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考试攻略文章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_企业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涉及交税吗?都交哪些税呢?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3月24日 17:49 46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_企业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涉及交税吗?都交哪些税呢?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_企业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涉及交税吗?都交哪些税呢?

1.在什么条件下,权益法转换成本法。快!急用
2.企业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涉及交税吗?都交哪些税呢?
3.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内容包括哪些
4.现行企业会计具体准则
5.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准则一共有多少个

在什么条件下,权益法转换成本法。快~!急用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为成本法的处理

--------------------------------------------------------------------------------

提要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为了完成战略目标进行资源重新配置的重要手段。但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相关法律规定一直不断变化,存在的争议也比较多。笔者在本文中探讨的问题是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之间的差异。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成本法;所得税;纳税调整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从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新企业会计准则以来,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以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公告为主的四个组成部分的会计体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有一些争议,所以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研究与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价值。

一、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及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介绍

1、关于《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注:以下简称会计准则)以及《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规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损益调整的部分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2009年6月11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通知》中,有关被投资单位分发现金股利的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上述两条规定本无冲突,但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改为成本法的特定情况下,二者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即将讨论上述的差异。

3、根据现行的税法对于投资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从转让该资产的收入中扣除。即企业对外投资的成本在对外转让或处置前不得扣除。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这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成本法的案例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成本法的原因有两种情况:原因一,因追加投资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从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原因二,因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下面我们将围绕这两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点进行简要的对比分析。

例1 2009年1月1日,伊木公司对常华公司进行投资,取得常华公司30%的股份,投资前伊木和常华两家公司无关联方交易,也未有过业务往来。两家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都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使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一致。资料如下:

2009年1月1日,常华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30,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2009年4月25日,常华公司分配2008年的现金股利500万元。2009年度常华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400万元。常华公司当年未进行股利的分配。

伊木公司2009年1月1日发行2,000万股票作为对价,每股面值1元,发行当日市价为5元,假定当日发行完毕,另支付发行公司手续费10万元。伊木公司对常华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决策具有重大影响。2010年1月1日,伊木公司对常华公司的前景看好,董事会决定进行再投资,当日支付银行存款12,000万元,取得常华公司30%的股份,当日常华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37,000万元。至此,伊木公司对常华公司能够实施控制。伊木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伊木公司2009~2010年度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2009年的账务处理:

(1)1月1日,初始投资时,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通知的做法相一致,2000×5=10000>30000×30%=9000,借: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成本)10000;贷:股本200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000。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贷:银行存款10。

(2)4月25日,分配2008年的现金股利,按照会计准则的做法如下:借:应收股利150;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成本)150。而按照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做法如下:借:应收股利150;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损益调整)150。

(3)12月31日,实现净利润等,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通知的做法相同,借: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损益调整)1500;贷:投资收益1500。被投资方其他权益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常华(其他权益变动)12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0。

(4)年末会计与税法差异的简要分析。税法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除了在转让或处置投资资产时,其初始投资成本准予扣除,其他情况下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变动。所以说,税法中并无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这样的概念。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依照权益法核算的,在投资持有过程中随着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变化按照相应的持股比例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根据上面的分析,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会产生差异,该差异有三种情况:1、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按照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其初始投资成本,而会计准则规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损益调整的部分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所以,这二者之间会出现所得税费用中的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2、对投资损益的确认。按照税法规定,符合条件(对于符合的条件详细的讲解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请参考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所以,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3、对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的变动。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权益变化,也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根据税法的规定其计税基础不发生变化。所以,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另外,按照税法规定,若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并打算长期持有的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

所以,为了分析差异的存在,假设伊木公司并未打算长时间地持有该公司股份。

1、对于初始投资成本的纳税调整,按照会计准则的做法: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余额=10000-150=9850万元,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税基础=10000万元,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37.5万元。按照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做法为: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余额=税法的计税基础,所以不产生递延所得税差异。

2、对投资损益确认的纳税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通知的纳税调整做法相一致,因伊木公司和常华公司都是居民企业,享受免税,不确认暂时性差异。

3、对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的纳税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通知的纳税调整做法相同,长期股权投资的其他权益变动的余额=120万元,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税基础=0,则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2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0万元。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按照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30-37.5=-7.5万元;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的规定,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30万元。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1470万元。

2010年的追加投资账务处理:

(1)追加投资时,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通知的做法相一致,12000万元>37000×30%=1110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常华12000;贷:银行存款12000。

(2)对以前的分录进行追溯调整,按照会计准则的做法:借:长期股权投资—常华9850;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成本)9850;借:盈余公积15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50;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损益调整)1500;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0;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其他权益变动)120。而按照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思想做法:借:长期股权投资—常华10000;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成本)10000;借:盈余公积135,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215;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损益调整)1350;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0;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其他权益变动)120。

至此,按照会计准则的做法,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1850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的做法,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2000万元。

小结: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被投资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损益调整的部分,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当年的账面价值没有影响,但是会对当年的所得税费用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但是,再追加投资的时候会发现该部分的价值会转入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例2 2009年1月1日,伊木公司购入常华公司3,000万股,投资前伊木和常华两家公司无关联方交易,也未有过业务往来。两家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都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使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一致。

2009年1月1号,伊木公司支付对价3,100万元,占常华公司股份的30%,对常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当日常华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其中股本4,500万元,资本公积2,500万元,盈余公积1,500万元,未分配利润1,500万元。伊木公司对此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0年1月1日,伊木公司出售其拥有的常华公司股份的20%,收到价款2,500万元。因持股比例下降为10%,不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转换时常华公司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60万元。

2009年度,常华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0年4月25日,每股分配0.1元现金股利。

伊木公司2009~2010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2009年的账务处理:

(1)1月1日,初始投资,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的做法是一致的,3100万元>10000×30%=300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成本)3100;贷:银行存款3100。

(2)12月31日,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账务处理,两种方法是一致的。借: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损益调整)120;贷:投资收益120。

2010年的账务处理:

(1)1月1日,出售部分投资,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的做法是相同的,借:银行存款2500;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成本)2066.67,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损益调整)80,投资收益353.33。

(2)1月1日,对以前年度的分录进行追溯调整,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的做法是相一致的,借:长期股权投资—常华1033.33;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成本)1033.33;借:长期股权投资—常华40;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损益调整)40。

(3)4月25日,分配2009年度的现金股利,按照会计准则的做法1860×10%=186>1000×0.1=100,借:应收股利100;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100(若题目中分配0.2元每股,则将超过按可供分配利润和持股比例计算的现金股利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分录如下:借:应收股利200;贷:长期股权投资—常华186,投资收益1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做法,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借:应收股利100;贷:投资收益100(借:应收股利200;贷:投资收益200)。

(4)年末会计与税法差异的简要分析

①按照会计准则的做法,很明显,2010年度产生暂时性差异,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25万元。此时长期股权投的账面价值=3100+120-2066.67-80-100=973.33万元。

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做法,没有产生暂时性差异。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3100+120-2066.67-80=1073.33万元。

小结: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实行新的会计准则解释中的规定后,长期股投资账面价值增加了,但同时由于核算方法的改变,递延所得税费用同时也增加了。

通过本文的简要分析我们发现,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在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差别,总的看来,按照新的解释,投资企业收到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损益调整的部分最终会转化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增加额,同时会相应地增加投资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企业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涉及交税吗?都交哪些税呢?

200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 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 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 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 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 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

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 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

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 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 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

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 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 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

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 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一) 缩小了适用范围。

与原《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相比,本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这一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

(二)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其投资成本,这主要是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相协调。

(三) 重新规范了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上述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

也就是说,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母公司应以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即俗称的“表上权益法”,完全不同于我国原来使用的“账上权益法”。

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适用范围的变化,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一致。

(四) 取消了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四、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一) 投资性房地产须单独列报。

企业持有的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非自用的部分,应按本准则的规定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

(二) 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

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类似,应提取折旧(或摊销)及减值;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时不再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折旧或摊销。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但是,国际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以公允价值模式为主。

五、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一) 首次定义了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 取消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固定资产初始确认的原则相同,即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也就是说,后续支出如果进行资本化,必须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

(三) 规定了未来弃置费用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等于未来处置固定资产所发生费用的现值,其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

此类费用对于核电站、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等大型固定资产尤为重要。

企业确认的弃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一项负债。

(四) 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

一是强调预计净残值应是现值,而不是终值;二是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预计净残值(通常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这一规定类似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

(五) 明确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均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六) 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六、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一)明确了生产特产的分类。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对生物资产并没有明确的分类要求。

(二) 规定企业应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生物资产。

但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而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要求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生物资产。

(三) 要求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而且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但公益性生物资产不得计提减值准备。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发生了变化。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把可辨认作为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从而将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准则之外;取消了无形资产必须是“长期资产”的限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无形资产定义相同。

(二)允许外购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三)改革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对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区别对待: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予以费用化;研究达到一定的阶段而进入开发程序后发生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允许资本化。

我国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但美国会计准则规定所有研究开发支出均资本化,但这一规定并没有完全贯彻到所有准则中去。

(四) 根据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是否能够确定分别采有不同的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五) 取消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规定。

八、《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资产,分别采用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否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 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判断非货币资产交换公允性的基本标准。

判断一项非货币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主要考虑两项因素:一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在产生现金流量时间、金额、风险方面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否不同,以及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否重大;二是交易的双方是否具有管理关系——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非货币交易一般不具有商业实质。

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与美国最近修订的第154号准则完全相同。

3. 改变了非货币交易损益的处理方式。

对于具有商业实质的非性资产货币交易,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和非货币交易损益;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交易,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交易的双方均不确认损益。

九、《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一)单列准则规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准则主要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二)引入的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这一规定与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

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资产组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称作现金产出单元,而对资产组组合则没有单独定义。

(三) 明确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

只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才需要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但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四) 详细规定了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可收回金额时,资产即发生减值。

(五)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主要是为了防止利润操纵,这也是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但与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同。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该准则的规定,不得转回的减值准备只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提取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六) 单独规定商誉减值。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为企业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国际会计准则也规定商誉只能进行减值测试,不得摊销。

十、《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一) 规范了职工薪酬所涵盖的内容。

职工薪酬是企业付给职工的所有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意味着企业必须确认职工带薪休假等类似福利所产生的负债。

(二) 统一了各项社会保险支出的列支渠道。

目前,对于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有些企业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有些企业根据职工岗位分别计入成本费用。

本准则规定所有的职工薪酬均应根据职工岗位分别计入成本或费用。

(三) 单独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

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支出,企业应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1. 鉴于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我国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只规定了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中的设定提存计划退休福利的会计处理,这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别之一。

2. 企业年金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以及投资管理人的资产与账户要与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3. 企业年金基金形成的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组成。

十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一)明确了股份支付会计规范的范围。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企业为获得商品而发行股份,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内容,而国际会计准则所规范的股份支付包括通过发行股份而获得商品的交易。

a) 股份支付均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 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一) 重新规范债务重组的含义,将让步作为判断债务重组的基本标准。

新准则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与2001年修订后债务重组准则相比变化较大,但与1998年最初发布的债务重组准则基本一致。

(二)允许确认债务重组损益。

债务人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同时,对于以非货币资产进行的债务重组,债务人还要确认资产转让损益。

(三)债务重组形成的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四)债务人应当确认或有应付金额,但债权人不得确认或有应收金额。

十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一)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但由或有事项导致的符合条件的现时义务,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引入了中间值、概率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三) 首次明确变成亏损合同的待执行合同的会计处理。

如果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条件的,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

例如,企业原签订的合同明确,企业将向购买方按每单位100元销售一批商品,但在资产负债表日,该商品的进价已经达到110元,企业履行该合同必定亏损,企业应对履行上述合同可能产生的亏损计提预计负债。

该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

(四) 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为预计负债,但可以为符合条件的重组确认预计负债。

十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一)收入定义变化。

新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该定义引入要素定义的资产负债观,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部分地转向了资产负债观,与国际会计准则逐渐趋同。

(二) 明确销售商品的合同价或协议价与公允价值差额的会计处理。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这一规定实质上引入了货币时间价值概念,可以有效地划分商品(或劳务)收入与利息收入。

十六、《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本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差异不大,在此不予赘述。

(续) 十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一) 政府补助全面采用收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我国原来许多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应采用资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将政府补助计入资本公积。

而《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规定,政府补助均采用收益法,即将政府补助均计入收益。

本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要求采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补助。

(二) 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然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三)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八、《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一) 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可以达到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从而将存货纳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例如,船舶、飞机等制造时间非常长,相关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

(二) 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新准则规定,可以资本化的借款,不再仅仅局限于专门借款,还可以包括为生产、制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一般借款。

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也允许一般性借入资金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三) 取消了借款溢折价摊销的直线法。

新准则规定,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不再使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而国际会计准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十九、《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一) 禁止采用应付税款法,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而不是财政部1994年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第025号)规定的损益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用暂时性差异取代时间性差异。

这是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结果,也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趋同的结果。

暂时性差异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有的时间性差异均是暂时性差异,但某些暂时性差异并非时间性差异。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三) 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税率变化时,要求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 禁止对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六) 要求在资产负债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二十、《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一)明确了记账本位币和境外经营记账本位的确定方法。

记账本位币的确定要考虑企业收入、支出及融资活动的所使用的主要货币;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要考虑经营活动的自主性、企业交易占境外经营交易的比重、现金流量是否存在限制以及取得的现金流量是否足够偿还可预期的债务。

(二)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按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折算。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该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期末对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进行折算的要求有所不同,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规定相比,新准则没有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三)首次规定 恶性通货膨胀条件下境外经营外币报表的折算。

企业在并入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时,应首先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然后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四) 明确了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应外币折算差额的结转方法。

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二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一) 明确了企业合并的定义。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还包括业务合并(如联想集团购买IBM的PC电脑业务)。

(二) 规定了企业合并的两种类型及其相应的合并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参与合并的企业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把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内容包括哪些

分两种情况:

如果公司地处农村,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取得补偿款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如果地处城镇,需对照以下文件办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证个人所得税。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税收包括:

一、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

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看看土地征用补偿办法。或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所称: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生产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学会征用土地补偿费包括。

而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三、企业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

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

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企业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对企业搬迁补偿款会计处理的规范,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

一、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应当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因非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包括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非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

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百度百科-拆迁补偿

现行企业会计具体准则

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三大类,一般业务准则是规范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要求,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职工薪酬、所得税等。

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是对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会计问题做出的处理规范;如生物资产、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合并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通用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等。

扩展资料

我国企业会计基本准则的地位: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美国等国家或者地区在其会计准则制定中,通常都制定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它既是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有关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的概念基础,也是会计准则制定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则。

我国基本准则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在整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有统驭地位。同时,我国会计准则属于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准则一共有多少个

中国现行企业会计标准

会计法

财务报告条例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1-42)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12)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一)2006年颁布38个具体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2014年颁布3项具体会计准则

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第40号《合营安排》

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三)2017年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

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5.28执行

(四)2014年修订5项具体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9号《职工薪酬》

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五)2017年新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6.12执行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第24号《套期会计》

(上述金融工具三个准则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2018.1.1执行,境内上市公司2019.1.1执行,非上市企业2021.1.1执行)

第14号《收入》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2018.1.1执行,境内上市公司2020.1.1执行,非上市企业2021.1.1执行)

如果下载,?可点击?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5?-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1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18?-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2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29?-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2006)..................................................-?34?-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4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06)...................................-?47?-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50?-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修订)?.........................................-?63?-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2006)?........................................-?73?-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78?-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06)................................................-?82?-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86?-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90?-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101?-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106?-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112?-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115?-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117?-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121?-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126?-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13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138?-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146?-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修订)?.......-?168?-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201?-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3?月修订)?...................-?210?-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006)..............................................-?223?-

-?1?-?/?1143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3?月修订)...........................-?234?-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251?-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2006)..........................................-?258?-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2006)?..................................-?263?-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270?-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275?-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278?-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293?-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2006)?......................................-?299?-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305?-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2006)..............................................-?319?-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2006)..............................................-?323?-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329?-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334?-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359?-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395?-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年修订)..........................-?401?-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修订)?..................................-?420?-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425?-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432?-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438?-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440?-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490?-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492?-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494?-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497?-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502?-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505?-?《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2014)?........................-?508?-《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542?-

-?2?-?/?1143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546?-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549?-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552?-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555?-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559?-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563?-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566?-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570?-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572?-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577?-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06...........-?580?-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2006?......................-?585?-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2006..............................-?589?-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591?-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593?-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594?-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643?-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2014)..............-?647?-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740?-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743?-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745?-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应用指南(2014)..............-?751?-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应用指南(2014)?......................-?826?-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应用指南(2014)-?870?-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901?-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1040?-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1046?-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1051?-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1058?-

-?3?-?/?114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106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1068?-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1069?-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1077?-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有关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1080?-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

.....................................................................................................................-?1082?-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108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

联方..............................................................................................................-?1084?-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1085?-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095?-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1109?-

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1119?-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

知..................................................................................................................-?1123?-

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1128?-

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1133?-

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1137?-

基本准则1个,具体准则41个,明细如下:\x0d\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x0d\2、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x0d\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x0d\4、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x0d\5、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x0d\6、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x0d\7、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x0d\8、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x0d\9、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x0d\10、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x0d\11、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x0d\12、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x0d\1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x0d\14、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x0d\1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x0d\16、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x0d\17、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x0d\18、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x0d\19、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x0d\20、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x0d\21、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x0d\22、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x0d\2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x0d\24、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x0d\2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x0d\26、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x0d\27、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x0d\28、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x0d\29、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x0d\30、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x0d\3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x0d\32、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x0d\33、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x0d\3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x0d\35、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x0d\36、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x0d\37、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x0d\38、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x0d\39、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x0d\40、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年新增)\x0d\41、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新增)\x0d\42、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新增)

标签: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_企业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涉及交税吗?都交哪些税呢?

财税考试日常Copyright ◎2021 财税考试日常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3012174号 财税考试日常整理发布 作者QQ: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