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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_贸易公司的会计问题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1月24日 00:44 53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最新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_贸易公司的会计问题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最新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_贸易公司的会计问题

1.为什么《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要规定商品购进采取售价核算呢?
2.贸易公司的会计问题

为什么《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要规定商品购进采取售价核算呢?

对于从事商品零售业务的企业(如百货公司、超市等),由于经营商品种类、品种、规格等繁多,而且要求按商品零售价格标价,采用其他成本计算结转方法均较困难,因此广泛采用售价核算这一方法。

售价金额核算法: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是比较均衡的,因此,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贸易公司的会计问题

企业适用何种会计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规模、行业特点和核算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选择的。

如果规模很小,就选择小企业会计制度。一般企业就选择新会计制度。

虽然企业会计制度很多中小企业仍在使用,但预期不久的将来也会转成新会计制度。为了减少日后的工作量和麻烦,建议一开始就用新会计制度核算。

扩展资料:

从2005年1月1日起,财政部相继颁发的3项新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正式实施。

《小企业会计制度》

2004年4月27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2号),规定于 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如下:

适用于在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具体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 [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中国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在全国各类企业总数和国内生产总值中均占有较大的比重。

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当部分小企业会计机构不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财政部制定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

为了做好该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2004年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04]15号)。财政部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004]16号),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是:

一、总说明

(一) 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 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 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 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 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记账本位币。

(九) 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 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 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 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 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 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x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制度评价如下:

这项制度对于进一步贯彻《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自营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一、国内货物采购业务的帐务处理

根据《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国内购进用于销售或出口的货物的进货原价为采购成本,购进货物所发生的进货费用,包括货物到达交货地车站码头以前支付的各项费用和手续费,计入经营费用。

1、购进货物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时,

⑴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等票据结算的,

借:商品采购

经营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记帐)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⑵采用商品汇票等结算方式的,

借:商品采购

经营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交货费用)

应付票据(商品进价+进项税额)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2、购进商品的溢余和补缺

⑴购进商品发生溢余时,

借: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A.属于自然溢余,抵减“经营费用”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经营费用-商品溢余

B.属于供货单位多发商品,本企业同意补作购进,补付货款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C.属于供货单位多发商品,本企业不同意补作购进,应按溢余金额减少库存,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同时将溢余的商品作为代管商品处理。

⑵购进货物发生短缺与损耗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商品采购 (进价)

查明原因后,分别处理:

A.属于正常损耗,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B.属于应由供货单位、运输部门、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C.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列作“经营费用”)

借:经营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D.属于自然灾害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值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销售出口货物业务的帐务处理

1、商品托运出口

⑴出库待运时,

出口企业储运及业务部门根据分工按出口合约或信用证规定,做好包装等工作,并备妥发票、装箱单以及其他出口单证后,应即开具出库单交由对外运输单位,办理出口待运手续。财会部门应根据出库凭证,作会计分录。

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⑵出口交单时,

出口商品已经装船装车并取得已装船提单或铁路运单时,储运部门应即根据信用证或出口合同规定,将全套出口单证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同时将出口发票注明交单日期,送财会部门据以作销售处理。

借:应收外汇帐款-有(无)证出口-美元

-人民币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人民币

⑶结转销售进价,

对已装运出口的商品在向银行交单转销售收入时,应即结转销售进价。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商品类别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

或 贷:库存商品

或 贷:应付帐款-供货单位(贷款部门)

或 贷:加工商品-加工单位-××商品

⑷出口收汇时,

银行收到出口企业全套出口单证经审核无误后,即按规定向国外银行办理收汇或托收手续。银行在收妥外汇后,即按当日现汇买入价折人民币,开具结汇水单将人民币转入出口企业帐户,出口企业据以作会计分录。 借: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贷:应收外汇帐款-有(无)证出口-美元

-人民币

2、支付国外费用

⑴国外运费

商品装运出口后,出口企业收到对外运输单位收取外币运费单据时,应向外汇银行申请外汇划拨收款单位,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或贷方用红字记帐)

贷:银行存款

⑵国外保险费

出口企业收到保险公司送来出口运输保险单或发票以及保险费结算清单时,即应作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或贷方用红字记帐)

贷:银行存款

⑶国外佣金

国外佣金是根据出口合同规定的佣金率为付佣方式进行支付的。付佣方式一般有三种:

A.明佣。它是根据成交的价格在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内扣佣金。在会计上可按出口发票所列货款的净额作“自营出口收入”

B.暗佣。它又称发票外佣金,是指不走出口发票上列明的佣金,而是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佣金率和支付方法。这种佣金一般是支付给中间商或代理商的。支付方法有两种,一是议付佣金,另一种是出口方收妥全部货款后,将佣金另行汇往国外。财会部门收到业务部门送交的有关单据时,分别支付方法,作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或贷方用红字记帐)

贷: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采用议付佣金的,由于银行已代扣应付佣金,在收汇时已将议付的佣金在“应收外汇帐款”中直接扣减,当时收汇时作会计分录,

借: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贷:应收外汇帐款-有(无)证出口

采用汇付佣金的,在收妥货款后对外支付,并作会计分录,

借: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贷:银行存款

C.累计佣金。它是指出口企业对包销、代理客户签订合约,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推销一定数量(或金额)以上的某种商品后,按其累计销货金额和佣金率支付给客户的佣金。支付时,作会计分录:

借:经营费用-累计佣金

贷:银行存款

⑷预估国外费用

季度预估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或贷方用红字记帐)

贷:应付外汇帐款-应付佣金

其他应付款-预估国外运保费

季度预估后,次季实际支付运保费时,可先冲转原分录,再按以上规定作会计分录。

3、支付国内费用

出口商品在托运以后,发生的出仓运输、装船等费用,包括有关商品自所在地发运至边境、口岸的各项运杂费,均应凭各项原始单据支付,并按费用不同性质,分别以有关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科目处理,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出口销售退回

商品出口销售后,如因各种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退回原货或另换新货,或退货后转内销处理,出口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⑴对已同意全部退回的商品,业务部门在收到对方装运提单时,应即交由储运部门办理接货及验收、入库等手续,财会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或贷方用红字记帐)

贷:应收外汇帐款

或 贷:应付外汇帐款

同时冲销原销售进价,即作:

借:库存商品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应退税款。补交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消费税)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

银行存款

⑵如退回调换商品,不论部分或全部,除应先按上述①作冲转销售成本分录外,在重新发货时,应按自营出口同样作销售收入及成本的帐务处理。有时如调换的出口货物不变更品种、数量,对原销售进价影响不大,也可以简化帐务处理。

对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应退税款,会计分录同上。更换的货物重新报关出口后,再按规定办理申报退税手续。

⑶如退回的出口货物转作内销处理,出口企业除按①作冲转销售成本分录外,对已申报退税的应按规定持有关证明到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应退税款,同时申请《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补交应退的税款时,会计分录同上。

出口企业取得《出口转内销证明单》后,按有关金额计算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出口退税 (按退税率计算)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帐务处理

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的退税凭证(主要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收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等,下同)收齐,并按要求装订成册,填列《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后,按期向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1、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应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或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金额和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申报的应退增值税,根据《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款确定应退的消费税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指消费税)

2、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手续后,应根据出口货物购进金额和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出口货物不得退税的税额,同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实际收到退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消费税

4、对不符退税规定、退税凭证不全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退税的,应调整出口销售成本,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5、对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实际收到出口退税如与原申报退税数不相符时,应调整差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消费税

6、对已办理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如发生退关或退货的,出口企业应按规定到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应补交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消费税)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不予退税)

(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

银行存款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的退关退货,不应补交税款,也不作上述会计分录。

[例1]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1、某进出口公司,购进商品已验收入库,货款采用银行汇票支付,取得准予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注明的金额30万元,注明的税额5.1万元,支付经营费用10万元,财会部门根据有关票据,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300,000.00

经营费用 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00

贷:银行存款 451,000.00

商品验收入库,作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300,000.00

贷:商品采购 300,000.00

2、根据合约规定出口上述外购待运×商品-批计10,000打,成本单价每打人民币30元(不含增值税),财会部门应根据收到的出库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 300,000.00

贷:库存商品—×商品 300,000.00

3、上述出口商品发票金额为USD50,000.00(CIF)价,财会部门应根据出口发票所列收款原币金额及当日或前一天银行现汇买入价(注1美元=人民币8.28元)折合人民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外汇帐款—客户名称 USD50,000 414,00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商品 414,000.00

4、结转上述出口商品销售进价,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商品 300,000.00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 300,000.00

5、银行在收妥外汇后,即按当日现汇买入价(注1美元=人民币8.26元)折合人民币,开具结汇水单将人民币转入该公司帐户,计算汇兑损益,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汇兑损益 1,000.00

银行存款 413,000.00

贷:应收外汇帐款—客户名称 USD50,000.00

414,000.00

6、上述出口商品支付海运费港币25000.00元(当日港元银行卖出价1港元=人民币1.11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商品 27,750.00

贷:银行存款 27,750.00

7、上述出口商品支付海运保险费USD500.00(当日银行卖出价1美元=人民币8.27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商品 4,135.00

贷:银行存款 4,135.00

8、上述出口商品应付国外中间商2%佣金(按出口交单日转售时银行买入价1美元=人民币8.27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商品 8,270.00

贷:应付外汇帐款—客户名称 USD1000.00

8,270.00

9、上述出口商品支付市内运杂费人民币5,2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经营费用—运杂费 5,200.00

贷:银行存款 5,200.00

10、上述出口商品申报退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45,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5,000.00

同时结转出口货物不得退税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不予退税) 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000.00

11、由于种种原因,经双方协商,上述出口商品同意全部退回,财会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414,000.00

贷:应付外汇帐款—客户名称 USD50,000.00

414,000.00

同时冲销原销售进价,即作:

借:库存商品 300,00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300,000.00

如退回的出口货物已申报退税,应补交退税款(设退税率为15%),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1,00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不予退税) 6,000.00

银行存款 45,000.00

12、实际收到退税款40,0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40,0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40,000.00

13、经税务机关审核,对已申报上述出口货物应退税款中,其中5,000.00元,属企业计算有误,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5,0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5,000.00

14、企业出口另外一批商品,由于退税凭证不齐,造成无法退税,计应退税款30,000.00元,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30,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000.00

下面用“丁”字式栏反映外资企业自营出口业务“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核算的全过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方 贷方

①51,000.00 ⑩45,000.00⑩6000

51,000.00 ∑51,000.00

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进料加工是指出口企业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进口原辅料件,通过自行加工或以委托、作价形式加工成品后再行复出口的业务。进料加工实际上经历三个过程,即:进口、加工及复出口。在会计核算上,复出口的会计处理同自营出口货物,对其进口、加工过程及申报退税,按以下进行帐务处理:

一进口原辅料件业务的帐务处理

1、报关进口

出口企业应根据进口合约规定,凭全套进口单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贷:应付外汇帐款(或银行存款)

支付上述进口原辅料件的各项目内直接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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