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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注册会计师的申_注会指导-申请注册会计师的规定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2月02日 18:06 53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执业注册会计师的申_注会指导:申请注册会计师的规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执业注册会计师的申_注会指导-申请注册会计师的规定

1.注册会计师怎么申请成执业会员
2.注会指导:申请注册会计师的规定

注册会计师怎么申请成执业会员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目录(一式一份):

1、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在北注协网站首页—“注册管理”—“相关表格下载”中下载。);

2、近期1寸免冠彩照(粘贴在申请表相应栏中,领取执业证书时,再交一张同底1寸免冠彩照);

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验看原件留复印件)或考核批准文件(验看原件留复印件),已取得非执业会员资格的提供非执业会员证原件;

4、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验看原件留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5、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人事档案存在北京市或外地县级以上人才中心的:有存档卡的,看原件留复印件;有存档证明的,留证明信原件。

(2)退休人员应提交退休证复印件;内退人员提交内退证明(看原件留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为农业户口的,应提交户口本复印件。

注会指导:申请注册会计师的规定

(一)报考情况简介 注考情况机构: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命题机构:全国考试委员会 报考条件: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以及同等学历或者具有会计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申请参加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考试时间:9月13日14:00-17:00审计9月14日9:00-11:30税法14:00-17:30会计9月15日9:00-11:30经济法14:00-17:00财管 考试分制: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考试地域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因而五科可以在不同省市通过,全科证在最后一科通过的省市领取。 (二)执业注册会计师申请条件 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独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注册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 3、身份证、学历、经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4、从事2年以上独立审计业务的证明及业务总结; 5、所在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工作证明及鉴定; 6、两份以上参与的审计业务工作底稿(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3.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采纳哦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均可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包括在政府、企业、一切经济单位工作的人员均可按规定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申请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但不能执业。要执业,还必须按照规定,加入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并符合其他审批条件,经批准注册后,发给财政部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最后审查,如有不同意见,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申请注册者,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5、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如果注册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5、不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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