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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会计处理_求救~~~国外进口设备的会计处理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1月28日 13:24 50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外国公司会计处理_求救~~~国外进口设备的会计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外国公司会计处理_求救~~~国外进口设备的会计处理

1.国外有会计准则和制度之分吗
2.求救~~~国外进口设备的会计处理
3.境外工程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国外有会计准则和制度之分吗

世界上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实务分为五大模式,即美国会计模式、英国会计模式、德国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和社会主义会计模 式。这几种会计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美国会计模式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主要是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保护潜在权益投资人的利益;英国会计模式注重真实和公正,会计制度主要是保护债券、股票持有人和债权人;德国会计模式是以德国及北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规则应面向公司、保护公司利益;法国会计模式是以法国及周边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应服从税法税则的要求、并与其保持一致;社会主义会计模式是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这种会计模式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而逐步消失。

世界各国采用的会计规范在具体形式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英美等英语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的有关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形势的发展,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规范形式大有向英美海洋法系国家会计规范形式转化的趋势。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德国与法国等近年来相继成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

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大都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认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1)几种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体系介绍

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包括30项准则和注释。

由于各国会计体系水平参差不齐,以及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方式的差异,使得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被采纳的程度有所不同,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甚至不愿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在日本,会计准则是由日本政府制定的,而日本政府尚没有意向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在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会计准则,然而,如果他们觉得本国的会计准则更好,则会保留自己的会计准则,同时让国际会计准则在实践中试用三至五年后重新考虑是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代表较高会计水平的美国,目前则要求外国公司必须采用美国会计准则或调整至美国的会计准则。美国甚至希望国内公认会计准则能为全球所接受,等等。

欧盟决定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欧盟国家的上市公司自2005年起使用该准则,除此之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为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提供了基础,譬如南非、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中国等。会计师在为欧盟公司及其联营公司、子公司做账或者审计时,都会用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②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会计师在处理美国公司或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的账务时,就会接触到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为约12,000家美国上市的公司制定的,亦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指定要求的。在美国有股票或者债券上市的外国公司并不需要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公布账目,但是必须准备相关的调节表,为美国投资者提供详细信息,说明如果采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所报告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会有何出入。

对于美国的非上市公司,虽然没有一般的归档要求,但是,有大约15,000家非上市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来准备账目,有的是根据银行借款的要求行事,有的则是自愿的。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为广泛,它包括数百条准则、注释、观点和其他权威性的规定。

③中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中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国市场也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但这种接轨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必须要有一种国际通用的工商业语言。因此,中国的会计必须进行进一步改革,使用国际上通用的会计准则模式,制定和发布具体会计准则。

我国实行会计改革的一大特点是要把会计处理的部分权力下放给企业,使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确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我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这与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不同的。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尤其是在1993年开始实施新的《 企业会计制度》后,会计准则似乎只是成为制定《企业会计制度》之的指导纲领,会计准则本身的可操作性相对就变得较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0 年7 月1 日生效) 是中国会计领域的最高权威。它规定了所有企业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责任,包括对会计核算的性质和作用的定义以及基本原则,另外,《会计法》亦授权财政部管理会计事务和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在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关注财务会计及报告的事宜,如账簿记录、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报告实务。除不对外融资的小企业外,《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适用于所有企业。财政部于1993 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中国会计的概念框架。但其中包含的很多定义和概念已被《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后来发布的文件修订或更新。

(2)不同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的差异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其制定的原则或准则就必定会有不同,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必然是从自己的立场和需要出发来制定适合自己的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①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之间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不同,也体现在会计准则的差异上。比如,金融工具计量、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交易等。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这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是司空见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却是勉为其难。从供给角度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市场机制不成熟,产权市场不完善,很难形成市场公允价值,而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在公允价值计量上也缺乏经验。从需求角度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关注的是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不是相关性;更希望获得的是真实可靠地反映过去的交易和事项所形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而不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预测信息;更倾向于历史成本计量,而不是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相关问题就会有不同的规定。

②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在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上, IFRS规定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US GAAP规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在存货减值的转回上, IFRS规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需予以转回。US GAAP规定不可以转回。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分类上, IFRS规定可包括在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US GAAP规定必须归类为经营活动。在工比例无法确定的建造合同上,IFRS规定成本收回法。US GAAP规定合同完工法。在报告分部的基础上,IFRS规定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US GAAP规定根据公司内部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的信息组成进行划分,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在广场、厂房及设备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以使用重估价或历史成本。如果是按重估价计量,会根据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之后的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列示。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使用历史成本。在辞退福利上,IFRS规定没有区分开特别和其他辞退福利,在雇主表明承诺会支付时确认辞退福利。US GAAP规定当雇员接受了雇主提供的条件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特别(一次性)辞退福利;当雇员很可能有权享有,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合约性辞退福利。在确认与既定福利相关的过去服务的成本上,IFRS规定立即确认。US GAAP规定在剩余服务年限或生命期间摊销。在在设定受益计划中,最小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上,IFRS规定没有最小的要求。US GAAP规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小为未注资的累积福利义务。在养老金资产确认上的限制上,IFRS规定确认的养老金资产不能超过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精算损失以及从该计划返还资金或减少对计划的未来提存金供款而得到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之总净额。US GAAP规定对确认的金额没有这样的限制。在确认缩减利得的时间上,IFRS规定当有关企业有明确表示将福利计划缩减,且已经对外宣布时,确认缩减利得和损失。US GAAP规定直到相关雇员被辞退或计划被终止或修订时,确认缩减利得,时间可能在明确表示和宣布之后。在福利计划缩减产生的损益的计量上,IFRS规定缩减利得或损失包括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上的改变;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上的任何改变;以前未予确认的任何相关精算利得和损失、因应用过渡条款而未确认的金额和过去服务成本的份额。US GAAP规定虽然未确认精算利得或损失要按未确认过渡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冲销,但过渡期后的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并不受计划缩减的影响。在需要相当时间完成的资产的借款成本上,IFRS规定资本化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必须采用资本化的政策。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成本的类型上,IFRS规定包括利息、某些辅助成本和作为利息调整的折算差额。US GAAP规定通常只包括利息。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暂时性投资收益上,IFRS规定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US GAAP规定一般不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投资者和联营企业会计政策不同上,IFRS规定必须统一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对统一会计政策没有要求。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经营实体的财务报表调整上,IFRS规定在折算之前使用一般物价水平指数调整。US GAAP规定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经营的实体必须使用母公司的功能货币(而不是其处于的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编制其财务报表。在合营企业的投资上,IFRS规定允许使用权益法或比例合并法。US GAAP规定通常使用权益法(建造和油气行业除外)。在发行者对可转换债券工具的分类上,IFRS规定在发行时将可转换债券工具分为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列报。US GAAP规定将整个工具全部作为负债。在中期报告--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上,IFRS规定中期是一个任意的报告期间(附有某些例外)。US GAAP规定中期是全年的一部分(附有某些例外)。在减值迹象上,IFRS规定当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的使用价值(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则发生减值。US GAAP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总额(不需要折现),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在减值损失的计量上,IFRS规定基于可收回金额(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US GAAP规定基于公允价值。在资产剩余价值的计量上,IFRS规定在假定资产已经使用完毕,且符合其使用年限结束时的预期状况的情况下,以资产目前的净销售价格计量。US GAAP规定通常是资产未来处置时预期收入的折现值。在商誉减值测试的层次上,IFRS规定现金产出单元或一组现金产出单元。其代表了出于企业内部管理目的而对商誉做出监察的最低组织层次,其不能大于一个业务或地区分部。US GAAP规定报告单位--业务分部或组织内的更低一个层次。在商誉减值的计算上,IFRS规定一步法比较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和使用价值的较高者)和其账面价值。US GAAP规定两步法:比较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和其包括商誉在内的账面价值;如果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没有减值(不需要进行第二步);比较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在不可确定年限的无形资产的减值上,IFRS规定商誉和其他不可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包括在现金产出单元中,对现金产出单元进行减值测试。US GAAP规定商誉包括在现金产出单元中,其他不可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则作单独测试。在减值损失的转回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一定的标准,减值损失应转回,但商誉的减值损失不可转回。US GAAP规定减值损失不可转回。在准备的计量上,IFRS规定清算债务的最佳估计,通常采用预期价值法,并要求采用折现的方法。US GAAP规定清算债务可能发生数的较低值,某些准备不需要折现。在购买研制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的后续支出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开发的定义则资本化。US GAAP规定费用化。在无形资产的重估上,IFRS规定只有当无形资产有活跃的市场进行交易,才可以进行重估。US GAAP规定通常不可以重估。在对非上市权益工具的投资上,IFRS规定如果可以可靠地计量,则按公允价值计量,否则按成本计量。US GAAP规定按成本计量。在金融工具重新划入或划出为交易而持有的类别上,IFRS规定不可以。US GAAP规定如果将有关资产转入为获取短期盈利的投资组合中,该金融工具应从可供出售的类别划入为交易而持有的类别。但是不可以从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入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应付和应收不同方的金额的抵消上,IFRS规定如果存在法律上的抵消合约,可以抵消。US GAAP规定不可以抵消。在减值损失的后续转回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日金融工具(HTM)和可供出售(AFS)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需要转回。US GAAP规定对HTM和AFS,禁止转回减值损失。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采用成本-折旧-减值模型或公允价值模型,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采用历史成本法,同时提取折旧和减值。在农业产品、牲畜、果品和林产品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的变动会计入损益;US GAAP规定通常采用历史成本,然而,已收割的及待售的农产品和牲畜会按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核算。在保险合同中的嵌入衍生工具上,IFRS规定当嵌入衍生工具的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没有紧密关系及其价值与保险合同的价值有相互关系时则不需要单独列示,并作为衍生工具核算。US GAAP规定这样的衍生工具必须单独予以核算。在最初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时的计量上,IFRS规定累积的汇兑差额保留在权益中。US GAAP规定累积的汇兑差额从权益中重新分配到持有待售资产的价值中。在终止经营的定义上,IFRS规定业务或地区报告分部或其主要组成部分。US GAAP规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报告单位、子公司、或一组资产(比在B的定义较少限制)。在终止经营的列报上,IFRS规定终止经营的税后损益应在收益表上列报。US GAAP规定终止经营的税前和税后损益应在收益表上列报。

③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除了需要考虑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以及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外,还要考虑其他有关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充分和公开的市场竞争,企业间的交易行为还不规范,国有企业关联交易极为普遍,价格往往成为利润操纵的一种手段,由于公平交易的缺乏,公允价值的获取和使用也就存在较大的难度;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均还较小,上市公司数量不足,财务信息的使用者还不能完全以投资者为主,因此在对会计目标的考虑上还必须兼顾国家宏观管理、 投资者决策和公司内部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这些因素也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产生较大的差别。

比如,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和价值重估的方法较为排斥。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避免企业舞弊和利润操纵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需要,但是,对公允价值一概加以否认的做法,与会计准则国际发展的趋势并不合拍。在经济全球化、企业购并愈演愈烈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今天,公允价值已跃升为与历史成本 并驾齐驱的新的计量属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不仅广泛应用于金融工具,在投资性房地产、农业、企业合并、非货币交易等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也被广泛应用。

在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披露要求上,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存在不少差异。仅就我国已发布的会计准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对比,至少就存在下述差异:在存货准则对采购成本的计量上,IFRS采用净价法,我国准则采用总价法;在现金流量表准则中,IFRS同时允许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我国仅允许采用直接法,对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和股利,IFRS允许在保持一贯处理的前提下可以归入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我国准则要求将支付的利息和股利列为筹资活动,将收到的利息列为投资活动;在建造合同准则中,IFRS允许将因订立合同发生的、与合同直接 相关的费用作为合同成本的组成部分,我国准则要求将 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固定资产准则中,IFRS对非同类固定资产交换产生的固定资产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利得或损失,我国准则要求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允许确认利得或损失,对于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IFRS允许计入当期并包含在经营活动损益中,我国准则要求列为营业外收支;在租赁准则中,IFRS对公允价值、经济寿命、 使用寿命等术语作了定义,我国准则对它们未作定义,在对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区分的判断上,IFRS强调公允价值,我国准则强调账面价值;在收入准则中,IFRS仅规定了收入计量的一般原则,即要求收入以已收或应收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我国准则却对销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等确定了单独的计量原则;在借款费用准则中,IFRS没有对专门借款做出定义,我国准则对此作了定义,IFRS允许资本化的对象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

求救~~~国外进口设备的会计处理

进口货物,关税一般计入货物的成本,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税额。在计算上,关税应根据货物的归属,选择适用关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关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是:(关税完税价格+关税)*0.17。

会计分录的写法:

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通过货代进口,那么预付税款时可以先通过预付账款给第三方挂往来账,收到发票以后再冲回。

境外工程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1、应该根据交易当天的汇率调整

2、用现金支付的各项相当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根据你提供的会计资料,作如下分录:

1、7月份支付预付款给代理公司B

借:预付账款-代理公司B 10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2、9月份设备入仓,及相关费用

借:库存现金 2000

贷:预付账款-代理公司B 2000

借:在途物资 98000

贷:预付账款-代理公司B 98000

借:在途物资 700

贷:库存现金 700

借:固定资产 98700

贷:在途物资 98700

一、记账本位币和外币交易折算汇率的确定

1.记账本位币的选择。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有多种管理模式,如EPC(设计一采购——施工)、PMC(项目管理总承包)、BOT(建设——经营——转让)、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有多种货币,既有美元、欧元等国际通行的结算货币,也有工程驻在国的货币,另外也有国内施工企业部分承包一些国外项目时按人民币计价和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一些亚非国家承包项目,合同价款往往分成外汇计价部分和当地货币计价部分。

一部分施工企业国外项目要考虑到价格、关税和劳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国外工程项目所需劳动力、物资材料、施工设备等大部分从国内进行采购,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虽然收入、部分物资设备采购是外币计价,但相对于用人民币计价,业务量仅仅是一小部分,如工程所在国没有特殊要求,通常是选用人民币作为会计核算的记账本位币。

2.记账汇率的确定。国外工程项目必定存在外币交易。施工企业国外项目部在进行外币交易核算时,应选用具体的汇率标准来进行外币折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要求,通常选择外币交易当日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也就是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在汇率变动不大时,也可以选择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进行折算,也就是采用当期汇率的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选用的汇率一旦确定,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如果汇率波动使得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适当,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3.使用近似汇率进行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施工企业国外项目部为了简化会计核算而选用的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

在汇率变动不大时,选用近似汇率进行折算,近似汇率与材料核算的计划价格有点类似,平时按近似汇率对外币进行折算,期末将外币货币性科目余额按外币金额与期末即期汇率的乘积折算成实际数,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虽然使用近似汇率方便简单,但在发生以下事项或交易时会计核算需要进行特殊处理: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性项目在国外以外币支付或收取;以外币计价的货币性项目以人民币支付或收取;货币的兑换。在对上述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现金、银行存款用近似汇率折算。

例1某国外项目当月记账汇率为1美元兑人民币7.5元,在国内采购一批材料,价款以人民币计价为1 050 000元。合同约定以美元付材料款时,应按付款当日即期汇率折算,月末供货商要求以美元付款,付款时汇率下降到1:7.3.这种情形下,实际材料款支付143 835.62美元,则美元户银行存款减少1 078 767.15元,在付款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1 050 0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28 767.15

贷:银行存款——美元     1 078 767.15

例2国外工程合同约定,可以用人民币支付工程款,但要按付款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即期汇率折算,某国外项目记账汇率为1美元兑人民币7.5元,当月工程进度款为250 000美元,月末时,业主以国内人民币存款付款,国内公司总部代收,收款时按实际汇率1:7.3折算。收款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内部往来         1 825 0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50 000

贷:应收账款          1 875 000

需注意的是,如果汇率波动较大,使得近似汇率不再适当时,要及时对近似汇率进行修正。至于何时不适当,需要企业根据汇率变动情况及计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的方法等进行判断。

二、汇兑差颧的处理

1.汇兑差额的产生。从事国际工程承包的施工企业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将记账本位币以外的业务作为外币业务,在期末按当日即期汇率将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外币货币性科目余额折算成记账本位币。由于汇率变动的经常性和不确定性,折算时的汇率与记账时的汇率可能不一致,产生的差额称为外汇汇兑差额。汇兑差额指的是对同样数量的外币金额采用不同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所产生的差额。汇兑差额用来衡量外币货币性科目最初发生日汇率与折算日汇率不同可能造成的损益,一般而言,折算差额越大意味着汇率波动越大,差额的大小也因采用折算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汇兑差额受货币性项目记账汇率与实际汇率波动幅度的影响。外币现金、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其他应收款当期汇率下降越大,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就越大。例如:国外项目部合同880万美元。签订合同时汇率为1:8.025,结算时汇率为1:6.835,整个项目施工期间的平均汇率为1:7.5,说汇率损失有462万元是不准确的,因为工程合同收入不是货币性项目,工程完工日不按完工日的汇率对合同收入进行调整,不产生汇兑差额。

2.外币货币性科目和外币非货币性科目产生汇兑差额的会计处理。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要对按人民币反映的外币货币性会计科目的汇兑差额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施工企业国外项目部来说,就是要对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外币货币性科目按期末实际汇率计算的余额与账面余额进行比较,将两者的差额进行会计处理,也就是将由汇率波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同时调增或调减现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人民币金额。

对于非货币性科目,也就是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结算、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成本费用等科目在期末按交易时的记账汇率折算,不产生汇兑差额,因此不需要在期末计算这些非货币性科目的汇兑差额。一些国外项目部按近似汇率作为记账汇率,在人民币升值时,也不对近似汇率进行调整,在工程结束时按期末的实际汇率一次性地对收入、工程结算进行调整,以此来降低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没有按会计前期差错来进行更正,虽然对最终的利润没有影响,但这种调整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应收账款的汇兑差额计算实例:某国外项目用近似汇率折算,业主确认项目当月进度为20万美元,记账汇率为1美元兑人民币7.5元,月末收回工程款18万美元,收款时汇率为1美元兑人民币7.45元,期末汇率1:7.4,应收账款余额2万美元。

则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0 000×7.5-180 000×7.5=150 000(元)。

按即期汇率计算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应为:20 000×7.4=148 000(元)。

期末汇兑差额为:150 000-148 000=2 000(元)。

确认当月工程进度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1 500 000

贷:工程结算        1 500 000

收回工程款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 350 000

贷:应收账款        1 350 000

期末对应收账款的汇兑差额进行账务处理,将应收账款余额调减2 000元,增加财务费用2 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2 000

贷:应收账款          2 000

3.计算汇兑差额应注意的事项。施工企业国外项目部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选择恰当、适用的记账汇率,并在期末对外币货币性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折算汇兑差额。无论选择什么汇率进行外币折算,对外币货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其他应收款、外币应付账款、外币其他应付款等经常使用的货币性科目要设立外币辅助账户,记录外币金额的增减变动情况及期末外币余额,以便期末计算汇兑差额。

国外项目竣工结算时,因工程项目施工时间较长,汇率前后可能不一致,工程收入按完工进度来确认,本期应收账款也只能同收入一样按完工进度来确认,即将整个项目外币结算金额减去已确认的外币债权后的余额再乘最终结算日的汇率所得的积作为本期应收账款。

在人民币持续升值或贬值的情况下,每月末应进行一次外币折算,将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这样更能准确反映汇兑差额。如果施工企业国外项目部没有在期末对汇兑差额作会计处理,在用近似汇率进行外币折算的情况下,汇兑差额就会计人工程成本,这样汇兑差额的核算就不准确了。

三、避免或降低汇兑损失的措施

外汇汇率的波动,有些可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给企业带来收益,而有些则会使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给企业带来损失。以下是避免或降低汇兑损失的一些方法:①签订工程合同时,选择以人民币计价,以人民币进行收款或按即期汇率折算成外币进行收款,在预期人民币将持续升值时更是如此;(驻签订对外工程承包合同时,约定汇率,对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要求业主进行补偿;③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参加金融市场交易,利用金融工具转移风险;④尽快收回外币工程款,不仅可以降低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还可以降低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损失;⑤在人民币升值时,以外币结算和支付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在不考虑国内价格差异和关税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驻在国的材料和设备,用外币支付材料费用和机械费,减少国内材料设备的出口等。(中国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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