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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出纳同一个人做_出纳可以兼做会计么?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1月20日 18:02 50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与出纳同一个人做_出纳可以兼做会计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与出纳同一个人做_出纳可以兼做会计么?

1.出纳会计一人兼的风险
2.出纳可以兼做会计么?
3.帮忙解答, 中国的法律有没有规定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担任出纳和会计两个职位

出纳会计一人兼的风险

出纳会计一人兼的风险如下:

这是一个不相容岗位。简单的讲:一个是记账,一个是保管实物,不能同一人担任,是为了防止出现管理上的漏洞。

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管账,否则一个人既管钱、又管账,就不受约束了,缺乏岗位监督和牵制,容易徇私舞弊。

会计与出纳人员为什么不能是同一个人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是不可以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登记方面的工作。《会计法》的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相关稽核制度。从事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一般来说,出纳和会计都是财务部门的重要岗位,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具体职责不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担任财务部门的两个重要岗位,否则监督和财务运行就会出问题。会计和出纳属于不兼容职务。会计管帐出纳管钱起到了相互监督的作用。不兼容职务,分开由不同人负责,可以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

如果会计出纳是同一个人,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老板的资金的危险,容易出现收入不上帐或者故意多报费用,但这只是可能,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管理制度和监督职能到位的话,就算是会计出纳同一个人也不会有什么麻烦。关键是能不能同时做好两个人的工作,因为如果现金流大的话,会计出纳一个人是绝对忙不过来的。

出纳可以兼做会计么?

财务制度有一项重要原则:会计与出纳不得由一人同时担任,应当分别由人担任。财务部经理如果没有兼任会计职务的话,是可以兼任出纳职务的,这并不违反财务制度。同理,也是可以兼任会计职务的。

在帐款分家的原则下,会计与出纳各自把关,相互制衡。财务经理作为部门行政领导兼任出纳职务,在操作出纳业务时,同样受会计制度的约束。

在企业中,财务部经理兼任会计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兼任出纳的倒是少见。这是因为一个习惯观念的原因,在财务部门里,出纳的地位作用远不如会计,由此产生的管理链,是财务经理管会计,会计管出纳。但在财务经理兼任出纳后,会计管出纳,也意味着是管财务经理,这多少会让财务经理有点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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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解答, 中国的法律有没有规定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担任出纳和会计两个职位

会计不可以兼任出纳的工作。会计和出纳是两个不同的工作岗位,会计主要负责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而出纳主要负责日常资金收支的工作。《会计法》有明确规定,从事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不少小公司为节约人员成本,还是选择铤而走险,登记挂名时,是两个不同人的名字,而实际操作时,却是让同一人身兼两职。

会计人员平时负责的是分类账的登记、收支原始单据的复核和收付记账凭证的编制,而出纳则专注于现金的收付和保管、收支原始凭证的保管、签发银行有关票据和日记账的登记。

两个岗位往往可以互相牵制、监督,避免贪污受贿、账目不清等情况的发生。一旦出现管账、管钱的为同一人的现象,公司账目上一旦出现问题,很难及时被发现。

因而,将两者分开,是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会计的概念

所谓会计,就是把企业有用的各种经济业务统一成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记账、算账、报账等一系列程序来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信息。

会计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会计工作,二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会计工作是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统计法》核对记账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从事经济核算和监督的过程,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工作人员是进行会计工作的人员,有会计主管、会计监督和核算、财产管理、出纳等人员。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具体而言,会计是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核算和监督,并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不得同时担任同一单位的出纳和会计。

不能担任同一单位的出纳和会计。

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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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出纳是会计的一种,会计,从其所分管的账簿来看,可分为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和出纳。三者既相区别又有联系,是分工与协作的关系。

第一,各有各的分工。总账会计负责企业经济业务的总括核算,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总括的全面的核算资料;明细分类账会计分管企业的明细账,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明细分类核算资料;出纳则分管企业票据、货币资金,以及有价证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各种金融信息。总体上讲,必须实行钱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总账会计和明细账会计则不得管钱管物。

第二,既互相依赖又互相牵制。出纳、明细分类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有着很强的依赖性。它们核算的依据是相同的,都是会计原始凭证和会计记账凭证。这些作为记账凭据的会计凭证必须在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按照一定的顺序传递;它们相互利用对方的核算资料;共同完成会计任务,缺一不可。同时,它们之间又互相牵制与控制。出纳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会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总分类账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明细账中的有价证券账与出纳账中相应的有价证券账,有金额上的等量关系。这样,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三者之间就构成了相互牵制与控制的关系,三者之间必须相互核对保持一致。

第三,出纳与明细账会计的区别是只相对的,出纳核算也是一种特殊的明细核算。它要求分别按照现金和银行存款设置日记账,银行存款还要按照存入的不同户头分别设置日记账,逐笔序时地进行明细核算。“现金日记账”要每天结出余额,并与库存数进行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也要在月内多次结出余额,与开户银行进行核对。月末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结账。月内还要多次出具报告单,报告核算结果,并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分类账进行核对。

第四,出纳工作是一种账实兼管的工作。出纳工作,主要是现金、银行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的收支与结存核算,以及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和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工作。现金和有价证券放在出纳的保险柜中保管;银行存款,由出纳办理收支结算手续。既要进行出纳账务处理,又要进行现金、有价证券等实物的管理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在这一点上和其他财会工作有着显著的区别。除了出纳,其他财会人员是管账不管钱,管账不管物的。

对出纳工作的这种分工,并不违背财务“钱账分管”的原则,这是由于出纳账是一种特殊的明细账,总账会计还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等相应的总分类账对出纳保管和核算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进行总金额的控制。其中,有价证券还应有出纳核算以外的其他形式的明细分类核算。

第五,出纳工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过程。货物的购销,必须经过两个过程,货物移交和货款的结算。其中货款结算,即货物价款的收入与支付就必须通过出纳工作来完成;往来款项的收付、各种有价证券的经营以及其他金融业务的办理,更是离不开出纳人员的参与。这也是出纳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其他财务工作,一般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过程,而只对其进行反映和监督。

也就是说结果是钱和帐是不能兼管的,有着这种冲突的职位也就是不能兼任了。

既然都是属于会计的规范,应该在关于会计规范法律里面会有吧。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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