成本费用比“营改增”前要少。

三、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首先,资产总额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购置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存货成本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入账价不含进项税额,在企业采购价格一定的前提下,企业的资产总额将比“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下降,在企业已有负债数额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必然上升。其次,“营改增”后,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进项税额并不能完全抵扣,这会侵蚀企业的利润总额。最后,“营改增”会使企业的资金链更加紧张。长期以来,我国建筑行业管理并不规范,存在诸多问题,如工程款支付比例低,建设单位在每期验工计价时,往往扣除10-20%质量保证金、暂留金、垫资款等,有的项目更低。这些暂扣款往往要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才能支付,但增值税当期必须要缴纳,这样必将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小结:

总而言之,“营改增”涉及到企业方方面面的工作,尤其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将面临巨大挑战。专家建议企业领导、财务人员应超前谋划,全面考虑,使“营改增”在建筑企业顺利平稳过渡,将影响降低到最小的范围内

 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收入减少

营改增之前,企业按照含税价格确认收入。营改增后,企业按照不含税价格确认收入,比营改增前收入减少。

例1:营改增前,某建筑企业取得收入100万元,营业税税率3%,该项业务企业应确认收入1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0000

营改增后,该建筑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1%,取得收入100万元,应确认收入90.09万元(100÷1.11),比营改增前有所减少,同时以销售(营业)收入为扣除基数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也相应减少。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9100

(二)税前扣除项目减少

1.可扣除的流转税减少

营改增前,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营改增之后,企业缴纳增值税不能在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这是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最明显、也是最简单的影响。

2.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减少

营改增之前,企业支付的运费、租金或其他服务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营改增后,这部分费用由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包含进项税额的部分就不能再作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购进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变化

营改增前,非试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计税基础是价税合计价。营改增后可以抵扣,计税基础是不含税价,导致折旧发生变化。

例2:某银行于2016年2月购买了一辆车,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外购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是价税合计金额23.4万元(20+20×17%)。按照5年折旧,2016年3月和4月的月折旧额是0.39万元(23.4÷5÷12)。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营改增后,该银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又购买了一辆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计税基础是不含税金额20万元。企业按照5年折旧,2016年7月~12月的月折旧额是0.33万元(20÷5÷12)。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也就是说,同样价格的车,在营改增前后确认的计税基础是不同的,营改增后的计税基础要小于营改增前的计税基础,从而折旧金额也要小于营改增前的折旧金额。

汇算清缴案例分析

(一)营改增前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比

例3:某酒店全年取得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税),当年购买原材料2000万元(假设均为17%税率,可以税前扣除),支付租金10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800万元。无纳税调整。

1.营改增前:

缴纳营业税:5000×5%=250(万元);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50×10%=25(万元);

会计利润:5000-2000-1000-800-250-25=925(万元);

缴纳企业所得税:925×25%=231.25(万元)。

2.营改增后(假设原材料和租金都取得专用发票):

缴纳增值税:5000÷1.06×6%-(2000÷1.17×17%+1000÷1.11×11%)=-106.68(万元);

会计利润:5000÷1.06-2000÷1.17-1000÷1.11-800=1306.68(万元);

缴纳企业所得税:1306.68×25%=326.67(万元)。

例4:接例3,该酒店原材料2000万元中只有5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租金取得专用发票。

缴纳增值税:5000÷1.06×6%-(500÷1.17×17%+1000÷1.11×11%)=111.27(万元);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11.27×10%=11.13(万元);

会计利润:5000÷1.06-500÷1.17-1500-1000÷1.11-800-11.13=1077.6(万元);

缴纳企业所得税:1077.6×25%=269.4(万元)。

例5:接例3,该酒店原材料2000万元都没取得专用发票,租金取得专用发票。

缴纳增值税:5000÷1.06×6%-1000÷1.11×11%=183.92(万元);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83.92×10%=18.39(万元);

会计利润:5000÷1.06-2000-1000÷1.11-800-18.39=997.69(万元);

缴纳企业所得税:997.69×25%=249.42(万元)。

(二)2016年分段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新试点企业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取得的收入是含税收入,支出也是含税支出。201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收入是不含税收入,支出若可以抵扣也是不含税支出。企业所得税按年度计算,因此收入和支出都要分段计算。

例6:某酒店全年取得营业收入5000万元,当年购买原材料2000万元,支付租金10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1万元(均为餐费),6月购入一台固定资产,按10年计算折旧(该折旧不包含在800万元内)。

1.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

缴纳营业税:5000×5%=250(万元);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50×10%=25(万元);

固定资产折旧:100÷10÷2=5(万元);

会计利润:5000-2000-1000-800-250-25-5=920(万元);

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5000×0.5%=25>41×60%=24.6(万元),调增:41-24.6=16.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20+16.4=936.4(万元);

缴纳企业所得税:936.4×25%=234.1(万元)。

2.2016年度汇算清缴,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2016年度 收入 原材料 租金 相关费用

1月-4月 1500 500 300 300

5月-12月 3500 1500 700 500

合 计 5000 2000 1000 800

营改增后购入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均取得专用发票并抵扣。

缴纳营业税:1500×5%=75(万元);

缴纳增值税:3500÷1.06×6%-(1500÷1.17×17%+700÷1.11×11%+100÷1.17×17%)=-103.74(万元),留抵。

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5×10%=7.5(万元);

固定资产折旧:100÷1.17÷10÷2=4.27(万元);

会计利润:(1500+3500÷1.06)-[(500+1500÷1.17)+(300+700÷1.11)+800+75+7.5+4.27]=1202.44(万元);

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500+3500÷1.06)×0.5%=24.01<41×60%=24.6万元,调增41-24.01=16.99(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202.44+16.99=1219.43(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19.43×25%=304.86(万元)。

对比一看,营改增后比营改增前多缴纳企业所得税70.76万元(304.86-234.1),是税负增加了吗?

企业赚的是税后利润(简化计算),该酒店:

2015年度税后利润:936.4-234.1=702.3(万元);

2016年度税后利润:1219.43-304.86=914.57(万元)。

营改增后比营改增前税后利润增加212.27万元(914.57-702.3),即企业多赚了212.27万元,这就是减税的成效。

标签: 营改增会计处理对比_营改增-全面推进中 会计处理面临哪些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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