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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的会计处理_疫情捐赠款会计处理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4月05日 21:56 39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捐赠的会计处理_疫情捐赠款会计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捐赠的会计处理_疫情捐赠款会计处理

1.用库存商品对外捐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疫情捐赠款会计处理
3.自产商品用于捐赠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用库存商品对外捐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在对外捐赠用自身的库存商品作为捐赠物时,通常计入库存商品、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用库存商品对外捐赠的会计分录

视同销售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营业外支出属于什么科目?

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会计科目。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营业外支出具体包括有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损失等。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在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的那部分后的余额后进行分情况处理:如果工程项目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应当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数,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什么是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是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企业应设置

库存商品

科目来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

生产成本

科目转入

库存商品

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

疫情捐赠款会计处理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企业接受的现金资产捐赠其会计与税务处理是一致的,即不交所得税.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或者“现金”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然而给捐赠方提供了税务发票了该如何处理?其会计分是不是借记“银行存款”或者“现金”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应交税金--营业税”

解析:

首先对你问题中涉及的一些事项进行说明:

根据税法的规定:

1.对于接受性货币捐赠的,虽然会计处理上不做收入,但是,在税务处理上,应当计入接受捐赠当年年度应税所得中,交纳企业所得税。

2.对于接受货币性捐赠,不是销售行为,所以,接受方不能向捐赠方开具发票,而是应当向其开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收据,以证明接受方收到了捐赠方捐赠的货币资金。

3.接受货币性捐赠,不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所以,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应当为:

1.接受货币性捐赠时,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

借:现金 或 银行存款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2.年末,企业应在当年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接受的货币性捐赠资产金额,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结转待转的货币性捐赠资产价值时,应当按照货币性捐赠金额乘以当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后计入应交企业所得税,按照待转的货币性捐赠资产价值减去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上述回答是针对题中所涉及的接受货币性捐赠的相关会计、税务处理。至于接受非货币性捐赠的处理原则是一致,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地方,这里就不再作介绍了。

关于补充问题。

1。在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即你所说的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确实规定了接受现金捐赠计入“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但是,财政部根据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于2003年8月22日以《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号)的方式,对原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规定:“执行本问题解答后,取消“资本公积”科目的“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并将“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所以,前文所提到的企业会计制度,均是指已经考虑了修订因素后的企业会计制度。

2。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文的问题,其中的“三、对企业接受捐赠的处理问题”,“企业接受的捐赠有相当部分是资产。考虑到如对其征税可能会影响企业生产,故企业可将接受的捐赠收入转入企业资本公积金,不予计征所得税”一条已经失效。取而代之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规定:“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自产商品用于捐赠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1、疫情期间,公司使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捐款: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2、疫情期间,公司使用现金方式进行捐款: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现金

3、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疫情捐款,属于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并根据捐款方式的不同,通过“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核算。期末,将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

“营业外支出”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产出商品,将商品用于社会捐赠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自产商品用于捐赠的分录处理

在做账过程中,面对将自产商品用于对外捐赠的情况时不用确认收入,只需将对外捐赠的产品按成本结转至营业外支出中,并且按市场公允价作为计税基础来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只需做该会计分录,不再进行其他处理。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营业外支出也指“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企业应设置该科目核算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并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自产商品自用的账务处理

自产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自产商品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商品

自产商品用于在建工程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自产商品用于日常办公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标签: 捐赠的会计处理_疫情捐赠款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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