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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端会计_潍坊市D类特优人才认定标准(潍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2月25日 00:42 50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山东高端会计_潍坊市D类特优人才认定标准(潍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山东高端会计_潍坊市D类特优人才认定标准(潍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1.许保如多少岁了?金岭矿业独立董事
2.潍坊市D类特优人才认定标准(潍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许保如多少岁了?金岭矿业独立董事

许保如先生:1971年3月出生,汉族,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工商管理硕士(EMBA)、山东省首届高端注册会计师人才。1994年7月毕业于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现青岛理工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8年1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主持或参与多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税务咨询及专项审计业务,参与编写了《企业会计实务-省管企业会计人员工作手册》、《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解析》、《企业内部控制实务》等专业书籍。2005年3月被评为山东省第二届“十佳”注册会计师,2011年6月,被评为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员。现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伙人。2020年6月30日,任烟台大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潍坊市D类特优人才认定标准(潍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人员应先进行信息采集,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

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和学分要求

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包括如下: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会计人员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

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

2、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办法等。

4、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工会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登记和形式

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形式。

需要注意的如下: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5、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潍坊市特优人才认定标准:

1、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计划人选。

2、齐鲁友谊奖获得者,省“外专双百计划”入选专家。

3、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主要负责人。

4、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齐鲁乡村之星,齐鲁和谐使者,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获奖者,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泰山文学奖获得者,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齐鲁文化之星、齐鲁工匠、齐鲁大工匠,省“百人工程”人才,省金融高端人才、齐鲁金融之星,齐鲁名师、名校长,齐鲁公安英才,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省高端会计人才,省技术能手。

5、省特级教师。

6、省名老中医,省名中医药专家。

7、山东工艺美术大师,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及以上。

8、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9、近5年内担任过世界500—10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或首席技术官以及担任企业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近5年内担任过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

10、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国际金融理财师、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11、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信息来源: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得知,2022年山东会计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对象、学分、内容和形式如下供大家参考:

鲁财会〔2022〕10号

 各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全省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省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学分

 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

 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工会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1.网络培训。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2.面授培训。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为确保培训质量,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备案单位的继续教育面授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

 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四、组织实施相关要求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各市财政局要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加强对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会计人员的视同继续教育登记申请。

 (三)要积极发挥各级会计学会、继续教育基地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四)各市财政局在选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时,要坚持合法规范、有效可控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继续教育质量。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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