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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会计师事务所_基层税务所减负的建议和意见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4月09日 17:47 44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平顶山会计师事务所_基层税务所减负的建议和意见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平顶山会计师事务所_基层税务所减负的建议和意见

1.近几年有哪些什么典型的会计人员犯罪案例?真实的案例
2.基层税务所减负的建议和意见
3.洛阳年票当天办理可以用吗

近几年有哪些什么典型的会计人员犯罪案例?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 中山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验资报告判刑5年

新华网广州 ·陈晓建

记者由广东中山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中山市人民法院对涉嫌为34家资金不足却企图完成 工商注册登记和年检的公司、企业出具虚假验资告的注册会计师黄炎林判处黄炎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黄某服判,表示不上诉。

据中山人民法院办案干警介绍,被告人黄炎林利用担任中山市同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的职务便利,为谋求非法利益,与时任中山市某商贸公司业务经理的被告人程少南经事先预谋后,由黄炎林提供客户,程少南伪造银行询证函及银行时帐单,先后为34家公司 及个体工商户进行虚假验资,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并收取高额费用,使上述单位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顺利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和年检。经法院核 实,黄炎林在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期间共非法出具34份验资报告,收费均在5000元之上,远超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对验资 业务收费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并且其在收钱后,只出具收据,概不出发票。

记者从该案的刑事判决书中了解到,本案的案发是由于2007年2月,被告人程少南以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同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 验资报告为由,向同力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叶南泉发手机短信敲诈勒索人民币50000元,叶南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向工商部门报告。 经调查,工商部门于同年3月28日,将黄炎林在为客户办理验资报告过程中涉嫌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有关材料、线索等移交于公安部门。公 安部门在同年4月9日立案侦查,并随后将黄炎林和程少南抓捕归案。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山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黄炎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同案犯程少南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决后,黄、程二人服判,均未上诉。

案例二: 两注册会计师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被判刑

作者: 侯昌忠 陶刚 谢正伟 发布时间: 2006-02-26 10:31:03

中国法院网讯 2月23日下午,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对宜宾赛尔登丰案中涉嫌触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两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鲁礼和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丁勇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鲁礼和系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被告人丁勇系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

2004年2月,周文(另案)、徐崇炎(死亡)等人在实际未出资的情况下,为达到注册成立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的目的,徐崇炎找到在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郑熙孝,请其帮忙审验该公司200万元的注册资本,并提供了设立验资200万元的虚假证明文件。2月20日,郑熙孝代表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签订设立验资业务约定书。验资范围是货币资金,验资收费是3000元。郑熙孝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设立验资项目经办人,编制了验资总体计划、货币资金审验程序表,形成了验资报告底稿,经丁勇复核,最后由鲁礼和进行三级复核后,于2004年2月24日盖上鲁礼和和蒋某二名注册会计师章,加盖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出具了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实物资本160万元、货币资金40万元)的验资报告。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使用该所出具的设立验资报告,骗取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月27日注册取得了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

同年4月,周文、徐崇炎等人在实际未出资的情况下,为达到虚假增资300万元的目的,再次向蜀南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了虚假的增资300万元的证明文件、材料。4月8日,郑熙孝代表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签订变更验资的业务约定书。验资范围是货币、实物资金,验资收费是3000元。郑熙孝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变更验资项目经办人,编制了验资总体计划、变更验资审验程序表、货币资金审验程序表、固定资产审验程序表和实物资产现场核实审验表,形成了验资报告底稿,经丁勇复核,最后由鲁礼和进行三级复核后,于2004年4月9日盖上鲁礼和和蒋某二名注册会计师章,加盖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出具了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实物资本235万元、货币资金65万元)的验资报告。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使用该变更验资报告,骗取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任,于2004年4月15日取得了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增资3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

2005年3月17日,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因负债过多而停业倒闭,注册时出资的固定资产款项也未付清,拖欠了商家的大量货款、设备款和装修款,给经营者和相关商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的设立验资、变更验资项目进行审计过程中,未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未实施有效的验证程序。其一,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章程中约定2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是货币出资,没有实物出资,验资业务约定书也约定验资范围是货币资金。而验资报告出具的是货币出资占40万元,160万元是实物出资。其二,该所以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提供的伪造的4张实物发票为依据,审验确认了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的实物出资。在审验设立验资的实物出资部分时,实物发票、收款证明与实物合同对比,表明是合同签定后即付清全款,这与合同上的付款方式是分期付款不一致,该所未充分关注实物发票、收款证明的出具时间、金额与实物合同上的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金额不一致的疑点,也未充分关注实物发票上的内容与收款证明上出具的收款项目不一致的疑点。该所未充分关注实物发票、收款证明出具单位和实物的购货合同上的销售单位不一致的重要疑点。两次实物验资该所不仅未能通过书面审查发现周文、徐崇炎等人提供的验资材料中的疑点,也未采取其他验资程序证明提供的验资材料的真实性。其三,该所在出具验资报告时,盖上未参与该份验资报告工作的会计师蒋某的注册会计师章,未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基本程序。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鲁礼和、丁勇作为承担资产验资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代表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设立、变更验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鉴于丁勇犯罪情节轻微,可对其单处罚金。鉴于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倒闭时拖欠员工工资事件的妥善处理中产生了积极作用,可对被告人鲁礼和、丁勇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鲁礼和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适用缓刑。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于是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三: 河南:法盲会计隐匿会计凭证和帐簿被判刑

2004-11-20 23:21:22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1月20日电(马占西、李钧德)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查处,河南省平顶山市一运输公司会计竟然把本公司会计资料藏匿,并拒不交出。日前,这名法盲会计因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罪被宝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杨景和系平顶山市鹏源达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汽车队会计。2003年11月,为了逃避查处,他将依法应当保存的该公司的收入、支出原始票据等会计资料,用铁箱子锁住藏匿到王艳召家中,将公司的中国农业银行现金缴款单等原始票据、记帐凭证以及公司为应付年检而做的帐目、记帐凭证、明细帐等会计资料,于2004年2月28日晚藏匿到自己家中,拒不向侦查机关提供。后来,被告人卢白孩伙同郭现民(在逃)又将杨景和藏匿于家中的相关会计资料取出,由卢白孩藏匿自己家中,拒不交出。2004年3月3日,该资料被公安机关搜查时依法扣押。

宝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景和、卢白孩为逃避查处,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会计资料故意隐匿、拒不交出,致使大部分会计资料不知去向,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调查活动,属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杨景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处卢白孩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基层税务所减负的建议和意见

2006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就业情况统计

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

中国物资出版社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北京光华染织厂

(考博:4人)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神州风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机关信息网络中心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天津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

北京市大华无线电仪器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信息中心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国家信息中心

河南省邮政局

(考博:3人)

上海重阳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人民大学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北京德诚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北经济学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农业部离退休干部局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中南民族大学

山东省济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宁波大学

北京银行

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汇丰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大学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乐金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博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天津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建设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人民大学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达伯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考博:2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统计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六届亚运会组委会工作委员会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濮阳市金地商厦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平顶山学院

国家开发银行

财政部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资产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上海重阳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嘉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建设部

甘肃省委组织部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市商务局

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

北京德中兴润进出口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公安部

上海重阳投资有限公司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局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盛华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财经大学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电子科学研究院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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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税务所减负的建议和意见_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国税发〔2007〕106号

关于落实“两个减负” 国税发〔 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国税发〔2007〕106 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 (以下简称 “两个减 负”,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充分认识做好落实“两个减负”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 落实“两个减负” 、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提高 税法遵从度、加强税收征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能的必然途径。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不必要的负担, 是税务 机关应尽的义务; 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 是上级税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两 个减负”是相互联系的,基层税务机关负担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会相应减轻;减轻了纳 税人的负担,也有利于减轻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压力。

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纳税人 为中心,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流程为导向,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深入落实“两个 减负” ,持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力 求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强化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 (一)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税务机关“重复找纳税人 ”的问题。巩 固和完善“一站式”服务方式,坚持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 事项。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对资料齐全的涉税事项,予 以“一次性”办结。对能够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予以即时办结;对不能够即时办结的涉税 事项,实行全程服务并限时办结。进一步简化办税环节,优化办税流程,规范涉税文书,不 得增设纳税人非法定义务。

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税收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 避免多头重复 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设立和变更税务登记时,对于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减免 税资格认定、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等涉税调查事项,可实行一次下户、调查办结。在开展纳税 评估中,应针对某一户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避免多次下户,防止 对同一纳税人按不同税种多头重复评估。

(二)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 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 (国税函〔2007〕149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 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5〕20 号) ,不得要求纳税 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及数据。对已存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采集的各项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审批类等各种涉税事项时, 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分析、 税负调查等工作时, 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涉税信息。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时, 税务机关 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打印《税务登记表》并经户主签字确认即可。对于长期选择电子 申报方式报送涉税资料, 且数据质量比较高的纳税人, 可由省税务机关确定报送纸质资料的 时限,其中增值税、消费税的纸质申报资料采取半年或年度报送的方式,营业税的纸质申报 资料可以采取季度报送的方式;企业所得税季(月)度预缴申报可只采用电子申报方式,年 度申报须同时采用电子申报和纸质资料报送方式。

对已具有电子认证身份的纳税人, 在使用 电子申报方式报送涉税资料后, 省税务机关可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进行取消纸质资料报送方 式的试点,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三)解决好纳税人应用电子手段申报纳税收费与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对于税务机关开 发或委托开发的拥有产权的纳税申报软件等信息产品, 应免费向纳税人发放。

对于税务机关 不拥有产权、 通过市场化开发的纳税申报软件等信息产品, 各级税务机关在开发商和服务商 的收费项目得到物价部门批准后,协调开发商、服务商与纳税人签订合同,明确服务事项及标准。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由纳税人自愿使用信息产品和自愿选择按年或按次服务付费的方 式,不服务不得收费,并进行约束和加强监督。立足于纳税人现有的技术条件升级软件,禁 止开发商和服务商利用软件升级推销设备以及利用培训等机会向纳税人收取高额费用。

三、统筹协调,有效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 (一)解决税务机关内部报表资料多头重复报送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6〕1275 号) ,对本级机关和下级机关报 送的报表进行认真清理,不得擅自新增报表资料。对重复、失效的报表,坚决取消。充分利 用数据集中的优势,凡系统能够自动生成或经过加工可以生成的报表、数据,不再要求下级 机关报送。加强报表的归口管理,建立报表管理和使用长效机制。对业务报表进行整合,统 一填报口径,实现报表资源共享,避免同一类报表要求下级重复上报。上级机关不得随意要 求下级报送一次性、临时性报表。

(二)解决税务机关内部多头重复布置工作的问题。上级机关各部门向下级安排工作要 统筹协调,增强可操作性,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布置、效率低下。大力清理、整顿各种不必 要的文件、会议、考核、评比和检查等项目。对于已纳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并可在网上直接 作出审批决定的,除另有规定外,可取消纸质文书的流转审批。

(三)解决税务机关数据资源利用率低的问题。充分利用数据集中的优势,开展税收分 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 考核监督和决策管理。加强数据管理,提高分析水平和应用能力。

掌握数据资源的部门应根据业务部门需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共享数据。上级机关要 及时、 准确、 完整地发布数据分析信息。对同一涉税事项, 做到软件功能、 数据采集不重复。

对于能够依托现有系统拓展解决问题的,不再进行单行软件的开发。

(四)解决一线税务人员工作负担重的问题。根据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实际,明确税 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12366 纳税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 )座席员和网站服务 人员等一线税务人员的职责,充实力量,合理确定工作负荷,切实解决人员少、事务多、负 担重的问题。依托信息技术,整合相关信息系统。开发应用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确保工作 需要。

四、因地制宜,防止和解决办税排队拥挤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 〔2005〕 161 号) ,防止和减少纳税申报期内办税长时间排队现象。

(一)均衡使用纳税申报期间。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与纳税人协商,经纳税人同意可采 取以下方式:对于规模小、核算相对简单的纳税人,尽量将其安排在纳税申报期的前半段申 报纳税;对于规模大、核算相对复杂的纳税人,尽量将其安排在纳税申报期的后半段申报纳 税,以合理利用申报办税时间,避免拥挤。对于相同规模的纳税人,可适当定期轮换,体现 公平。

(二)大力发展网上业务。目前除了增值税销项发票开票记录 IC 卡以及涉及增值税四 小票电子记录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前台插卡、报盘审核等业务外,均可采取网上办税方式, 供纳税人自愿选择。建立健全网上办税工作机制,加强税务网站建设,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地 履行纳税义务。确保“十一五”期间,50%的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采取有效措 施,预防网络堵塞,保障网上办税系统运转畅通。

(三) 适当增设服务网点。

根据实际需要, 在纳税人相对密集的基层税务机关或税务所, 依托信息化,可适当增设办税场所,以分流纳税人,分散办理申报纳税。在坚持属地管理的 原则下,积极试点推行纳税人自行选择办税服务厅的方式,实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 。

(四)合理设置办税窗口。根据办税服务厅业务量的实际,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合理 调配各类窗口数量。办税高峰时,可在办税服务厅内临时增设办税窗口、增派工作人员、延 长办税时间。在纳税人密集的地方,可配置“排队叫号系统” ,按号分散等候,避免纳税人站立排队。将性能较高的计算机设备优先配置到办税服务工作方面,以提高办税效率,缩短 办税时间。

五、加强需求分析,创新纳税服务 及时掌握和了解纳税人的需求, 使各项服务措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通过受理纳税咨询、 开展办税辅导等多种途径, 及时了解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对纳 税人关心的税收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收集、研究和整理,以促进税收工作不断改进。对 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能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措施,抓紧解决;对于本单位或本部门不能 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尽快提出意见和建议,报上级机关备案,上级机关应抓紧研究解决。对 于纳税人反映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在满足纳税 人普遍需求的共性服务基础上, 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

积极创新纳税服务方 式和手段,将个性服务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税流程简化、维护纳税人权益等各项工 作有机结合,促使纳税服务不断优化,推动税收工作和谐发展。

六、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能 (一)加强国、地税协作。同一地区的国、地税局要加强协作,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 合设立“12366” ,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联合开展税务检查和税收调查,节省税收成本。

国、地税局对同一纳税人要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及时取得或交换相关信息与资料,加强分析 比对,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二)有效整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服务载体,强化服务功 能。有条件的地区,整合“12366” 、网站、短信台的网络资源,力求实现“三网合一” ,以 持续提升服务功能,不断推出新的服务产品,努力满足纳税人的需要。积极规范和加强 “12366”服务,目前尚未开发“12366”应用系统的,不宜再开发;已开通“12366”的地 区,要文明服务,加强业务维护,健全纳税服务受理、承办、转办、反馈、督办等工作机制。

优化税务网站的服务功能,从保障纳税人需求出发,根据税法要求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 下载税务表格等服务措施,提供发票真伪鉴别、有奖发票等服务事项的网上查询。积极利用 短信开展催报催缴、申报提醒、办税通知等涉税事项。规范与维护“12366” 、网站与短信台 应用的税收法规库和纳税咨询问题库,定期整理发布“12366”和税务网站受理的问题解答。

(三)强化纳税咨询辅导。深入开展纳税服务数据与信息的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办税服 务厅、 “12366” 和税务网站的数据统计、 分析以及业务维护和管理, 逐步建立统一的 “12366” 与网站服务共享的纳税咨询问题库, 提高涉税事项答复准确率。

加大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 辅导力度,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税法知识。

(四)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工商、财政、金融、质监、海关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 大力开展外部信息交换, 积极利用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公共服务成果和相关信息, 减少不 必要的向纳税人的信息采集。实行资源共享,形成社会合力。

(五) 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在税务代理、 税收筹划、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行业优势,为纳税人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个性化服务,以提高 纳税服务的整体实力。坚持税务代理自愿的原则,严禁向纳税人强制代理、指定代理,依法 引导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

七、坚持办税公开,加强纳税信用建设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 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税发〔2006〕172 号) ,清理公开项目,完善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内容, 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办税公开项目的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按照纳税人办税流程, 明确涉税事项的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以及承办部门等。各地要 结合实际,在税务总局规定的办税公开项目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办税公开目录,补充、完 善有关公开内容。尚未完成对纳税人涉税事项清理工作的地区,要抓紧进行清理。各地要组织实施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明确标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国、 地税局要依托信息化,严格按照评定内容与指标进行评定,确保评定的客观性、准确性、公 平性。充分运用评定结果,积极推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对于纳税信用等级不同的纳税人,合 理配置征管资源并采取相应的服务方式。进一步拓展对 A 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增强 A 级 的“吸引力” 。对 D 级纳税人,加强办税辅导,实施重点监控。按照办税公开工作的要求, 及时公开 A 级和 D 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八、建立考核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一)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坚持定性考核和 定量考核相结合, 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 确保责任到人、 措施到位, 奖勤罚懒, 奖优罚劣。

依据税收征管流程, 合理确定纳税服务考核的范围、 内容、 指标,建立纳税服务岗责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和促进作用,增强考核指标的科学 性、针对性、实效性。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同级机关内部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纳税服务制 度建设、工作措施、实际效果等进行考核,各级机关对所属税务人员执行纳税服务规范的情 况进行考核。

(二) 开展社会评议。

充分发挥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监督作用, 可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 “服务评价器” 由纳税人现场对税务人员的具体服务行为进行评价。

, 引入独立于征纳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评价机制, 采取问卷调查、 定期回访纳税人等形式开展评 价与监督。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于纳税服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于纳税 服务工作较差的单位和个人, 予以批评。

对于那些在纳税服务工作中搞形式主义, 弄虚作假, 甚至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做好“两个减负” 、优化纳税服务是当前税收工作中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各级税务机 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其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精心研究,统筹安排,加强协调,形成 合力,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防止反弹。上级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为基层服 务的意识,对下级请示的事项,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无法按期答复的,向下级说明原因,限 期回复。下级机关要善于综合运用上级提供的各种信息和方法,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执行力和纳税服务能力。强化对一线税务人 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提倡在岗自学,更新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开展岗 位练兵、业务竞赛、评先选优活动,大力培养服务能手,为落实“两个减负” 、优化纳税服 务提供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于 2007 年 11 月 30 日之 前,将贯彻实施本意见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报送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基层税务所减负的建议和意见_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豫国税发[2007]315 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7.11.06 实施日期2007.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豫国税发〔2007〕315 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和基层国税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以下简称两个减 负),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 作的意见 》(国税发[2007]106 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做好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 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是国税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提高 税法遵从度、加强税收征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 作效能的必然途径。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不必要的负 1/4 担,是国税机关应尽的义务,要转变管理理念,更多地考虑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其依 法履行纳税义务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减轻基层国税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是上级国税 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转变工作作风,在出台政策、布置工作时,更多地考虑基层的 实际情况,使基层的工作精力更多地用于提升征管和服务的质量与效能上。两个减负 是相互联系的,基层国税机关负担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会相应减轻;减轻了纳税人 的负担,也有利于减轻基层国税机关的工作压力。

各级国税机关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纳税 人为中心,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流程为导向,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深入落实 两个减负,持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 系,力求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 率。

二、强化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 (一)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税务机关重复找纳税人 的问题 巩固和完善一站式服务方式,坚持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宜的原则,各办税服务厅 (室)按照一站式的要求受理纳税人各类涉税事项;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资 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各基层国税机关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 服务有关工作的意见 》(豫国税发[2007]124 号)中明确的 17 项即办业务,实行一 次性办结;对不能够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实行全程服务并严格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 限时办结。

省局将组织修订基层税收征管业务规程,进一步简化办税环节,优化办税流程。各级 国税机关不得增设纳税人非法定义务,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审批环节,对 违规增加的审批环节应逐个清理、立即停止。

基层国税机关要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税收调查和税收检查等工作,落实计划检查制 2/4 度,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设立和变更税务登记时,对于税务 登记、税种认定、减免税资格认定、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等涉税调查事项,尽可能实行一 次下户、调查办结。在开展纳税评估中,基层单位要实施有效组织,进行综合评估,避 免多次下户,防止对同一纳税人按不同税种多头重复评估。

(二)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的问题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7]97 号),以 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规范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7〕297 号)要求,不经省局批准不得随意增加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涉税资料,不得要求纳税 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及数据,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国税机关要做好纳税人基础信息录入和建档工作,逐步实现纳税人基础信息一次报 送、各税共享、一次报送、长期共享。在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负调查、所得 税税前扣除事项审批和税务检查等工作时,可以让纳税人报送必要的涉税资料,但对于 已经掌握的涉税信息(外部信息除外)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时,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打印《税务登记 表》,并经业主签字确认即可。

对于已纳入综合征管软件并可在网上直接做出审批决定的业务,可取消纸质文书的流 转审批。各级审批部门要在年底前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梳理,制定取消纸质文书流转的操 作规范。

纳税人在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时,资产负债表复印件不再报送,各级国税机关在审批时 通过一户式电子税源档案查询,需要归档的打印归档;基层国税机关对纳税人申请资 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把关,出具核查意见,并将纳税人填报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 批表》录机后存档,不再流转上报,其他附报资料继续流转上报;省局审核纳税人的附 3/4 报资料、基层国税机关的核查意见、省辖市局的审核意见,查询、核对综合征管系统的 相关资料进行网上审批;基层国税机关根据省局审批意见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按 照文书送达的要求和程序送达纳税人。

从 2008 年开始,省局将选择郑州市、洛阳市和平顶山市进行试点,对于已具有电子认 证身份的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方式报送涉税资料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 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取消纸质资料的报送。其他省辖市局也可选择县 (市、区)局进行试点,并报省局备案。待条件成熟后,全省逐步对采取电子申报的纳 税人取消纸质资料的报送。企业所得税季(月)度预缴申报可只采用电子申报方式,年 度申报同时采用电子申报和纸质资料报送方式。

(三)解决好纳税人应用电子手段申报纳税收费与服务不规范的问题 对于国税机关开发或委托开发的拥有产权的纳税申报软件等信息产品,应免费向纳税 人发放。对于国税机关不拥有产权、通过市场化开发的纳税申报软件等信息产品,各级 国税机关在开发商和服务商的收费项目得到物价部门批准后,

基层税务所减负的建议和意见_税务总局要求涉税减负

税务总局要求:涉税文书报表全面“减负”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清理涉税文书报表,切实解决纳税人 和基层税务机关涉税表证单书多、填表烦和填表难等问题,减轻基层和纳税人的负担。通知 要求,按照“归口管理、全面清理;合法规范、精简适用;服务基层、服务税户”的原则, 全面梳理、分析评估和优化简并自行印制的涉税文书报表,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合并的一 律合并,能简化的一律简化,能从税收信息系统中提取的数据一律不再填报,能反复使用的 数据一律不让纳税人重复填报。使税务权利范畴得以明细和固定,有利纳税人,便民办税有 春风。

可以用,目前年票购买后即时生效(1小时内),当天即可使用,有效期为一年,持有者在年票有效期内,可不限次数到旅游年票景区(点)参观、游览。需要注意年票购买说明上标志的是购买五日后生效,属于以往信息,现在可以当天使用。

一、旧年票分两种情况:

1.已过期年票:自续费成功之日起第五天生效,新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一年;例如:4月1日续费,4月5日当天即可正常使用。

2.未过期年票:续费成功后直接生效,新有效期为年票到期次日起一年;例如年票6月1日过期,在6月1日之前续费,有效期从6月2日到次年6月2日。

续费成功后无需换卡,可以使用原年票卡游览景区。

年票根据洛阳市政府[2017]25号文件发行,包含35家景区(点),持有者在年票有效期内,可不限次数到旅游年票景区(点)参观、游览(每个景区每天限用一次);旅游年票仅含景区(点)第一门票,不包含园中园、景区内娱乐设施及讲解、导游、索道等其他收费项目。

年票为非接触式芯片卡,购买时需在授权网点现场办理,采集信息、录入指纹。办理成功后第五日生效,可登录旅游年票官网询查年票信息。

到景区旅游必须携带旅游年票卡及相关证件或证明,进门时请主动出示本年票,接受验证,并在年票设备提示姓名、照片信息后方可进入。非洛阳市户籍人员到景区需携带身份证及办卡时出示的证明、证件。

二、 洛阳旅游年票使用时间有哪些规定呢

1、洛阳旅游年票(学生卡)由市教育局及各学校提供学生信息,市文广旅局负责制卡,再由市教育局、学校统一免费发放,未成年的学生入园时须有监护人陪同,同时持洛阳旅游年票(学生卡)和学生证刷卡验证使用。

2、未收到洛阳旅游年票(学生卡)的高考考生,可先刷身份证使用,也可关注“洛阳旅游”微信公众号,进入右下角“年票指南”—“电子年票”-“查询”中,输入身份证号码绑定电子年票(二维码)使用,如果未查询到个人年票信息,也可持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在景区登记入园游览。

3、因放假离校而无法领取洛阳旅游年票(学生卡)的大学生,只要市教育局及学校提供有学生信息,也可刷身份证或绑定电子年票使用。

三、洛阳旅游年票使用范围

洛阳白云山年票购买一次旅游年卡,包含景区门票(门票75元)全年通用,凭身份证,年票可便捷入园,无需预约。

四、 洛阳旅游年票时间限制

2021年洛阳旅游年票买了五天就可以生效正常使用了。因为我买过旅游年票,知道它的有效期限是一年,而且像现在有疫情的话还会延期使用哦!譬如:这个月因为疫情原因各个景点不开放的话,政府就会通知洛阳旅游年票可以推迟一个月再用的。

五、 洛阳旅游年票使用规则

洛阳市36家:龙门石窟(不含夜游龙门)、关林、白马寺、丽景门景区、天子驾六博物馆、东方红农耕博物馆、隋唐洛阳城明堂天堂景区、隋唐洛阳城应天门遗址博物馆、隋唐洛阳城九洲池遗址公园(不含夜游)、四季牡丹展览馆、国家牡丹园、玄奘故里、唐僧寺、汉光武帝陵、龙马负图寺、王铎故居、张钫故居、龙潭大峡谷景区、荆紫仙山、黛眉山景区、二程文化园、花果山国家森林公园、神灵寨风景区、白云山景区、天池山景区、木札岭景区、鸡冠洞景区、龙峪湾国家森林公园、蝴蝶谷景区、天河大峡谷、竹海野生动物园、青要山景区、函谷关景区、万安山七彩大峡谷、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偃师龙华欢乐园。

山西省晋城市2家:相府庄园、九女仙湖。

焦作市2家:青天河、神农山景区。

济源市5家:黄河三峡、王屋山、五龙口、小沟背、济渎庙。

平顶山市4家:尧山、怪坡、九峰山、青瓷博物馆。

三门峡市4家:黄河丹峡景区、仰韶大峡谷、仰韶仙门山景区、豫西大峡谷。

南阳市2家:西峡恐龙遗迹园景区、西峡龙潭沟景区。

六、洛阳旅游年票(学生卡)使用方法:

1、洛阳旅游年票(学生卡)由市教育局及各学校提供学生信息,市文广旅局负责制卡,再由市教育局、学校统一免费发放,未成年的学生入园时须有监护人陪同,同时持洛阳旅游年票(学生卡)和学生证刷卡验证使用。

2、未收到洛阳旅游年票(学生卡)的高考考生,可先刷身份证使用,也可关注“洛阳旅游”微信公众号,进入右下角“年票指南”—“电子年票”-“查询”中,输入身份证号码绑定电子年票(二维码)使用,如果未查询到个人年票信息,也可持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在景区登记入园游览。

3、因放假离校而无法领取洛阳旅游年票(学生卡)的大学生,只要市教育局及学校提供有学生信息,也可刷身份证或绑定电子年票使用。

法律依据

《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洛阳市旅游年票景区(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洛阳旅游年票所纳入的各旅游景区(点)。

二、补助项目

(一)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包括新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信息导向标识、游步道、年票游客专用通道等设施。根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所占全市年票景区该项建设投资总额的比例(景区建设实际完成投资额以市旅发委审定为准),按当年该项预算资金额足额分配,给予补助。

(二)智慧旅游建设补助。在信息化基础设施,智慧管理、服务、营销,电子商务、大数据建设,与省、市智慧旅游平台对接等方面的旅游信息化及智慧化建设项目,具体包括WIFI网络、视频监控、广播系统、客流管理、环境监测及安全管理、车辆管理、运行监测及调度、自媒体建设、信息发布、售检票服务、体验服务、救援服务、大数据建设、数据共享、智能停车场、自助讲解、电子商务等项目。根据申报项目建设进度、应用效果、投资额及与市级平台对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分等级按2018年度智慧旅游奖励资金预算额度合理分配,给予资金补助。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景区提交2018年洛阳市旅游年票景区(点)补助资金申请书。包括:

(一)申请书;

(二)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在县(市、区、管委会)旅游局(委)对上报项目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书面承诺书;

(三)申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及项目形象进度(含现场彩色照片)。

(四)审计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对申报项目年度投资额进行审计确认并报送审计报告原件(如景区同时申报以上两项补助的,项目投资额在审计报告中分别列示)。

(五)其他佐证材料。申报智慧旅游建设项目的还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建设合同、财务支出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评审小组审核后退还。

四、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必须为年票景区2018年度内新投资建设项目。

(二)景区如同时申报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和申报智慧旅游建设补助需分别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按以上1-5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扫描成电子文件一并上报。

(三)各县(市、区)旅游局(委)负责组织辖区内年票景区积极申报,同时要对年票景区申报内容及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四)市旅发委将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各县(市、区、管委会)具体申报资料,组织评定组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认。

(五)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上午12:00前。请各县(市、区、管委会)旅游局(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年票景区报送申报材料。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补助申报材料报送市旅发委产业促进科(市政府1404A办公室),咨询电话:63322729;智慧旅游建设项目补助申报材料报送市旅发委公共服务科(市政府1404B办公室),咨询电话:6332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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