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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会计证查询网站_2021年黑龙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会计资讯 2024年08月15日 00:37 20 财税会计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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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证考试后几天可以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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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考试后几天可以查成绩?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般为考后1个月开始,会计证考生应在规定查分时间登陆报名网站凭准考证号等在线查询成绩。 ?

1、考试时间在1-6月为上半年,在7-12月为下半年;

2、必须同时录入准考证号和姓名才能查询成绩;

3、也可以在各区县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所属报名点)进行人工咨询成绩;

4、查询结果中没有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用‘/’表示;

5、本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数合格线如下:会计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60分。考试成绩中:-1代表缺考;-2代表试卷无效;

6、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请查看市财政会计网公告,到市财政局或各区(市)县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办理成绩复查登记手续,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复查。

扩展资料:

一、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通常称为理论考。理论考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

黑龙江省考试已实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试费140元,其中包括考试费每科35和报名费15元,考试报名时间见黑龙江会计管理局网站通知。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三科成绩同时合格(60分),视为通过考试。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21年黑龙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黑龙江省财政厅

如果要考会计证就要及时的报名,考会计证在哪里报名?接下来就来为大家介绍,一起跟着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

考会计证可以在网上报名,每个省报名流程大同小异,基本要素是一样。首先登录网站,接着接受网上报名协议,然后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后填写报考信息,接下来生成报名注册号,最后网上交费即可。

考会计证报名条件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取得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会计报名条件: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具备博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高级会计报名条件: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了考会计证在哪里报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在市(不含所辖县、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省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继续教育内容

 因国家继续教育指南暂未出台,各级财政部门可围绕会计改革重点,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情况,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参照以下内容,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按需施教。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电子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

 企业类:会计准则、准则解释、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等相关制度规范,纳税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

 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准则制度解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成本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等制度规范,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以及预算、国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

 其他: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管理会计;初、中、高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及黑龙江省地方财政、金融、税收、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最近最新政策和前沿课程;疫情防控相关财税知识等。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办法》规定的形式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也可补充学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19〕11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方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属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由所属财政部门按照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至少通过一科的,财政部门直接为其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应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进入“继续教育”栏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不可变更所属地、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以免无法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六、有关要求

 (一)培训工作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进行,要以采取远程教育、网络培训方式为主开展继续教育。要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公布继续教育开展时间、形式、内容等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本单位、本系统相关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支持,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要求,高质量完成继续教育。

 (三)各级财政部门对已确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省厅将在适当时间对各地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按规定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单位和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并在信用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应于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地对于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反馈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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