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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会计档案_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4月10日 07:12 38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基础会计档案_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基础会计档案_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

1.会计基础会计档案
2.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
3.会计档案与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基础》第九章 会计档案

第二节 会计档案的管理 中详细写到:

各种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辅助账簿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的保管年限为15年。

你说的原始凭证(属于会计凭证)、总账 就在此类之中。

所以保管期限为 15年。

P.S.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为永久保管

月、季财务报告保管年限为 3年

固定资产卡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为 5年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年限为 25 年。

时间上来分,一共就这五种保管类别。

应该对你有所帮助。

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

会计档案整理步骤如下:

(一)决算报表

1、按“卷”整理。一册(本)为一卷,编制一个档号,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2、编页号: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其右上角,背面在其左上角编写页号。

3、填写会计档案盒的封面及盒脊

(1 ) 全宗名称:全宗名称相当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和会计凭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1323563证盒正面上的“单位名称”要求一致。

(2)案卷题名:由整理会计档案的人员自拟。案卷题名应准确概括本盒会计档案的形成单位、时间、内容、类别。

(3)起止时间:填写形成本盒会计档案的起止年月日。

(4)卷数、张数: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总卷数和总张数。

(5 )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填写该盒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6)全宗号、目录号

(7)案卷号: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案卷号或案卷起止号,在案卷起号和止号之间用“一”隔开。

(8)盒号:暂不填。

(9)填写会计档案盒盒脊项目。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1)点“档案著录”中的“案卷著录标引” → 点“添加”→ 档案类别“会计档案” →二级类目“财务报告类” →保管期限“永久” →年度“2016” →题名2016年决算报表” →文件开始时间→文件截止时间→件数(该卷盒内文件份数)→载体数量(最后一个页号)→点保存。

(二)会计账簿1、有页号的可不再另编页号。

2、其他操作与决算报表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使用同一目录号,案卷号连续编。

3、如果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几年记在一个账簿上的,则用完后归档。(最多两年使用一册账簿)

4、总账、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操作步骤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

5、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账簿类”.

(三)会计凭证1、排列:按年度的先后排列,同一年度内按月份的先后排列。

2、会计凭证的编号:

每本凭证一个档号,全部编完,年度与年度之间拉通编。会计凭证封面有档号的填在档号处,没有档号的填在会计凭证封面左上角空白处。

3、装盒并填写:

编号完成后,按顺序装入会计档案凭证盒,装满一盒再装下一盒。填写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及盒脊。根据会计凭证封面的有关项目对应填写,填写方法与会计凭证封面一致。

(1)单位名称:填写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2)会计凭证名称:填写能够反映会计凭证用途或内容的名称,如:“收款会计凭证”、“付款会计凭证”、“转账会计凭证”或“基建会计凭证”、“工会会计凭证”、“预算外会计凭证”等。

(3) 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所属年月。

(4) 起止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

(5) 归档时间:填写单位内财务部门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的年月。

(6) 立卷人:填写整理本盒会计凭证的人员姓名。

(7) 保管期限: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确定填写该案卷的保管期限。

(9)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10) 目录号: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

(11)案卷号: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12) 会计凭证盒盒脊填写方法

盒脊项目与正面有关项目对应填写。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凭证类”,并录入凭证起止号。

会计档案与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

 一、决算报表

 1、按“卷”整理。一册(本)为一卷,编制一个档号,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2、编页号: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其右上角,背面在其左上角编写页号。

 3、填写会计档案盒的封面及盒脊

 (1) 全宗名称:全宗名称相当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和会计凭证盒正面上的“单位名称”要求一致。

 (2)案卷题名:由整理会计档案的人员自拟。案卷题名应准确概括本盒会计档案的形成单位、时间、内容、类别。

 (3)起止时间:填写形成本盒会计档案的起止年月日。

 (4)卷数、张数: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总卷数和总张数。

 (5 )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填写该盒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6)全宗号、目录号

 (7)案卷号: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案卷号或案卷起止号,在案卷起号和止号之间用“一”隔开。

 (8)盒号:暂不填。

 (9)填写会计档案盒盒脊项目。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点“档案著录”中的“案卷著录标引” 点“添加” 档案类别“会计档案” 二级类目“财务报告类” 保管期限“永久” 年度“2016” 题名2016年决算报表” 文件开始时间文件截止时间件数(该卷盒内文件份数)载体数量(最后一个页号)点保存。

 二、会计账簿

 1、有页号的可不再另编页号。

 2、其他操作与决算报表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使用同一目录号,案卷号连续编。

 3、如果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几年记在一个账簿上的,则用完后归档。(最多两年使用一册账簿)

 4、总账、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操作步骤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

 5、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账簿类”.

 三、会计凭证

 1、排列:按年度的先后排列,同一年度内按月份的先后排列。

 2、会计凭证的编号:

 每本凭证一个档号,全部编完,年度与年度之间拉通编。会计凭证封面有档号的填在档号处,没有档号的填在会计凭证封面左上角空白处。

 3、装盒并填写:

 编号完成后,按顺序装入会计档案凭证盒,装满一盒再装下一盒。填写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及盒脊。根据会计凭证封面的有关项目对应填写,填写方法与会计凭证封面一致。

 (1)单位名称:填写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

 (2)会计凭证名称:填写能够反映会计凭证用途或内容的名称,如:“收款会计凭证”、“付款会计凭证”、“转账会计凭证”或“基建会计凭证”、“工会会计凭证”、“预算外会计凭证”等。

 (3) 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所属年月。

 (4) 起止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

 (5) 归档时间:填写单位内财务部门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的年月。

 (6) 立卷人:填写整理本盒会计凭证的人员姓名。

 (7) 保管期限: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确定填写该案卷的保管期限。

 (9)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10) 目录号: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

 (11)案卷号: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12) 会计凭证盒盒脊填写方法

 盒脊项目与正面有关项目对应填写。

 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

 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凭证类”,并录入凭证起止号。

 会计档案的整理技巧

 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是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存、利用会计档案的前提,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努力做好。

 (1)会计凭证的整理。

 会计凭证是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保管都有明确的要求。会计凭证要做到装订整齐、完整、牢固,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整理会计凭证,首先,要把所有应归档的会计凭证收集齐全,并根据记账凭证分类。记账凭证一般分为现金收、付款凭证,银行收、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共三类五种。根据不同的种类,按时间或按顺序号逐张排放好。其次,整理记账凭证的附件,剔除不属于会计档案范围和没有必要归档的一些资料,补充遗漏的必不可少的核算资料。再次,清除订书针、曲别针等金属物。最后,将记账凭证按适当厚度分成若干本。将会计凭证整理好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计凭证的装订工作。

 (2)会计凭证的归档。

 首先,要认真填好会计凭证的封面。封面各记事栏是事后查账和查证有关事项的最基础的索引和凭证。其次,填好卷脊上的项目。卷脊上一般应写上“20xx年xx月凭证”和案卷号。再次,将装订好的凭证入盒,由专人负责保管。

 (3)会计账簿的整理。

 年度终了,各种账簿(包括仓库的材料、产成品或商品的明细分类账)在结转下年、建立新账后,一般都要把旧账送交总账会计集中统一整理。首先,将活页账按页码顺序排好,加封面后装订成本。然后,将各种账簿按照会计科目顺序排列,据以逐本登记会计档案(会计账簿)封面。会计账簿封面的有关内容要写全。

 (4)会计报表的整理。

 会计报表一般在年度终了后,由专人(一般是主管报表的人员或财会机构负责人)统一收集、整理、装订,并立卷归档。平时,月(季)度报表,由主管人员负责保存。年终,将全年会计报表,按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登记会计档案(会计报表)目录,逐项写明报表名称、页数、归档日期等。经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由主管报表人员负责装盒归档。

 (5)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其他财会资料,包括年(季)度成本、利润计划、月度财务收支计划、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工资计算表及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也应随同正式会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但是,这部分资料不全部移交档案部门,有的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由财会部门保存。这就需要认真筛选,把收集起来的这些资料,逐件进行鉴别,将需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存放的,按要求另行组卷装订,而后移交档案部门。

 会计档案的整理要规范化。封面、盒、袋要按统一的尺寸、规格制作,卷脊、封面的内容要按统一的项目印制、填写。要做到收集按范围,整理按规范,装订按标准。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重要程度不同,其保管期限也有所不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中国企业和其他组织、预算单位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1、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有:

 年度决算财务会计报告; 资本金、股金及股权明细; 开销户登记簿; 客户挂失申请书、挂失登记簿、补发凭单(卡)收据; 账销案存的清单或资料。 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销毁清册; 7有价单证、业务公章销毁清册; 机构变动交接清册; 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及扣划书; 己用凭证、账簿登记簿; 会计系统数据移植日的所有会计档案; 会计初始环境文本、 基础数据维护修改有关记录、 文件; 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档案。

 2、保管期限为25年的会计档案有: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税收日记账(总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3、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档案有:

 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会计移交清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4、保管期限为10年的会计档案有:

 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财政总预算保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国家金库年报、基本建设拨货款年报;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报表)。

 5、保管期限为5年的会计档案有:

 下级行上报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 报表及附件、说明);联行往来清单及查询查复书; 密押代号表使用保管登记簿; 存、贷款单位余额对账回单;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卡片;客户申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基本资料、协议; 其他需要保管五年的会计档案。

 6、保管期限为3年的会计档案有:

 各级行本身及汇总全辖的日计表;会计系统运行日志; 不定期报表;会计检查工作底稿、检查报告、整改情况等检查资料;流水账; 其他需要保管三年的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工作职责

 1、贸易公司总帐工作的统筹及汇报;

 2、负责审核出纳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是否账实相符,并与ERP系统相核对;

 3、负责公司费用的核算,认真审核相关费用单据。并按部门归集、分配各项管理费用,编制各部门费用明细表,定期进行纵向分析;

 4、负责公司往来债权债务账目的定期检查,包括总分公司往来账务的检查核对,按时与往来应付、应收会计核对明细账目;

 5、负责公司的'成本结算及管理;

 6、负责公司的税务审计工作;

 7、完成会计经理安排的其它工作。

 会计基础之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的内容

 (1)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的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移交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注意掌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永久保管期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保管3年的:月、季度财务报告

 保管25年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保管5年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的固定资产卡片

 其余为15年。

 08多选:企业应永久保存的是( )。

 A、年度财务报告

 B、现金日记账

 C、原始凭证

 D、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答案:AD

 4、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和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对于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一、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规范》第四十五条对会计档案管理问题作出了规定。

(一)会计档案的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一般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1)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2)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连接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3)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物数据统计资料、财物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实行会计电算化单位储存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保管。

(二)会计档案的装订与保管

1.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1)分类标准统一。一般讲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2)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3)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档案簿、档案资料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2.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

(1)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2)会计账簿的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度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装订立卷。

(3)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留存的报表按月装订成册谨防丢失。

3.会计档案的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根据上述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主要有:

(1)会计档案的移交手续。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开列清册,填写移交清单;②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③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核查无误后签章。

(2)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①会计档案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适应的防火器材;②采用透明塑料膜作防尘罩、防尘布,遮盖所有档案架和堵塞鼠洞;③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洁卫生,以防虫蛀;④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⑤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⑥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3)会计档案的借阅。①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使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出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批准;②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节约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节约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档等情况登记清楚;③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④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如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种。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查考和研究经济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0年和25年6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如2013年点终了日为12月31日,保管期限应从2014年元月1日开始计算。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会计档案要销毁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国有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

(3)会计当保管期满,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4)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各级主管部门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销毁;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二、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办理好会计工作交接,有助于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的责任,可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为此《规范》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五条对会计工作交接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根据《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文件。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盘)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介绍清楚。

(二)交接的基本程序

1.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月交接。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2.专人监督

《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人监交,以起督促、公正作用。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监交。

3.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归档一份。

(三)会计工作临时交接

《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的,都要办理临时交接手续。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移交后的责任

《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对会计工作交接后,交接双方责任的具体确定。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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