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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施行日期_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介绍

会计资讯 2024年08月14日 07:14 19 财税会计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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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修订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施行日期_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介绍

1.1984年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于什么时候施行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介绍
3.会计档案中的保管期限分永久跟定期是怎么界定的?
4.最新会计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1984年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于什么时候施行

财预字[1984]85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84-6-1

实施时间: 1984-6-1

失效时间: 1998-12-3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介绍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规定如下: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1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的法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2015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984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于1998年对该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原《管理办法》实施10多年以来,对规范和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计档案保管的使用表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会计档案的内容范围、承载形式、管理手段、利用方式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管理办法》已经无法较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表现在:

(一)随着各单位信息化水平和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电子形式产生、传输、保管,形成了大量电子会计档案,需要予以规范。

(二)随着我国会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国家档案管理规范、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原《管理办法》的有关表述已不再适用,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利用、销毁等方面的规定需要相应予以调整或完善。

为做好原《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从2012年开始,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陆续组织部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和地区开展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

2013-2014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针对电子发票的入账和保管问题多次开展研讨,并组织部分企业和地区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综合试点工作。

会计档案中的保管期限分永久跟定期是怎么界定的?

2015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共31条,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予以废止。

最新会计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永久跟定期的界定,办法第十五条有明确的规定: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的内容、管理部门、归档、移交、查阅、保管期限及会计档案的销毁等内容均有明确规定,各单位必须遵守执行。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起施行,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保存期限由15年变为30年,总账、明细账的保存期限由15年变为30年等。

会计档案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账,月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15年。

2、记账凭证、15年。

3、汇总凭证、15年。

4、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

5、明细账、15年。

6、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辅助账簿、15年。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1、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

2、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

5、银行对账单、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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