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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营改增会计核算办法_营改增对会计有何影响,会计如何去适应这个变化

会计资讯 2024年08月13日 17:16 23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高速公路营改增会计核算办法_营改增对会计有何影响,会计如何去适应这个变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高速公路营改增会计核算办法_营改增对会计有何影响,会计如何去适应这个变化

1.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方法详解
2.营改增对会计有何影响,会计如何去适应这个变化
3.高速公路过路费抵扣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方法详解

增值税运行几年来,其核算的会计科目有所增加,核算方法不断完善。为了便于税务干部及纳税人充分理解和运用,现将现行的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处理方法编撰如下:

一、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未交增值税”三个明细科目。

二、各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内容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当月实际已缴纳的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月终应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企业的“应交税金”科目所属“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按上述规定设置有关的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也可以将有关专栏的内容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分别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沿用三栏式帐户,在月份终了时,再将有关明细帐的余额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按规定设置九个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如下所示:

借方:

合计记录:借方各栏数额

进项税额:记录购入货物及应税劳务而支付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已交税金:记录月终转出未交增值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记录月终转出未交增值税额

减免税款:记录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按免、抵退办法计算的出口货物的免抵增值税额

贷方:

合计:记录按免、抵退办法计算的出口货物的免抵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记录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记录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其他原因不应从销项税额抵扣、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转出多交增值税:记录月终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出口退税:记录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凭出口报关单等向税务机关办退收到的税额

(1)“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①企业在国内采购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③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④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⑤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⑥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不核算“进项税额”项目的帐务处理

①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其会计处理办法按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②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③实行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④企业购入货物取得普通发票(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其会计处理方法仍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2)“已交税金”的帐务处理

“已交税金”专栏,核算企业当月上交本月的增值税额,发生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等

(3)“转出未交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月终,企业“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合计数额大于借方合计数额的差额即为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由于当月的应纳税额通常在次月缴纳,因而应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处理。将当月发生的应缴未缴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吏税金——未交增值税”。

(4)“减免税款”的帐务处理

①“减免税款”专栏核算企业兼营减免税项目按规定享受的减免税,发生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补贴收入”。

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减免税产品、商品已抵扣的购进原材料、辅料、购进货物及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占当月全部销售额(指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乘以当月全部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即:当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计算出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为:借记“产品(商品)销售成本(免税商品)”,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②对于实行增值税后采取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回等形式减免的增值税,因在税收上已作正常的进项抵扣和缴纳增值税,因而其收到的退还减免税不在“减免税款”专栏核算,但应设置“补贴收入”科目,核算收到的退税或返还的税款,发生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5)“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的帐务处理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核算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对确因出口比重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部分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退税,企业在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6)“销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视同销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

③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视同销售贷记“产品(商品)销售收入”。

④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视同销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

⑤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视同销售贷记“产品(商品)销售收入”。

⑥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的增值税,借记“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7)“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及其他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8)“转出多交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月终,企业应将本月实际多交的增值税(指“应交增值税”借方中“已交税金”栏数额大于“应交增值税”贷方合计数的余额)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9)“出口退税”的帐务处理

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者退关补缴已退回税款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一般来说出口货物退税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产品;二是报关离境;三是在财务上已作出口销售。

3.月终应将当月发生的应缴未缴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将当月多缴的增值税(指向税务机关多缴反映在“应交税金”栏的数额,而不是通常所说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留抵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核算内容: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核算增值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借方发生额反映检查后应调增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贷方发生额反映检查后应调减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全部调整事项入帐后,应结出本帐户余额,并对余额进行帐务处理:

1.若本帐户余额在借方,应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上—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若本帐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应按贷方余额数作合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若本帐户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无借方余额,应将“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4.若本帐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帐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三)“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增值税月终后应交未交纳增值税及多交纳增值税。本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应交的增值税。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缴未缴增值税额及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本科目;将当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贷方大于借方的余额或贷方余额大于当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的差额转入本科目。如本科目借方大于贷方的差额可在以后各期抵减应交增值税,如本科目贷方大于借方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当月上交上月的增值税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营改增对会计有何影响,会计如何去适应这个变化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需要缴纳过路费,缴纳费用后凭借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对于高速公路过路费抵扣,一般设置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库存现金等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高速公路过路费抵扣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过路停车费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管理费用是什么?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等。

库存现金是什么?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应交税费是什么?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高速公路过路费抵扣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营改增”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企业缴纳营业税时只需要在计提和缴纳环节中进行会计核算,改征增值税后,还可能需要在材料购进与分配、与各方的验工计价等很多方面进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核算税金也更加明细化,需要增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于“应交税费”下的“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并进行相应的核算。此处笔者结合自身所在行业特点及工作经验,从二级核算制建筑安装企业入手(二级核算制简单地说就是由总公司对外统一开具发票、缴纳税款,且实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具体建安业务由个分公司自己核算的会计核算形式),对“营改增”对会计核算的具体影响进行分析。

(一)对收入的影响

“营改增”之前,建安企业缴纳营业税的依据为全部工程造价。经过税制改革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交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工程造价。增值税具有转嫁性,为了便于比较“营改增”前后收入、成本等的变化,在此不对其转嫁性做考虑。价税分离具体分析公式为: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增值税税率)不含税价格比含税价格下降百分比=(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00%=[1-1/(1+增值税税率)]×100%建安业预留税率窗口为11%,利用上述公式我们可以得出,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11,也就是说收入减少9.9%。

(二)对成本的影响

“营改增”之前,成本为价税合计数,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分离出两部分:真正成本和进项税额。“营改增”后要按照开具的进项税发票和销项税进行抵扣,抵扣数额和供应商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和开具专用发票的能力有关。而现阶段我国建安业上游大多数是小微企业,其开具专用发票的能力很小,这就提高了改制后企业税负,从而降低了利润。

1.建筑材料费

首先对三种主要材料费用的影响。三种主要材料分别为钢筋、水泥和木材,其中钢筋和水泥宜采用的增值税率均为17%,还原成不含税价格后成本将减少14.5%;木材适用增值税率为13%,不含税成本将减少11.5%;其次是对建筑地材费用的影响。税制改革后购买地材要按3%抵扣税款,那么地材的成本减少2.9%;第三,对混凝土费用的影响。一般建筑企业只能抵扣6%的增值税,那么混凝土成本减少5.6%;最后,对其他材料费用的影响。由于建筑企业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材料种类非常多,其税率也都不一样,在此不做过多考虑。

2.人工费

建安企业人工费是其工程总造价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否对人工费征收增值税以及征收多少是“营改增”后影响企业整体税负走向的关键因素。目前在我国各地区税收政策不尽相同,主要的征税方法有两种:第一,一项建筑工程的劳务部分纯粹分包出去,那么劳务企业要按照合同上的全部纯劳务分包费用缴纳3%的费用,是“建筑业”的营业税,并向付款方开具建筑业发票;第二,为对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那么劳务企业要按照合同上的全部服务费缴纳5%的费用,是“服务业”营业税。至于建筑劳务企业应遵循哪种纳税方法,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营改增”对人工费的影响还不明朗。

3.机械费

建安企业机械费分为设备租赁费和自有设备维护修理费用。目前建安企业租赁设备的情况占70%到80%,“营改增”后有形资产租赁的增值税税率为17%。

(三)对现金流、利润的影响

“营改增”后利润变化情况取决于收入、成本减少的比例及营业税税金减少的程度。现金流的增减和整体税负的增减是成反比的。征收营业税时,现金流还受建安企业税金预缴制的影响,税金预缴制理论上是预先缴纳税款,待工程完工后清算,再进行找平。但在实践过程中,缴纳税款一般是按照工程进度百分比来确认收入并缴纳税款的,使得建安企业纳税税额往往高于真正应该缴纳的税额,除了营业税,缴纳所得税也是此种情况,这导致建安企业工程款收回远远滞后于工程施工进度,给企业现金流带来严重的冲击。而“营改增”后,建安企业可以在获得业主确认的完工签证或受到工程款时进行税金的缴纳,对企业现金流的优化具有促进作用。

(四)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1.增值税税负

“营改增”后纳税人类别的不同会对增值税税负产生不同的影响。税制改革后会对建安企业纳税人类型进行认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前者的税负要比后者的低,这非常不利于促进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积极性。

2.流转税

缴纳营业税时,应交的营业税税金会被计入损益类科目下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在核算利润时,会从收入中将营业税税金扣除。“营改增”后将增值税作为价外税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科目中,此时利润是减少的。

3.所得税

所得税的变化情况和利润变化情况相关,“营改增”后利润是减少的,那么所得税也是减少的。

(五)对票务管理的影响

增值税涉及的专用发票又被购买方用作进行税额的抵扣,如果发票管理不严格,购买方可能会在抵扣税金上做手脚,严重的甚至会触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在进行业务交易时所取得增值税发票,要注意对其进行仔细的检查,检查其专用发票、开票时间及印章等的真实性,对发票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进行检查,避免逾期无法抵扣而产生的税额风险。此外,在二级核算制下,各分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全部汇总到总部进行抵扣,收集发票将会成为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如果收进的工程款是含税的,还要将其转换为未含税金额确认收入,同时要确认销项税额。

碰到高速公路过路费抵扣的业务处理时,一般通过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写?

高速公路过路费抵扣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过路停车费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等

什么是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是通过设置“库存现金”账户进行的。“库存现金”账户是资产类账户,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贷方反映库现金的支出,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现金的余额。

什么是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标签: 高速公路营改增会计核算办法_营改增对会计有何影响 会计如何去适应这个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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