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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会计继续教育手机_济南市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计资讯 2024年04月28日 13:05 47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济南会计继续教育手机_济南市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济南会计继续教育手机_济南市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1.有好人能告诉我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能用手机吗
2.济南市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好人能告诉我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能用手机吗

可以的

会计继续教育考试不就是在网上么

你的手机可以打开网页就可以进行考试了

会计继续教育考试也不难,只要好好听课,继续教育考试很容易一次性考过;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考不过可以无限次无条件重考。

济南市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计网上继续教育操作步骤如下:

1、在百度上搜索“某某省会计继续教育”,点击进去。

2、选择好所在地区之后,进入到“修改个人信息”的页面,填好基本的身份信息。(注:没有会计证的也不要紧,不填会计证编号也可以学习。)

3、具体培训日期见界面的左侧,一定要在培训日期内参加培训。

4、填写完信息之后,就可以进入课程了。但是,在“不计时”的状态下观看视频,是不计入得分的。

5、想要学习得分,需要先提前选课。在想看的视频列表后面打上“√”,再点击“确定”保存课程。

6、点击“确定”按钮之后,进入下图步骤,点击“进入学习”。

7、随后点击“在线听课”即可。

8、大部分课程也支持手机观看,所以继续教育也可以在手机上完成。

9、听完所选择的课程后,开始考试,考试60分以上就可以完成继续教育了。

以上就是会计网上继续教育的操作步骤了。

关于做好200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财会[2006]1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0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及时间安排

 为适应会计人员实际需要,方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各大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与业务主管单位自行组织培训相结合,以集中培训为主、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调动单位和会计人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取得实效。

 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安排从2006年10月8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培训学时为24课时,收费按照鲁价发[2002]24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学时按3元人民币收取培训费共计72元。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三、加强继续教育培训点的管理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承担今年继续教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必须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进行评估、确认符合承办条件并予以登记、公告后,方可开展培训业务。

 (一)开展经常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要按照《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向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并填报《济南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申请表》(附件1),于9月25日前向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办理登记手续。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在10月10日前将登记的培训机构名单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统一办理公告手续。

 (二)业务或行业主管单位自行举办本系统内人员培训班,应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将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组织形式、拟聘请授课教师情况、参加学习会计人员名单等申请材料于培训开始前10日内报经主管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

  (一) 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各部门、单位的总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可参加经省财政厅批准备案或济南市统一组织的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培训班。培训合格后携带继续教育证明到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继续教育注册登记。未参加培训的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应参加本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

  (二) 初、中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经济南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评估、登记、公告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承担。

  (三) 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1、 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

  2、 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3、 正在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教育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4、 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计知识比赛并获得名次。

 具备以上四条之一的,经同级财政主管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同意,视同完成本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四) 对特困家庭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会计人员,持特困证或低保证、身份证,经同级财政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费接受培训。

  (五) 继续教育注册登记。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结业时,须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结业测试,测试卷由财政部门提供,培训机构负责实施。测试方式为开卷,时间50分钟。对经继续教育测试合格的会计人员应按《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登记时,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上报的培训班总结、考勤记录、考试成绩、教学讲义以及对其他形式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提供的证明等认真进行审查,保证会计人员依法接受继续教育。持证会计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的,财政部门将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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