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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舞弊手段_会计舞弊的会计舞弊的途径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2月29日 17:34 45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银行会计舞弊手段_会计舞弊的会计舞弊的途径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银行会计舞弊手段_会计舞弊的会计舞弊的途径

1.舞弊审计:浅析关联企业几种常见的财务舞弊手段
2.会计舞弊的会计舞弊的途径
3.财务舞弊手段的分析

舞弊审计:浅析关联企业几种常见的财务舞弊手段

所谓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方交易的企业。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企业的股东之间、关联企业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关联企业利用复杂的关联关系粉饰财务报表,甚至编造虚假财务数据,骗取银行贷款、操纵股价、抽逃资金等,给相关债权人、投资者带来损失。有效识别关联企业财务舞弊手段,是审计人员规避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笔者结合审计实践,浅析关联企业存在以下几种常见的财务舞弊手段:

(一)虚构经济业务,虚增资产,虚减负债,人为抬高关联企业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

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以大大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将商标权、专利、技术及其他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或抵偿对上市公司的债务。

外资企业的母公司通过高价向外资企业出售设备、技术、原材料等,虚增了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投资也可以通过上述手段高估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达到虚增资本目的。

另外,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相互投资、参股、也使得双方的资产都出现了虚增,影响了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的正确判断。

(二)虚构利润。

通过关联方交易虚构销售收入和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是关联企业常用舞弊手段。主要方式为:1.

在商品或服务购销环节,关联公司以较低价格从其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购入原材料、零部件或劳务,又以较高的价格向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虚增利润。如,某些公司在上市时,是以其母公司资产通过分立、重组等整合而成,上市后仍与其母公司在供、产、销及其他服务方面存在密切关系。在上市公司面临亏损时,母公司通过以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产品,以较低价格向其销售原材料,从而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收入,调节上市公司利润;母公司还通过调低上市公司应缴纳的费用标准,或承担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以达到转嫁费用、调节利润的矛目的。有些企业甚至通过虚构根本没有发生的应收、应付等资产负债业务及收入支出和利润项目,达到粉饰报表的目的。反过来,有的公司通过反向操作手法,虚减收入和利润,达到逃税或转移资金的目的。2

.通过资产重组,调节利润和财务状况。母公司通过以优质资产置换借款企业的不良资产、高价购买其债权、承担其费用或债务、支付资金占用费等手段,调控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以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4

.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用或分摊共同费用调节利润。

(三)以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或合作投资方式,虚增关联企业经营业绩。

例如:在关联公司面临投资项目周期长、风险大等因素下,如果将某一部分现金转移给母公司,委托母公司或与母公司合作投资,则将投资风险全部或部分转嫁到母公司,而将投资收益的回报确定为关联公司当年的利润。

(四)采用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进行资产租赁、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

以资产转让置换为例,以极低的价格将优质资产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以极低成本获得了优质资产,而优质资产可带来丰厚的盈利,这样可从根本上改变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而通过不等价交换来操纵利润。

(五)利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侵害债权人利益。

例如: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前向关联方分配、无偿转让资产;以较低价格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资产;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提前清偿关联方债务;放弃对关联方的债权或怠于行使债权等。无论哪一种形式,都会减少可分配财产,增加债权人的损失。

会计舞弊的会计舞弊的途径

一、会计舞弊的主要表现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信息的特征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明晰性。最为关键的莫过于客观性,就是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确凿可以验证。但是,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严重背离了客观性特征,主要表现在:

1、虚构业务。例如,有的企业为套取现金而虚构出差业务,以差旅费的名义从银行多提现金;出纳人员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等。

2、隐匿或篡改原始凭证。例如,有的企业会计人员为了多报出差费用,篡改住宿费等原始单据,或者在其他有关系的旅店开住宿发票,多报费用侵吞公款;有的企业为隐瞒收入而隐匿销货发票或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等。

3、与他人串通进行舞弊。例如,材料采购人员与材料核算人员、仓库保管人员串通,在材料的采购、定价、核算方面做文章,利用出入库方便,侵吞单位材料。

4、真账假算。就是会计核算反映的内容是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但不按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准则正确核算,这是会计造假的常见和多发现象。它主要是以调节企业盈亏为目的,人为增减当期不应增减的成本费用,如把库存商品、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其他应付款等作为调节盈亏的蓄水池。

5、设内外两套账。就是指针对不同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不同的财务信息。主要指一些企业设内外两套账,一套是内部用的财务账册;一套是供外部用的账册。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为达到不同的目的,又有区别。报税务部门的是微利或亏损,以少交税收;报银行部门则虚增资产和利润,打肿脸充胖子,为贷款创造方便。

二、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

1、会计政策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一方面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2、法律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不严。随着我国《企业法》等有关法规的颁布实施,国家将许多权力下放给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得到落实,如何有效而合理地监督制约经营者的权力和行为,却一直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常常出现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的现象。这一现象需要健全《会计法》等相关法规,使财务会计法规尽可能全面、配套、及时,并具有可操作性,以堵住会计舞弊的法律漏洞。

3、利益驱动也是舞弊产生的一种原因。有的企业为了通过公司上市、向银行借贷等手段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就有可能粉饰财务经营业绩来达到相关的规定;还有的企业利用虚假的财务信息来抬高股价,通过股票交易使公司的相关利益群体获利;也有的上市公司由于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恶化,利润连年下滑,为了避免公司股票暂停交易或停牌的处罚,不得不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中国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往往带有一些政治色彩,它们的管理者为了追求荣誉与晋升往往迎合政府偏好来编制财务报表。这也是舞弊产生的一种原因。

三、会计舞弊的防范

1、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立法机关及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定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尽管这些法规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造假的现象。目前,问题的关键是贯彻执行法规和制度的情况很差,很多单位知法犯法,阳奉阴违。因此,加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反之,企业内控不严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管理混乱,使国家和单位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计行业迫切要求各单位必须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良好、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顺畅运行的基础,是企业预防舞弊的主要手段。只要制度严密、健全,权力受到了必要的制约、监督,员工的行为得到了规范,企业的舞弊就会大大减少。

3、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会计人员是会计舞弊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会计舞弊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和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更新财会人员的知识,使其能自觉抵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以不断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此外,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也有助于减少或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如会计管理部门可督促企业按会计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建账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4、加强监督,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一致。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预防会计造假产生的有力措施。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即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政府监督主要是指国家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这样,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财务舞弊手段的分析

﹙1﹚扩大销售核算范围虚增收入。主要手段包括:销售回购、销售租回等业务确认为收入;将委托加工业务的加工发出以及收回,通过对开发票方式分别确认为销售以及购买业务;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

﹙2﹚提前确认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主要包括:在尚未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就确认收入;对发出商品以及委托代销等业务提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将向附属机构出售产品确认为收入;在客户对该项销售有终止、取消或递延的选择权时过早确认收入。

﹙3﹚利用财务报表合并技术虚增收入。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会计准则,均以拥有实质控制权作为纳人合并范围的标准。这样,一方面,对相关公司是否拥有“实质控制权”必须依赖财会人员的专业判断;另一方面,管理当局可以通过拉长控制链条、构建复杂的公司体系等手段,进一步“拓宽”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这些会计选择的灰色地带无疑给企业管理层实施财务舞弊创造了条件。 ﹙1﹚收益性支出资本化。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就是将期间费用以及应当与本期收入配比的营业成本等故意列作长期资产,以此虚增利润。

﹙2﹚费用摊提目标化。企业基于配股、增发等融资目的,或者为了迎合市场盈利预期等,常常人为调节诸如广告费、折旧费、研发费、预计损失、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的计提或推销的依据比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及推销期限的延长或缩短均可使当期费用减少或增加。 企业常常通过处置转让子公司、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整等手段制造非经营性收益,进行利润操纵,企业采用非经营性损益进行利润舞弊的手段主要如下。

﹙1﹚债务重组。新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人营业外收入。因此,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及配股需要的情况下,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规定,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也就是差额不计入损益。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如想操纵利润,会想方设法予以规避,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公司对商业实质的判断也存在着一定的会计弹性,这给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留下了一定空间。

﹙3﹚借款费用。新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到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到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这样,一些企业便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以达到操纵企业利润的目的。

﹙4﹚无形资产。虽然新准则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区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明确划分这两个阶段,因此,一些公司就可能通过主观划分,来决定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此外新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再局限于直线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这也给一些公司利用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或摊销年限来操纵利润提供了途径。

﹙5﹚政府补助。新准则规定,“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在这里,“已发生”和“将发生”是两个不同的时态,却关系到补助的确认金额及当期利润实现程度。当前的环境之下,是否如实确认,完全依赖于企业的诚信程度。因此,有些企业可能人为调节补助操纵当期利润。

﹙6﹚固定资产。新准则要求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及预计净残值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只要与原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并且调整的方法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用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只要找到证据证明其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原估计有差异,就可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业绩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7﹚资产减值。新准则中明确规定的不允许转回减值的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存货,其他如应收账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等资产的减值准备仍可转回。因此,新准则虽然对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仍给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留下了一定的空间。而且,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仍可由上市公司自行选择,公司可能为避免当年亏损,不按规定提足减值准备,留待以后年度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达到粉饰会计报表的目的。

﹙8﹚公允价值。新准则按照现行国际惯例将“公允价值”引入中国会计体系。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公允价值的应用在很多处理上需要人为判断,加上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难以做到真正的公允,可能一些公司会利用“公允价值”来调节操纵利润。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行为频繁发生,不仅伤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的秩序。本文从收入舞弊和费用舞弊两方面分析了财务舞弊的手段,并对其进行了动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以防范财务舞弊的再发生。

一、财务舞弊内涵

财务舞弊是指利用会计制度及编制财务报表方面的漏洞,有目的、有预谋、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骗,用财务欺诈等违法违规手段,给舞弊人带来经济利益,而最终导致他人或投资人受到伤害或遭受损失的故意行为。

二、财务舞弊的常用手段

(一)收入舞弊

1.管理层隐瞒虚构收入

虚构收入,是指通过其他方,使用不当的手段,然后根据其提前确认收入的行为,而这种现象往往较容易发生在企业的管理层之间。公司的管理层为了达到一定的业绩,使公司的财务报表看起来很好,让投资者相信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能够顺利融资,同时也为了减轻公司退市的风险,经常采取一些手段虚构收入,例如篡改收入确认时间,举一典型事例,昆明机床公司将2014年应确认的3笔收入调整至2015年收入确认,使得2015年确认收入共计1.41亿元。

2.引入三方公司虚构收入

在虚增收入时,企业使用较为常见的一种方法是引入第三方公司,也称“过桥公司”。通过这一第三方公司,企业可以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既体现收入,又能够避免账务的抵销。举例来说,在2002年曝光的美国HPL技术公司的财务舞弊案中,虚构了320万美元的售后回款,该公司引入了第三方公司佳能公司,HPL公司私下与佳能公司协商,让佳能公司先购买HPL技术公司的价值320万美元的软件,之后佳能公司再以400万美元的价格将该软件销售给HPL技术公司在日本的子公司。

3.虚构销售收入

销售是利润的主要影响因素,所以上市公司为了粉饰报表,会在销售方面进行舞弊,常用方式主要有虚构销售合同、虚开发票等。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至2016年虚造境外工程项目、虚假采购、虚构国内及出口建筑材料贸易,仅在2015年一年就虚增当期营业收入5.8亿元,利润2.8亿元。

(二)费用舞弊

1.收益性支出资本化

收益性支出资本化,也就是指通过利用权责发生制、收入和成本配比等会计原则,对已经实际发生的本应为收益性支出的费用或损失,却通过待摊费用、开办费、在建工程、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科目予以资本化,形成大量虚拟资产,并将其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或不摊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利息费用资本化,例如,国内的渝钛白公司将应计入财务费用的借款利息8064万元资本化计入了钛白粉工程成本。

2.变相调整应收账款账龄,少提坏账准备

少提或不提坏账准备也是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一个手段,一些上市公司往往通过调整应收账款的账龄来达到财务舞弊的目的。一般来说,超过三年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能够收回的可能性较低,五年以上的基本难以收回,所以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企业为了避免计提的大额坏账准备影响利润,可能会与购货方相联合,通过借款、转款等方式虚列当期应收账款,减少长年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此一来,从账面上看,应收账款当期的发生额很大,而期末余额却很小,股东们便会误以为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很高,从而误导投资者的判断。

3.资产不及时入账,少计摊销费用

除产品价格因素外,费用的摊销与计提是对会计盈余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的延长或缩短均可使当期费用减少或增加。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实质上是已经发生的费用,应在规定期限内摊入有关科目,计入当期损益,但一些上市公司则为了某种目的少摊、甚至不摊。

(三)非经营性损益操纵利润

非经营性损益一般通过政府补助和固定资产的处置损益来操纵利润。首先,政府补助是可以直接计入损益的,这类补助金额通常金额巨大,收入款项的原因和时间不确定性强,很多企业在面临退市的年度,往往都会通过政府补助资金的流入,操纵提高净利润;其次,固定资产的处置,通常属于非正常经营的业务活动,企业可以在盈利的年度计提减值,然后在亏损的年度进行资产处置,转回以前年度超额计提的减值准备,从而形成利得,影响了利润,或者在亏损的年度,大量处置固定资产以换取流动资金,也能达到大大改善利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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