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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会计实务知识_2018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要点:银行存款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4月09日 00:45 48 财税会计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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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2018会计实务知识_2018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要点:银行存款

1.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实务考点:原材料
2.2018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要点:银行存款
3.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知识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实务考点:原材料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实务考点:原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计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在实务中,实际成本核算通常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对于收发业务较多并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的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1.原材料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在实际成本下“原材料”和“在途物资”均按实际成本核算。

 提示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对不同的原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日常反映不出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不能反映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科目的借方、贷方及余额均以实际成本计价,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问题。

 2.原材料的账务处理

 (1)购入材料

 由于支付方式不同,原材料入库的时间与付款的时间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

 (2)发出材料

 月末可根据“领料单”或“限额领料单”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结转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分别计入“生产成本”(生产产品领用)、“制造费用”(车间一般耗用)、“管理费用”(管理部门领用)等科目。

(二)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要点:

 (1)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是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计划成本计价。也就是说,“原材料”科目的借方所记的增加数,贷方所记的减少数,以及期末借方余额均为计划成本。

 (2)材料成本差异形成的原因:材料的采购成本是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的,而入库时的原材料则以计划成本入账,因此,在入库环节便产生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即:形成了材料成本差异。由此可知,入库材料,发出材料以及结存材料均包含了材料成本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

 差异是正数,是超支差;差异为负数,是节约差。

 (3)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等。

 (4)月末,需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并进而将期末存货成本也调整为实际成本。

2018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要点:银行存款

2018年高级会计实务重点精选:会计处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事务和事项应当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需注意:2013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处理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需特别关注行政单位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收支等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与管理

 行政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由行政单位直接支配,供社会公众使用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也属于行政单位核算的资产。需注意:(1)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科目属于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设科目,原暂付款科目和库存材料科目取消;(2)行政单位新增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并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设置相应科目;(3)对于待处置资产,由于资产所包括的范围和处置方式的不同,行政单位设置的是“待处理财产损溢”,而事业单位为“待处置资产损溢”;(4)由行政单位直接支配,供社会公众使用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也属于行政单位核算的资产。事业单位没有此项职能和相应科目。

 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应收及预付款项: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需注意以下事项:

 (1)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设应收账款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当收取的款项。而事业单位的应收账款科目则主要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应收取的款项,其主要的对应科目是经营收入。

 (2)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设预付账款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按照购货、服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行政单位依据合同规定支付的定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支付可以收回的订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为满足会计核算目标的需要,实行“双分录”核算。

 事业单位也设置有预付账款科目,但不实行“双分录”核算。

 (3)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设其他应收款科目,主要核算行政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行政单位其他应收款的核算与事业单位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基本相同,只不过对于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后,行政单位是列入经费支出,而事业单位则是列入其他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对于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行政单位]/“待处置资产损溢”[事业单位],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行政单位计入经费支出[核销其他应收款]或冲减其他应付款[核销应收账款]、资产基金[核销预付账款],事业单位计入其他支出。

 需要注意,对于行政单位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对应科目是不同的。

2.存货:

 (1)2014年《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行政单位的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对于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除此之外,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规定存货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并增加了对置换换入存货、接受捐赠存货、委托加工存货、对外捐赠存货、对外出售存货、置换换出存货等业务的处理规定,另外要求对存货盘盈盘亏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处理。

 (2)与行政单位相比,事业单位存货核算的主要区别点在于:

 ①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将所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应按照材料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一并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②事业单位存货的核算不采用“双分录”核算,而是在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发出存货,按领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③事业单位自行加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

 (3)行政事业单位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事业单位盘盈的存货的会计处理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进行了修订,由原来的冲减当期支出,修订为计入其他收入。行政单位盘盈的存货,按照新会计制度,经批准处理后,由待处理财产损溢转出增加资产基金(存货)。

3.对外投资:

 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对外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但是发生的相关税费列入其他支出。

 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增加或减少时,应当相应增加或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长期投资账面余额应与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账面余额相等。

 事业单位投资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润、利息等,应于收到时计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国债投资本息,应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转让或收回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2)固定资产取得的会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注意掌握:

 ①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处理的区别: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取得固定资产时,都采用“双分录”的核算形式,但是具体科目有所不同。另外,要注意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对扣留质保金业务的核算,其中事业单位列支的金额要视取得发票的金额来确定,并不是像行政单位是根据实际支付的金额来确定。

 主要点如下:

 行政单位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金额,增加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并相应增加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同时按实际支付金额列作当期支出;购入固定资产分期付款或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按照应付未付的款项或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等金额,确认待偿债净资产和应付账款或长期应付款。

 事业单位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金额,增加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并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同时视支付资金来源的不同列作当期支出或减少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

 ②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融资租入时作负债处理,每期支付租金时,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增加,租赁期满付清租赁费后,“固定资产”科目余额才与“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余额相等。

 (3)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折旧时,应当将计提的折旧冲减相关资产基金[行政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事业单位]而非计入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4)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单位发生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分别以下情况处理: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5.在建工程

 行政事业单位将固定资产转入改扩建或修缮、结算建筑工程价款、购入需要安装设备、发生安装费用等时,应当增加在建工程和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行政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事业单位],并按照实际支出情况予以列支;

 行政事业单位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应当增加固定资产和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行政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事业单位];同时减少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行政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事业单位]和在建工程。

 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6.无形资产

 2014年《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增加了无形资产会计科目,并对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行政单位对无形资产的核算规定与事业单位相类似,都是采用双分录核算,摊销时都是虚提摊销。

 主要处理要点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行政事业单位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当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金额,增加无形资产和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行政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事业单位],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列作当期支出。处置无形资产时,应将对应的资产基金[行政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事业单位]一并冲销。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行政事业单位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将计提的摊销冲减相关资产基金[行政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事业单位]而非计入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分别以下情况处理: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7.资产处置

 行政单位资产的处理包括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盘盈、盘亏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行政单位处理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事业单位处置资产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

 对于在行政事业单位财产/资产处理过程中取得收入或发生相关费用的项目,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价值”[行政单位]/“处置资产价值”[事业单位]、“处理净收入”[行政单位]/“处置净收入”[事业单位]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将资产转入待处理/处置资产时,按资产账面余额或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行政单位]/“待处置资产损溢”[事业单位]科目。

 报经批准处理/处置完毕时,行政单位将处理资产账面余额或账面价值部分的金额计入相关科目或冲减资产基金,将处理净收入部分的金额转入应缴财政款等项目;事业单位将处理资产账面余额或账面价值部分的金额计入其他支出或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将处置净收入部分的金额转入应缴国库款等项目。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知识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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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要点:银行存款

 企业应设置 银行存款总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 ,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不一致的原因:

 (1)记账错误;

 (2)存在未达账项。

 应试提示

 未达账项四种情形可概括为两类:

 1.银行先记账

 2.企业先记账

 发生未达账项的具体情况有四种:

 一是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

 二是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

 三是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

 四是银行已付款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

 应试提示

 对于此问题,首先要分析清楚题目中所给出的事项是哪方先记账了,是记的增加还是减少。

 表2-1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记账依据。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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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知识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

一、可靠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相关性应以可靠性为基础,即会计信息应在可靠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做到相关性,以满足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三、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以便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可比性

 (一)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此可比性要求企业达到如下标准:

 1.同一企业不同会计期间的可比,即纵向可比。为达到此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方法时,应保证前后期一致,即使发生了会计政策的变更,也应当按规定方法进行会计口径的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前后期一致。

 2.同一会计期内,不同企业之间的可比,即横向可比。为了达到此要求,企业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去进行会计处理。

 (二)实务应用

 1.因处置股份致使投资方的影响力由控制转为重大影响时,剩余股份原成本法核算口径追溯调整至权益法标准;2.因会计政策变更而进行的追溯调整法。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仅按照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进行,而这些形式又没有反映其经济实质和经济现实,那么,其最终结果将不仅不会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反而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处于最后冲刺阶段, 希望考生全面掌握考点,特整理发布“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本章难度不大,各种题型均会涉及,非常重要,按教材内容全面掌握。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本章内容。

 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同时满足下列5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实质重于形式)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1、一般地,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转移所有权凭证,交付实物,风险报酬就转)

 2、特别地

 (1)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了次要风险和报酬,这种情况下,视同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均已转移。如交款提货方式。(转移所有权凭证,未交付实物,风险报酬也转)

 (2)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之转移。(转移所有权凭证,交付实物转,风险与报酬未转)

 ①企业已销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且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此企业仍负有责任。

 ②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购买方是否已将商品销售出去。如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等。

 ③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检验工作,且安装检验工作是销售合同或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安装工作复杂,商品出售时不得确认收入,而于安装完毕确认收入)

 ④销售合同或协议规定了买方由于特定原因有权退货的条款,且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如,存在试用期的产品销售,发出商品时不得确认收入,而应在试用期满时确认收入)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1、一般地,企业售出商品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2、特别地,企业售出商品后,由于各种原因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或仍对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如售后回购。(不得确认收入)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一般地,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已经确定,企业应按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收入金额。如果涉及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等因素,还应考虑这些因素。如果企业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延期收取具有融资性质,企业应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特别地,由于销售商品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存在销售价格不确定的情形,则不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如附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也就不能合理估计收入的金额,因此发出商品时也就不能确认收入。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1、一般地,企业销售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付款,就表明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

 2、特别地,企业销售时即已得知对方发生巨额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与销售商品有关的经济益不能流入企业,企业不应确认收入。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1、一般地,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合理估计,企业应当确认收入。

 2、特别地,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合理估计,此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已收到款项的,确认为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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