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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交注意事项_事业单位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1月12日 17:40 48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移交注意事项_事业单位会计交接注意事项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移交注意事项_事业单位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1.会计交接清单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2.事业单位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3.前任会计中途交账, 下任接账时应注意什么?

会计交接清单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会计交接清单

月份表:

一、\t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记账凭证”

二、\t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利 润 表”

三、\t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四、\t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国税申报表”

五、\t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地税综合申报表”

六、\t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

季报表:

企业所得税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季度”至接账“季度企业所得税”报表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年报表:

一、\t账务指标报表

二、\t印花税申报表

三、\t年报“企业所得税清算汇缴”

四、\t年检“工商年检表”

报税系统软件及报税光盘、报税卡、地税报税U 盘

扩展资料: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的人有 监交人 移交人 接交人

内容: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再做账),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须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办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由当地税务机关决定。?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笔分录。第一笔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第二笔分录: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会计交接

事业单位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会计档案移交流程

 会计档案因企业需要而进行移交,具体的移交程序是什么?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会计档案的移交程序,希望对你有帮助。

  会计档案的移交程序

 会计档案移交:

 (1)移交的时间要求:会计档案在当年度整理完毕后,在会计机构保管一年,一年后应移交单位档案室。

 (2)移交时的手续:由会计机构编制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机构可以自留一份档案目录。

 (3)移交时的案卷要求:原则保持原整理案卷的封装,个别确需拆开重新整理的,应由本单位档案人员和会计机构人员共同拆封整理。

  会计档案交接的注意事项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交接会计档案,并在交接的时候需要注意如下方面:

 (1)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2)单位分立:

 ①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

 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协商后的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单位因为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

 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的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单位合并:

 ①单位合并后原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仍应由原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5)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6)个人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7)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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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会计中途交账, 下任接账时应注意什么?

会计交接的注意事项有以下11点: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五、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六、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八、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九、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任。

十、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的人有 监交人 移交人 接交人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在会计人员交接内容的完整性上,常出现的疏漏有:

1、移交人已经受理的原始凭证未经处理即交给了接替人,有的甚至不经清点就交出,造成原始凭证的散失或难以处理。

2、移交人已制作的记账凭证没有登记到会计账簿上就交给了接替人。

3、应进行月结、年结,该合计、累计的账簿没有进行处理。

4、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有缺失,没有说明原因。

5、纳税申报表、免税审批表等其他会计资料有缺失。由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外的其他会计资料比较零散,若没有编号,容易散失,交接时很容易缺少,而且当时难以发现。

6、各种证件不齐全。很多会计人员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企业证件的保管,这些证件一般平时不常用,在交接时也容易出现缺失。

7、没有移交有关文件资料。会计工作中会涉及到企业内外的一些文件资料,有的会计把这些文件资料作为个人物品。在离任时带走。

8、移交人没有办理完的业务资料被当成无关紧要的东西被忽略,未交给接替人;或虽然交给接替人,但未进行强调说明,被接替人所忽略。

百度百科——会计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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