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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房产税时会计核算为_房产税应计入哪个科目房产税应计入什么科目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3月27日 13:03 44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计算房产税时会计核算为_房产税应计入哪个科目房产税应计入什么科目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计算房产税时会计核算为_房产税应计入哪个科目房产税应计入什么科目

1.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2.房产税应计入哪个科目 房产税应计入什么科目
3.房产税如何计算
4.房产税计提缴纳如何做会计分录?
5.房产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1、计提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管理费用-土地使用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2、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3、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4、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扩展资料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2]?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产税

房产税应计入哪个科目 房产税应计入什么科目

在缴纳各种税费的过程中,对于对应的会计核算科目,企业财会人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来设置,并计算应纳税费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对于房产税,该怎么做会计处理?

房产税的会计处理

(1)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入交纳的一种税,就是房产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如果房产是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房产税,通过“应交税费”这个科目进行核算,并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应交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一、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指按照房产余值征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二、从租计征

企业出租房产,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分录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会计知识,请继续关注深空网吧!

房产税如何计算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一般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但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会计准则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范了“管理费用”科目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和账务处理方法。

“管理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现行会计准则中对于房产税的核算涉及“管理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两个科目,其中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要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应用指南,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者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其中“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因此,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若该建筑物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则需要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以这种方式缴纳的房产税是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因而应当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也就是说,对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当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而不是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房产税计提缴纳如何做会计分录?

房产税计算方法: 2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3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4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5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6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7 房产税计税依据 8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9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0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11,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11,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11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12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13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14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15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16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 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房产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房产税的纳税对象为房屋产权所有人,计税依据为房屋的租金收入,对于房产税,计提缴纳时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房产税的会计分录

1、计提房产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受益人)其中: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房产税减免分录

企业对于房产税的减免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1、从地理位置上: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从征税对象上:指房屋。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计算公式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扩展资料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百度百科-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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