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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_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和天津市的教材一样吗?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2月26日 00:44 48 财税会计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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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天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_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和天津市的教材一样吗?

1.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论文(2)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和天津市的教材一样吗?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论文(2)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论文篇二

 《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教学的思考》

 摘 要: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本文作者从实际教学出发,结合学生的特点,重点讲述采用案例教学法,辅之以多媒体教学,从而使学生能顺利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关键词: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案例教学 多媒体教学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只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根据财政部以26号部长令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由省级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的具体工作。一旦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便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近几年由于国家大力发展经济,使得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也年年增加。不论对于哪一类考生来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都是必考的。而这门课相对来说,比较枯燥,理论性强,且又要考核实际运用

 能力。所以,很多第一次参加考试的学生(也包括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对这门课都不能很好地把握,以至于在考试中留下遗憾。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进行了以下分析。

 一、教学对象的特殊性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也就是说没有规定一定的学历条件。这导致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且基本上从未接受过法规学习,缺少法学的熏陶,普遍存在入门难的问题。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仍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的课堂讲授。而在课堂教学中,如果不做好种种细致的准备工作,便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总之,教学对象的特殊性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都提出了挑战。如何使没有法学基础和会计基础的学员获得突出的成绩,使学员最大限度地获取有用的知识,是教学第一线教师要不遗余力进行的一项长期性工作。鉴于上述因素,笔者结合十多年的教学实践,提出了以下思考。

 二、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的思考

 因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统考科目,很枯燥,教师不好讲;学生学习没有积极性,所以很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实行的都是填鸭式教学法,习惯于?一言堂?。出于应试目的,所以很多教师不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师生联系不紧密。上述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课堂教学效果,这不能不说是教学方法的欠缺。因此,认真研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方法,改革现行的教法,是每一位教师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笔者认为在教学中要注意不能简单地从应试角度考虑。而应认识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一门专业基础课,其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单位的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和违法现象。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知识。人们只有在娴熟掌握法律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法律的应用才会游刃有余。财经法规作为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联系异常密切,也非常复杂,所以要真正得心应手地运用,单纯地死记硬背法规的有关条文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理解财经法规的有关理论,在此基础上才能将掌握的具体知识灵活运用。没有坚实的理论知识作为奠基石,就无法准确理解法律。坚实的理论功底,深厚的业务知识,良好的感悟和创新思维能力,是正确运用法律知识的基本素质。所以,对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决不能停留在简单的法律知识灌输层面。由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涵盖范围广,包括会计法律、支付结算法律、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职业道德等,显得比较庞杂,而且章节之间没有系统性。单纯对知识进行灌输无助于学生全面化、体系化地掌握和运用财经法规的相关知识。要使没有会计基础的学生能够切实娴熟地掌握财经法规的基本理论,并且做到应用起来游刃有余,就要改变传统以教师灌输为主的模式,实行?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本位?的教学模式,贯彻?理论―知识―案例―知识―理论?为思路的教学方法,突出案例教学的中心地位。以精心设计的案例为核心,理论和知识的讲授是为了解决案例中的问题,案例中的问题解决后又有助于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对知识的掌握。

 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手段

 1.以案例教学为主

 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宣讲某一法学理论或法律规范时,结合联系比较紧密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帮助学生加深对理论或规范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学生利用理论和规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是一种培养运用知识能力的教学方法。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没有法律功底,对法律没有一定的认识,所以针对这些学生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必定不能采用正规院校的方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应该以案例教学为主,通过案例诠释法律,使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变得通俗易懂,从而使学生及时消化吸收,融会贯通,大大提高教学效果。因为案例是生活中的法律,法律是案例的抽象和总结,采用案例进行教学可以将抽象的法学原理、法律规则与实际生活很好地结合起来,以案说法。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加强学生对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运用,实现在学习中应用,在应用中学习的良性互动,引导学生养成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自觉分析、解决身边的实际问题和自觉依照法律规范约束自身行为的良好习惯。这样可以使学生在轻松的气氛中学懂财经法规,运用财经法规,提高对财经法规知识的认知能力和运用水平。

 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首先应该注意案例的质量。案例的选择要紧紧围绕一定的教学目标进行,同时所选的案例必须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案例的难易程度要适当。其次,要注意案例的时效性,若选用过时的案例,缺乏时代特色,就会挫伤学生参与案例的积极性,因此,教师应加强对案例选择的研究,不断更新案例。采用案例教学法对于教师来说,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准备。

 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还可以辅之以互动教学。互动式教学法是指将学生在课堂上对知识的被动接受变为主动与教师探讨,在教与学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教学方法。教师可以提前将课堂要探讨的题目、内容和要求告知学生,学生通过分组提问、发言和讨论,课前进行准备,生生之间进行互动,上课后学生通过提问,教师通过要点讲授、纠错和答疑,师生之间进行互动。这种教学方法可以大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增加应用性教学课程的比重,融洽师生的关系,加强师生的能动性交流。

 2.辅之以多媒体教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的内容一般比较抽象和枯燥,加上考前辅导的时间少、内容多,学生又缺乏法律基础和会计基础,所以传统的教学方法难以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适当运用多媒体教学,就可以优化教学环境,增强教学内容的形象化和立体感,给学生展现一个丰富多彩的法律知识世界,以图、文、声、色、形、影等多种手段生动形象、直观感性地表达教学内容,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视听感受,充分调动学生的各种感觉器官,提高教学效果。特别是在实行以案例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思路和教学方式的情况下,多媒体教学具有传统教学模式和教学设施所不可比拟的优势。通过多媒体教学,可以文字、图形、影像等方式直观地再现案例内容,甚至可以通过网络将校园教学系统与法院审判庭联系起来,使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案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的方式、方法和结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另外,还可以利用网络开设多媒体课堂,学生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方法进行学习,并开展网络讨论,从而最有效地达到学习目标。

 参考文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江苏: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4,第1版.

 [2]何丹.对经济类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思考.消费导刊(教育时空),2009.2.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和天津市的教材一样吗?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在一、二、三、四章

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6、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8、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9、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10、会计法42—45条

1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1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教材是全国统一教材,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珠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这是法律角度的规定,当然实际要从事会计工作光有证书是不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需要通过学习掌握到各个行业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实帐操作技能。证书的考试是考理论知识,实操应重点学真账实操。尽可能不学模拟帐套。当然为何考这个证书没有任何门槛限制,因为开辟通道,让更多只需要多一些证书的人士也可通过考试获得。很多人不明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与实际的从业会计工作有何区别,有证书是代表有资格,但要从业会计需要具备的是资格+技能。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相关证书(会计电算化、会计上岗证)

会计上岗证+会计电算化(或珠算5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

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上岗证+会计电算化。

会计上岗证=会计基础+财经法规

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可免试《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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