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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会计业务_营改增的会计核算有何特殊处理?增值税的申报,凭证管理和营业税有什么区别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1月21日 17:48 46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营改增会计业务_营改增的会计核算有何特殊处理?增值税的申报,凭证管理和营业税有什么区别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营改增会计业务_营改增的会计核算有何特殊处理?增值税的申报,凭证管理和营业税有什么区别

1.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2.营改增的会计核算有何特殊处理?增值税的申报,凭证管理和营业税有什么区别
3.营改增后广告业会计分录怎么做?

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增设会计科目及专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 “应交税费” 科目下设置 “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简易计税”等专栏。

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已交纳的当月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扣缴的增值税额。

7、“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产品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9、“简易计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 “应交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 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等已入账,但由于尚未收到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 规定了9大类业务会计处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九大类业务的账务处理,比如:?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固定资产清理” 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会计上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先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科目。

2、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自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3、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则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在后续固定资产折旧期间,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营改增的会计核算有何特殊处理?增值税的申报,凭证管理和营业税有什么区别

1、“营改增”作为目前规模最大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重复纳税,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而结构性减税并非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这就必然影响到企业的税负变动和税收筹划,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财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2、“营改增”带给企业财务人员的改变和挑战,远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财务人员面临新旧税制的衔接、税收政策的变化、具体业务的处理和税收核算的转化等难题。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参差不齐,可能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税收的申报缴纳等产生偏差,从而带来财务核算不合规,纳税申报不准确等风险。

3、“营改增”对企业的账务处理提出了新要求。

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直接征税,只需增加一个会计科目,核算模式简单易懂。而增值税采用抵扣的核算模式,其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需增加十个会计科目,核算难度较原来大幅增加。“营改增”不仅改变了企业的整个会计核算体系,同时还带来了开票系统、报税系统、认证抵扣、税款缴纳等操作方面的一系列新问题,账务处理稍有不慎便会产生风险。

4、发票风险是每个企业都需要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营改增”后,企业需使用增值税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增值税发票历来是发票管理的重点对象,并且也是发生经济违法案件较多的票种之一,故“营改增”的试行对企业发票管理的要求也大大提高。一旦发票管理不善,就可能给企业带来违法犯罪风险及多缴税款的风险。

营改增后广告业会计分录怎么做?

营改增7大特殊业务会计处理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价款作为销售额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购买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价款作为销售额的,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买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上述会计处理规定参见财会[2012]13号文件,本次营改增文件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试点纳税人按照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文件的这一规定,明确了不得一票两用,即如果某一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差额确定销售额时的销售额扣除凭证,则该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再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三、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四、取得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分年抵扣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按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应该在应缴税费科目下设置“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在发生上述待抵扣进项税额时,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在以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按项目核算待抵扣进项税额。

五、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在过渡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六、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处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处理

1、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应该计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分录参考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 对于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会计分录参考如下:

1.取得处置收入,计提增值税时 :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享受减征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征税范围不同: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征税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服务、进口货物; 营业税:在中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具体包括: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等提供的劳务,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

2、两者征收的税务局不同:前者是在国税征收,后者是在地税征收;

3、两者税率(征收率)不同: 增值税:按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及销售额是否达到标准,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前者征收率为3%,后者税率为:17%、13%、0(按销售的货物不同,税率不同); 营业税税率:按不同的行业规定不同的税率,3%-20%不等;

4、前者是价外税,税金在价外,后者是价内税,根据发票上的金额以及税率计算缴纳。

广告业属于文化创意服务行业,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广告服务,应当征收增值税。以下介绍营改增后广告业会计分录。

营改增后广告业会计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向试点地区的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支付的广告发布费,不可以差额征税,向非试点地区的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价款(含税),允许扣除。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期末,应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公司提供应税服务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相应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公司接受非试点地区公司提供的服务: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应付账款

广告公司文化事业建设费会计分录

广告公司应当先计提,后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先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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