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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_企业单位负责人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应负什么责任-有什么法律规定-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2月23日 07:21 53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_企业单位负责人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应负什么责任?有什么法律规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_企业单位负责人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应负什么责任-有什么法律规定-

1.公司负责人是否应当对会计做假账的行为负担责任?为什么?请具体说明理由。
2.企业单位负责人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应负什么责任?有什么法律规定?
3.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负责人是否应当对会计做假账的行为负担责任?为什么?请具体说明理由。

需要的;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扩展资料:

会计行为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2、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单位负责人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应负什么责任?有什么法律规定?

应该全选

根据新《会计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负责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袭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费人。”新《会计法》 明确规定7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责任。新《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一旦出现问题,单位负责人首先要承担法律责任。

2.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责任。新《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是一个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对本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对会计报表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负有领导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负责人只是“被动地”在会计报表上签名或盖章,认为“我签字盖章,一旦财务帐目出了问题会计人员会负责”,这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单位负责人必须依法提供一切物力、人力、财力方面的支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3.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责任。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会计监督的重要方面,也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重要职责,更是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的重要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强化单位内部制约的机制,能有效控制和防范会计违法行为和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

4.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责任。新《会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上规定表明:一方面,单位负责人要支持、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为会计人员撑腰,帮助解决会计人员在监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单位内部为会计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单位负责人自己要以身作则,带头支持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尤其不应对会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进行干扰、阻碍,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否则,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依法接受监督的责任。根据新《会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应当向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否则,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置会计人员的责任。根据新《会计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规定,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以保障会计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会计法》规定企业负责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公告、批评;罚款。在对单位实施罚款的同时,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0o元以上50000~以下的罚款:行政处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法>第45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成犯罪的,可以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会计法>第46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分析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单位负责人承担的责任,应当是严格责任,单位负责人对单位发生的会计违法行为,除非能证明其反对或者是不知情否则应当对会计违法行为承担责任。这是因为:(1)会计核算工作是单位工作的重要方面,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会计工作进行领导,不能借口不懂业务而放任会计工作的管理。(2)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涉及企业组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的负责人对内对外代表单位。领导单位的日常工作,而会计工作是单位日常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单位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是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的。(3)从实践来看,近年来发生的会计违规行为绝大部分是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参与和领导下进行的。(4)从会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关系来看,如果仅是规定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事实上难以达到目的。在单位中,会计人员在现有体制下仍属单位工作人员,从管理角度看,会计人员是单位会计信息的主要执行人员,他们是被管理者,其行为受到单位负责人意愿的约束。因此,如果不让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核算承担责任,而单独要求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负责是不现实的。从职责和职权相适应的角度看,这样做也会加重会计人员的责任。在《会计法》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下,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第一责任人。应注意以下方面:一是把握单位会计法律责任和单位负责人会计法律责任的区别,认识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法》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单位会计法律责任和单位负责人会计法律责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撇开主观因素,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不严和运行机制不健全是一个共同的原因,也就是《会计法》在单位中并未得到彻底的实施,这个责任在单位负责人。因此必须要充分认识单位负责人在作为单位会计行为第一责任人在贯彻实施《会计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学习《会计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会计核算的基本知识,这是单位负责人必须具备的素质。同时还应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把关,对不合格的应坚决不予任用。三是切实加强会计监督。要使《会计法》在单位中的贯彻实施有保证,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单位内部实施会计监督.明确自身的监督职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以及对违反《会计法》行为的检举和查处。另外还要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方面都应落实。

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财务负责人存在其他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应付相应的民事赔偿或者是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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