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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会计师2017_天津市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1月28日 22:02 47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天津市高级会计师2017_天津市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需要什么条件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天津市高级会计师2017_天津市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1.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业绩评价与价值管理
2.天津市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3.2017高级会计师考点之合营安排

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业绩评价与价值管理

  2017年高级会计师职称实务重点:业绩评价与价值管理

 业绩评价与价值管理

 ·主要考点

 1.业绩评价的理念

 2.平衡计分卡

 3.经济增加值

 4.价值评估的方法

 考点1业绩评价的理念

 1.业绩评价不仅应当关注利润、投资报酬率、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还应当关注生产率、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企业学习和成长能力、甚至环境义务等关于社会责任的更广泛非财务指标。

 2.业绩评价体系不仅包括传统的财务指标和外在客户满意度,更要同时兼备内在的流程及运营指标。这些内在指标提供了企业内全体员工努力的方向,保证企业主营策略目标完全落实于日常活动中。

 3.传统的业绩评价一般以已经发生了的经济业务及其成果作为衡量的依据,因此往往具有短期性和滞后性,真正有价值的业绩评价应当面向企业的战略计划和未来发展。业绩评价与价值管理的整合构成了一个连贯的、整体的业绩评价系统,通过战略的形成和有效执行来支持和推动企业对价值的追求,整个过程包括:阐述战略、形成收益和资本计划、考评绩效和调整行动或战略。

天津市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高级会计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高级会计师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企业并购动因?挥协同效应

 知识点:研究与开发控制

 研究与开发(以下简称研发),是指企业为获取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所开展的各种研发活动。研发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一个决定因素。

 (一)研究与开发活动中的主要风险

 1.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可能导致创新不足或资源浪费。

 2.研发人员配备不合理或研发过程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研发成本过高、舞弊或研发失败。

 3.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不足、保护措施不力,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二)立项与研究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1.企业应当根据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可以组织独立于申请及立项审批之外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评估论证,出具评估意见。

 2.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发项目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审批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研究项目促进企业发展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以及成果转化的可行性。

 3.企业应当加强对研究过程的管理,合理配备专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研究过程高效、可控。企业应当跟踪检查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各阶段研究成果,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有效规避研究失败风险。

 4.研究项目委托外单位承担的,应当采用招标、协议等适当方式确定受托单位,签订外包合同,约定研究成果的产权归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研究的,应当对合作单位进行尽职调查,签订书面合作研究合同,明确双方投资、分工、权利义务、研究成果产权归属等。

 5.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研究成果验收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对研究成果进行独立评审和验收。企业对于通过验收的研究成果,可以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申请专利或作为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等进行管理。企业对于需要申请专利的研究成果,应当及时办理有关专利申请手续。

 6.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核心研究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界定核心研究人员范围和名册清单,签署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密协议。企业与核心研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特别约定研究成果归属、离职条件、离职移交程序、离职后保密义务、离职后竞业限制年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开发与保护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1.企业应当加强研究成果的开发,形成科研、生产、市场一体化的自主创新机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研究成果的开发应当分步推进,通过试生产充分验证产品性能,在获得市场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2.企业应当建立研究成果保护制度,加强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及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涉密图纸、程序、资料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接触研究成果。

 3.企业应当建立研发活动评估制度,加强对立项与研究、开发与保护等过程的全面评估,总结研发管理经验,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和提升研发活动的管理水平。

2017高级会计师考点之合营安排

天津市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见附件),并于2010年5月24日—5月30日到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一楼报名大厅办理(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考生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及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十一、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考人员领取或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或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天津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4日

 想报考2017年高级会计师的小伙伴们要开始准备了,只有多记多练,多多复习,才能取得好的成绩。高级会计师考试栏目为你提供?2017高级会计师考点之合营安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菅安排。

  一、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菅方应根据其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菅安排,应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应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菅安排应划分为共同经营:(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菅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应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二 、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一)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应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人;(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二)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除非该准则有例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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