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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金税会计分录_应交税金会计分录

会计资讯 2024年05月07日 13:10 40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缴纳税金税会计分录_应交税金会计分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缴纳税金税会计分录_应交税金会计分录

1.怎样做缴税会计分录?
2.应交税金会计分录

怎样做缴税会计分录?

一、如果缴纳是当月的增值税那么直接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二、如果是上个月的增值税,那么期末将贷方应交的销项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表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三、在实际缴纳时再转入已交税金明细科目中转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是指企业应交未交的各项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营业收入并实现利润,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将按规定应向国家缴纳各种税金进行预提处理,这些应交的税金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停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项目反映了企业尚未缴纳的税金(若为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若余额在贷方,则说明企业的销项税额大于它的进项税额)。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此项目中进行反映。2007年新会计准则变化: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取消,换成"应交税费"。

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1、应交增值税

(1)国内采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

借:生产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9)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应交的增值税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13)期末留抵税款的账务处理 期末进项税额大于销项时,就形成了留抵税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值税形成借方余额,这时不需做账务处理。

2、未交增值税

(1)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应交消费税

(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以生产的商品作为股权投资、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没收的押金应交的消费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4)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将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企业,在营业收入实现时,按应交消费税额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企业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

借:其他业务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以其他方式代销首饰的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7)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物资移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营业费用

应付福利费

应付工资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费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于企业向委托方交货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8)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

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贷:银行存款等

(9)免征消费税的出口物资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生产性企业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的物资,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物资的生产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收到退回的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10)企业将物资销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自营出口物资的外贸企业,在物资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时

借:应收补贴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实际收到退回的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11)交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1)国内采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借:生产成本

借:管理费用等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

借:原材料等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贷: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

借:生产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管理费用等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借:库存商品等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借: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借:应收账款

借:应收票据

借:银行存款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

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 应交增值税小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本规定中以下各项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的情况:

1、国内采购的物资,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

借记“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终所占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

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

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7、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等),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会计分录。

8、有出口物资的企业,其出口退税按以下规定处理:

(1)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性小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 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小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及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的合计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按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9、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3、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或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结转后,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二) 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

如本月为多交增值税的,应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 应交消费税

1、小企业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退货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2、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将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对于代收代交准予抵扣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免征消费税的出口物资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生产性小企业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的物资,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物资时,如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物资的生产性小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

按应交消费税,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收到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会计分录。

6、小企业将物资销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7、交纳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 应交营业税

1、小企业发生应交纳营业税的经济业务,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营业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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