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考试攻略文章正文

代理业收入确认会计核算_代理业收到货款如何记账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4月11日 22:07 41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代理业收入确认会计核算_代理业收到货款如何记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代理业收入确认会计核算_代理业收到货款如何记账

1.货运代理收入如何确认
2.代理业收到货款如何记账
3.委托代销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货运代理收入如何确认

1、货运代理业的收入属于服务业中的代理类,按扣除付给其他供应商后的余额纳税,税率5%。

2、按扣除付给货运公司的部分后的收入确认,要有货运公司的发票为证,即自开发票金额减去收到的对应的货运公司发票金额,征收5%的营业税。

代理业收到货款如何记账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代理费,计入管理费用---咨询服务费

借:管理费用---咨询服务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做账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4、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百度百科-会计做账

委托代销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委托方;(三)受托方按照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如果你公司的代购行为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则对取得的手续费按照服务代理业缴纳5%的营业税,如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应按照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

账务处理:(1)按照销售商品进行处理(你单位需要给委托代购单位另外开具发票而不是将销售方的发票转交)

购买代购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验收入库支付货款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认证通过)

贷:银行存款

销售商品,开具专用发票并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差价按照取得手续费用缴纳营业税处理收到代购款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委托单位(含手续费)

收到代购商品支付代收货款确认手续费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 --代购手续费

到地方税务机关代开服务代理业营业税发票并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用附加

缴纳税金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用附加贷:银行存款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1.会计制度和税法所指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仅指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商品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分为支付手续费和视同买断两种方式。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是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受托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只收取手续费。代销商品发出后,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受托方将代销商品销售后按照已售出商品的数量、金额向供货方结算,未售出的部分商品的所有权仍属委托方。

2.委托代销是指商品所有者委托另一企业销售其商品的活动。委托另一企业代销商品的商品所有者或企业称为委托人,接受代销商品的企业称为委托人。可见,从经济法律角度看,委托代销是一种委托和代理的关系。 在委托代销业务中,委托人发运商品时,尽管已将商品交付给了受托人,但其所有权并未转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改变的只是存货的存放地点。所以,委托方企业仍然要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其发出的委托代销商品。而受托方企业则设置“受托代销商品”科目来核算代销或寄销的商品。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一)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二)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三)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标签: 代理业收入确认会计核算_代理业收到货款如何记账

财税考试日常Copyright ◎2021 财税考试日常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3012174号 财税考试日常整理发布 作者QQ: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