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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会计提醒继续教育尚未开始_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资讯 2024年04月25日 22:08 57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山东会计提醒继续教育尚未开始_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山东会计提醒继续教育尚未开始_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1.初级会计第一年没继续教育怎么办
2.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初级会计第一年没继续教育怎么办

部分省市的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是可以补学的。一些地区规定,会计人员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是可以对之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进行补学的。会计人员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以前年度的学习。

还有一些地区无需提供证明,在本地继续教育平台上会有相应的年度课程,学员在完成当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之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所需补学的年度课程,进行学习。

也有一些地区明确规定,会计人员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之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没有完成,是不可补学的。因此,考生是否可以补学继续教育,要看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流程

点击打开所在市财政局网址,找到“会计服务”-“继续教育”。点开“继续教育”,点选自己需要继续教育的年份即可开始继续教育。通过了本年度职称考试(初级、中级职称)或者通过了当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任意科目可以免考该年度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进行登记,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初级继续教育时间会在3月份开始、集中在9、10月份,直至12月份。

会计初级继续教育时间会在3月份开始、集中在9、10月份,直至12月份。

根据《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也就是说,考过初级会计职称的当年是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

初级会计职称人员从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次年开始进行继续教育,需要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初级会计职称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会计继续教育是实现会计人员知识更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制度,每位会计人员要高度重视,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只有不断的提高自己的能力才能不被社会所淘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内容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内容包括: 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会计继续教育的常见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何文件依据?

 答: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财政部财会字[2013]18号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山东省财政厅鲁财会[2006]23号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 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什么?

 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三、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多少时间?

 答: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改为学分制,每学时相当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24学分。

 四、 继续教育有几种方式?

 答:主要分为网络培训、面授培训、经财政部门同意的系统行业自行培训、视同培训四种形式。

 五、 我省2013年度继续教育有什么变化?

 答:最大的变化是省政府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免费为全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9月1日前开展的继续教育按照原规定执行。

 六、 我省2013年免费后主要采取什么方式?什么时间完成?

 答: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为辅的方式,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七、 如何进行网络培训?

 答:网络培训机构由市级财政部门确定,会计人员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按照指示进入本市所选的网站学习。

 八、 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是否可以参加继续教育?

 答:不可以。

 九、 每年累计学分可以超过24分吗?

 答:可以,并且予以鼓励。本人每年的学分将如实记录到山东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中的?个人诚信积累空间?中去,长期保留。

 十、 网络培训可以多次登录吗?

 答:可以,系统会有记忆功能,自动计算学分。

 十一、 网络培训还设置必学课程吗?

 答:不设置必学课程,只设置推荐课程,会计人员根据本人情况自由选择。

 十二、 网络培训还考试吗?

 答:需要考试,在学习期间网站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课程单独计分,测试满60分以上才可获得本课程的.相应学分。

 十三、 视同学分如何添加?

 答:按照管理规定,视同学分需持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审核添加。

 十四、 有会计证但没有从事会计工作还需参加继续教育吗?

 答:需要按规定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

 十五、 2012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可以补学吗?

 答:可以,通过网络学习的可选择网站提示的2012年继续教育课程。会计人员按规定应参加而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

 十六、 单位应如何对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和单位应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保证受训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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