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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造假案例分析_2011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急!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1月08日 07:07 51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对会计造假案例分析_2011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对会计造假案例分析_2011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急!

1.会计做假账的案例
2.2011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急!
3.会计案例分析范文3篇(2)
4.如何有效识别财务报表做假账

会计做假账的案例

做为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为牟私利竟辞退不肯作假帐的会计,专门聘请新会计做假账,偷逃增值税达180万元。9月26日,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依法对被告人谢桂云提起公诉。

2003年3月,谢桂云与其他4名股东签订了合股经营合同,成立涟源市创新铸铁有限公司,由谢桂云任总经理兼法人代表,其他股东没有参与公司的具体管理。公司成立后不久,有股东提出做两套帐,对内做一套真实帐,对外做一套虚假的“税务帐”,谢桂云表示同意。之后,谢桂云要求会计廖某做两套帐,廖称不会做,并予以拒绝。2003年4月份开始,该公司专门聘请了兼职会计田友明(批捕在逃)做“税务帐”,向税务机关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廖某只做反映公司真实生产经营情况的内部帐。

经查,2003年3月至2004年元月,涟源市创新铸铁有限公司实际销售收入2725万余元,仅向税务机关申报销售收入1642万余元,偷逃增值税180万元,偷逃税额占同期应纳税额的60.48%.2006年5月,涟源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 迅速侦破此案,谢桂云向税务机关补交税款102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谢桂云身为公司法人代表,为少交税款采取帐上少计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应当以偷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1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急!

  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及资金的不断涌入,繁荣的背后亦存在不容忽视的危机,尤其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阻碍了世界经济发展,其手法及利润操纵数额无一不让世人膛目结舌。其危害表现于虚假的会计报表传递错误的信息以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扰乱经济秩序。有效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已成为了一个永恒的追求,本文基于财务舞弊的涵义及特征,重点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主要动因及财务报表操纵手段,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 财务舞弊 动因 操纵手段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概述

 舞弊是指采用不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所实施的故意行为,主要表现为有目的的欺骗或者故意谎报重大财务事实的不诚实行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舞弊通常表现为舞弊主体和客体特征、目的和手法特征。舞弊案件大都是由董事成员主谋或幕后领导者利用人事和经济的决定权,操纵或暗示相关财务人员编制些虚假的会计信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客体就是指其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说明书等,是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上市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误导性或严重扭曲的财务报告欺骗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来获取自身利益或顺利渡过经济困境。

 二、公司财务舞弊动因

 研究财务舞弊问题有必要弄清楚其舞弊动因,根据对许多财务舞弊案例的分析,本文将发生财务舞弊的动因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内部动因和外部动因即压力与机会。

 (一)内部动因――压力

 压力和动机是任何舞弊行为的直接驱动力,财务舞弊也不例外。财务舞弊并非始于管理层的不诚实,而是发端于某种环境,激进的财务业绩目标与目标未实现将视为不可宽恕。也就是说财务报告舞弊源于某种“压力”:如公司为获取信贷资金、配股、增发新股,就有可能进行财务数据的粉饰。另外,管理层基于业绩考核和利益获取的考虑以及内部控制的缺失和不完善通常会为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提供契机。

 (二)外部动因――机会

 首先因会计准则的相对滞后性,给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造就了某些舞弊机会,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此外,股东大会行使的“聘请外部审计师”不具备取证权,所以无法通过工商、税务、海关、证管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取证以保证审计原始单据的正确性,并且监管部门投入监管成本不足,监管力度不够,处罚不严,使舞弊者心存侥幸。

 三、公司财务报表操纵手段

 目前,由于会计核算体系属 “应计制会计”的原因,财报中存在大量的可操纵空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实质上财务造假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从美国的安然到日本的奥林巴斯的财务造假丑闻都说明了这一点。

 (一)资产负债表的操纵手法

 资产负债表记载的是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企业会计报表中的数据从来就没有唯一性,资产负债表中也不排除参有大量“水分”,就是将该费用化的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存续资产少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少计摊销等,其实质就是隐藏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费用。通过评估等方式虚增资产,如直接虚增土地成本和通过评估增值增加资产价值、虚增投入的方式增大自有资金投入比例,同时夸大自身资产数额。

 (二)利润表的舞弊手段

 上市公司为了利润最大化或平滑利润,通常在产品或资产的风险或报酬未完全转移之前就确认销售业务和其他资产的转让收入。采用了协议定价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的高低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可以在关联方之间转移。通过并购与出售方串通提高收购价,将虚高的资金转出并用以虚构利润,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过低,尤其是故意不确认或压低确认并购资产中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以通过不摊销或少摊销来虚增利润,并最终形成虚构利润。

 (三)操纵现金流量表手法

 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比,现金流量表更揭示现金流向所描述的本质特征。然而,现金流量也同样可能被美化、甚至造假。企业对现金流量进行空手道式的凭空捏造,虚构经营业务,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投资性现金流出。许多企业把投资收益列为经营活动收入,一些公司的财务把闲置的现金投入到有价证券投资中,当需要时再把这些证券卖掉。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一些企业调整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好看,欺骗和误导报表使用者,产生经营良好、经营活动创造现金能力强的假象。

 四、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防范对策

 (1)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范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自身建设、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针对重大问题,制定更明确的实施细则,尽快完善有关会计舞弊责任追究的法律条款并切实付诸实施"。

 (2)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第一,强化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提高董事会独立性。第二,加强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上市公司内部,尤其要增强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从业诚信度。第三,加强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建设,提高证券监管效率,加大对舞弊公司的处罚力度,增加舞弊公司的舞弊成本。

 (3)加大独立审计部门的工作力度,明确注册会计师其审计责任,确保现行的注册会计师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约束职业道德约束和行政监管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五、结语

 在资本市场中,会计信息是众多信息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因此,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富分配和资本市场中资源的有效配置。对于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而言,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舞弊动机,从根源上减少企业财务报表舞弊的情况发生。只有深入调研和分析财务报表粉饰的动机才能找到相应地解决办法,通过多方面有效措施才能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公允保障投资者利益。

会计案例分析范文3篇(2)

1月5日,辽宁新兴佳向美国纽约州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纳斯达克交易所违反了其规章及其法定诉讼程序,导致该公司声誉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并使公司市值缩水2.2亿美元。

此事件起源于2011年1月13日,纳斯达克市场向新兴佳发出退市警告,表示该集团未能及时向纳斯达克市场提交有关2010年12月完成的财务重组相关情况。这造成辽宁新兴佳股价从每股9美元最终跌至不到70美分。当时,新兴佳表示,已经及时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

在起诉书中,新兴佳方面表示,公司通过反向收购在美国上市而受到了纳斯达克交易所管理人士的不公对待,同时“程序上有缺陷是武断与任意地调查,并且匆忙作出决定的”, “公然带有歧视性”,目标就是摘牌中国公司。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分析此事称,按照当前公布的事件起因来看,纳斯达克对于新兴佳的处罚过程不是非常透明,处罚依据较为模糊,且存在处罚过重的嫌疑,如果新兴佳能够充分地向法官说明上述事实,那么案件诉讼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新兴佳可能被贴上不遵守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中国公司群体中一员的标签,这将非常不利于法官做出公正裁决。

中国企业

在美上市遇难题

此事件的起因是中国企业在美上市所采用的反向收购的方式。反向收购又称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收购一家壳公司的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公司反向收购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而原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可以获得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从而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

李胜茂认为,美国证券市场是以完全披露信息为基础的,如果新兴佳通过反向收购方式上市仅是为了规避上市时的信息披露义务,那么其就很有可能存在纳斯达克指控的违规行为;如果仅是将这种行为当做一种正常的上市途径,那么违规的可能性就较小。

新兴佳只是大约400家通过反向收购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中的一员。美国证监会2011年6月警告投资者购买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公司的股票,称它们可能有“欺诈及其他弊病”的倾向,并称“调查发现数十家中国在美上市公司存在会计问题”。

这种曲线上市路线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避免首次公开发行时证券交易所的严格审核。此事件也表明中国在美上市企业必须要严格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李胜茂分析,这对今后中国公司赴美上市的路径将会产生一定影响。

如何有效识别财务报表做假账

 对于天地公司开业一个月的业务可作如下的处理(编制会计分录):

 1.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实收资本 100000

 2.借:固定资产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3.借:库存商品 70400

 贷:银行存款 59840

 应付账款 10560

 4.借:银行存款 38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8800

 5.借:银行存款 12570

 应收账款 13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870

 6.借:营业费用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7.a.借:现金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b.借:营业费用 4000

 其他应收款 5000

 贷:现金 9000

 8.借:营业费用 543

 贷:银行存款 543

 9.借:营业费用 220

 贷:现金 220

 10.借:营业费用 137

 贷:现金 137

 11.借:主营业务成本 44600

 贷:库存商品 44600

 12.借:主营业务收入 64670

 贷:本年利润 64670

 13.借:本年利润 515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4600

 营业费用 6900

 根据天地公司的账簿记录,可以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年?月31日

 项 目 金 额 项 目 金 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59630 应付账款 10560

 应收账款 13300 流动负债合计 10560

 其他应收款 5000 所有者权益:

 存货 25800 实收资本 1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03730 未分配利润 13170

 固定资产 2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170

 资产总计 12373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123730

 利润表

 年?月

 项 目 行次 本 月 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 64670

 减:主营业务成本 2 44600

 二、营业利润 3 20070

 减:营业费用 4 6900

 三、利润总额 5 13170

 根据为天地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可以看出,经过五月份一个月的经营,天地公司的资产总额由月初的100000元增加到月末的123730元,负债总额增加了1056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了13170元,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是由于实现了利润13170元所致。由此可见,天地公司在这一个月的经营中,其成绩是肯定的。

 三综合案例

 1.如何规范大股东的行为?

 在棱光实业重组后的5年间,大股东违反规定的行为绝非鲜见,如果棱光实业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大股东行为,至少不会落至今日之惨淡局面。

 首先,大股东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的回避问题。上证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94条规定,董事会的职权之一是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公司的担保事项。恒通集团的问题在于相当一批担保根本没有经过董事会讨论,只是由董事长签字就得到法律确认。按照财政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定义,为大股东的子公司进行担保属于关联交易。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三节中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应不参与表决。

 其次,以信息披露约束大股东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四节规定:上市公司的担保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时应立即报告上交所并公告。而棱光实业公司1998年为上海恒通置业公司借款进行金额达5000万元的担保,公司1997年报披露的净资产只有2亿元,当然,棱光实业的担保中,的确有一些并未达到10%的要求。从公司1999年6月11日披露的信息看,棱光实业为上海恒通经济发展(集团)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1.1亿元,共计11笔。对于这种化整为零、规避信息披露的做法,可考虑更为严格的规定。当然,按照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规定,或有事项的信息披露就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再者,从会计制度降低大股东从上市公司"掠夺性开采"的可能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期限摊销。棱光实业购买恒通电表,其股权投资差额近8000万元,如果按10年摊入成本,则棱光实业1995年之后的利润将大幅降低,根本不会有配股的可能性。当然,上述规定是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而棱光实业一直将此项金额作为合并价差挂账,没有摊入成本。

 当然,要规范大股东的行为,还可以考虑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加入独立董事,甚至让这些独立董事在一定范围内拥有否决权;把大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人数加以控制;对拟入主上市公司者,可考虑严格的资质认定,对其将注入的资产进行严格评估,等等。

 2.该案例有哪些教训值可自己根据理解总结

 从该案例来看,大股东仗着上市公司资金多、名声大,到处胡作非为,惹出麻烦了,便往上市公司身上一推。棱光实业的教训值得认真总结。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为大股东的子公司进行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对关联交易的表决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明确要求?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应予回避,而棱光实业对大股东的为所欲为几乎毫无约束。再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重大担保及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事宜,对棱光实业进行过?公开谴责?,充分说明上市公司没有以信息披露的规定约束大股东。其次,大股东已经把上市公司要掏空、挖垮了,上市公司还在傻乎乎地与大股东玩?过家家?的游戏。种种迹象表明,恒通集团总裁兼任棱光实业董事长期间,通过一系列不规范的运作,以溢价转让资产、担保、股权质押等方式巧取豪夺。据此,棱光实业可以参照我国《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若担保是在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人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追究。但棱光实业却直到几千万法人股要拍卖了,才?船到江心去补漏?。第三,我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有过半数董事的签字同意,而恒通集团把持下的棱光实业上千万元的担保贷款,只要法人代表一人左手替右手画押即可,怎能不出问题?因此作为公众公司的上市公司,必须对广大股东负责,像棱光实业那样,一个人的签字左右一家企业兴衰的事情,实在不能再重现了。

会计案例分析范文篇3:

 1、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1)可靠性。又称客观性,是指企业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相关性。是指企业会计信息与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联。

 (3)可理解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信息的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是指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

 (5)实质重于形式。实质重于形式是指经济实质重于具体表现形式,包括法律形式。

 (6)重要性。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

 (7)谨慎性。又称稳健性,是指企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

 (8)及时性。是指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2、你如何看待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的职业道德要求?

 答:(1)客观就是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去反映,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他人的意见所左右。公正就是平等、公正、没有偏失。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要有端正的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2)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3、如何加强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

 答:(1)建立货币资金的预算机制。企业应根据经营预算和资本预算,对公司资金的取得和投放、收入和支出、经营成果及分配等资金运作做出统筹安排。

 (2)严格管理货币支出和收入。特别是对于各项费用、支出要根据管理权限,授权能够审批的额度,通过严格审批,能够使得资金不至于浪费和滥用。

 (3)提高资金利用效果。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资金周转,加速存货周转、缩短

 应收账款周期,延长应付账款的付款期。

 (4)建立风险指标监控体系。资金管理过程中,会是涉及到的风险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及营运风险。要时刻关注市场、环境等各方面的信息,对可能产生重大风险的变化,要及时采取有利措施予以规避。

 (5)加强货币资全的日常控制。包括遵守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遵守现金收支的规定和做好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等。

 二单项案例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会芳服装厂拒绝支付波氏公司货款是否合法?为什么?

 (2)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3)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会芳服装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的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5)会芳服装厂厂长对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答案 (1)会芳服装厂拒绝支付波氏公司货款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本案中,先履行合同义务的波氏公司提供的布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故会芳服装厂有权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布料货款。

 (2)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王某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的,都需要办理交接手续。

 (4)会芳服装厂档案科合同会计科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程序上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①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合同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签署意见。②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③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会芳服装厂厂长对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财务报表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此外,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综合案例分析

 麦科特案对你有什么启迪?

 答:麦科特做假案曝光后,再一次引起市场哗然。究其原因,不仅该企业三年内共虚构利润9000多万港元,并以此骗得虚假上市的行径让人愕然惊叹;更恐惧的是,在此过程中所有中介机构无一例外地?开闸放水?、?推波助澜?,使这起造假工程发挥到了?极致?。对在麦科特上市过程中,由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及券商出具的审计报告书、资产评估书、法律意见书及发行申报文件,中国证监会发言人一概给出了?严重失实?的结论,并认定其中有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此?全面?地追究中介机构造假的刑事责任,在中国证券市场还是第一次。中介机构本来就是作为一种市场制衡力量来设置的,?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是其最基本的职业信条,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中介机构会不约而同地选择这一条路呢?这与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监管不到位有关的,即便处罚也不痛不痒打不到痛处,也正因为如此使中介机构视法律为儿戏。把违规当游戏。在利益的驱动下,造假者只要将其成本与效益作一比较,总会选择?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并且总会认为该行为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

 实际上,社会各界都有此共识。例如,在麦科特公司事发后,公司9月26日发布的一则董事会公告称;?9月25日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已将相当于9 074万港元的等值人民币划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以补救公司将虚构利润9000多万港元转为实有资本等违法、违规的事实。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资金出具了验资报告。?就在这一天沪深两市震荡下跌;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弱势特征,但深市问题股麦科特(0150)却大幅上涨,并最终以 6.43%的涨幅列深市涨幅榜之首,引人关注。一度因上市前3年虚构利润9 320万港元,涉及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虚构固定资产、虚开进出口发票等问题而被定性为?欺诈上市?的麦科特,大股东此次注入与上市前3年所虚构的利润总额一致的资金,正是这一公告引发该股周三大幅上涨。市场的反应说明股东相信麦科特的这一行为,能够澄清它所有的问题,尤其避免退市,可见造假成本的低廉。

1、毛利率高于行业内其他公司。如果企业报告期内生产技术、经营模式没有发生较大的改进,毛利率应该保持相对稳定,如果发现企业的毛利率提升较快,往往需要多加小心。如A公司从2015年至2017年6月,综合毛利率从22%上涨到30%,在此期间公司的生产技术并没有取得突破性的改进,取得超过行业平均毛利率是不合常理的,并且该公司产品的售价在报告期内呈现下降趋势,而单位成本却在一年之内下降了20%,后来发现公司是通过少计成本的方式虚增了报告期内的利润。

2、预付款项和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大,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增速较快。很多舞弊案例显示,预付款项、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往往暗藏“地雷”,如果公司存在体外补给成本的情况,往往需要通过虚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预付款项等形式实现资金的闭环。

案例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木尔坦公交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达5.8亿元,虚增利润约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达73%,2016年前三季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约20%。

据了解,巴基斯坦木尔坦项目业主方为木尔坦发展署,建设城市快速公交线,总投资超过3.5亿美元。不过,木尔坦发展署根本没有和雅百特合作,年报所说的收入完全是子虚乌有。2015年,雅百特以虚假采购的方式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上海远盼、上海煊益等关联公司,再通过上海桂良、上海久仁等客户将资金以销售款名义转回,构建资金循环,伪造“真实”的资金流。同年,雅百特与境外公司伪造虚假的建筑材料出口合同,将报关出口至安哥拉的货物运送至香港,然后再由其控制的关联公司将货物进口回中国。

案例2:2017年11月23日,尔康制药发布公告,尔康制药2016年年报虚增利润总计2.31亿元,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柬埔寨尔康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9亿元,预计虚增净利润2.09亿元;另外一部分是公司在北美地区的代理商SYN公司产生销售退回,未能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0.26亿元,虚增净利润0.23亿元。

尔康制药最近三年的固定资产增长速度较快,从2014年账面价值7.19亿元增长到2016年底的17.69亿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占固定资产比例分别为49.7%、71.01%、72.32%。2015年和2016年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6.78亿元和5.55亿元。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远高于同行业公司。

但根据公司披露的房屋建筑物信息,2016年应该缴纳的房产税金额至少应该是552.42万元,大于公司实际缴纳的房产税金额。因此有人质疑,尔康制药可能虚构了部分房产。

除此之外,尔康制药公告显示,近两年进行了超过20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但官网上仅仅查到三条招标信息,与其固定资产投资极不匹配。

案例3:近期另一起受到广泛关注的财务造假案例金亚科技:2013年金亚科技大幅亏损,扭亏成为2014年的首要目标。为了实现“扭亏”,上市公司设置了两个帐套,一个记录真实的数据,一个记录“编造”的数据用于对外披露。经调查核实,金亚科技通过虚构客户、伪造合同、伪造银行单据、伪造材料产品收发记录、隐瞒费用支出等方式,2014年年报共虚增营业收入7363.5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925.33万元,少计销售费用368.5万元、管理费用132.08万元、财务费用795.3万元、营业外收支1315.49万元。不仅如此,上市公司还存在虚增银行存款2.18亿元,虚列预付3.1亿元工程款的造假行为。这导致其年报虚增利润总额8049.55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35.14%。金亚科技也因此由亏损变为盈利。显然,金亚科技2014年度“扭亏为盈”,正是其财务造假的结果。

3、大额的销售退回。如果在接近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额的销售退回,要关注销售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构销售的情形。

案例:2013年至2015年,昆明机床(*ST 昆机)与部分经销商或客户签订合同,经销商或客户虚假采购昆明机床产品并预付定金,但最终并不提货,后期通过第三方绕账等方式将定金退回客户,或者直接按照客户退货进行处理,完成虚假销售。在此过程中,昆明机床虚构合同、发货单、运输协议等单据,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来虚计收入,以达到虚增当年利润的目的。为避免虚计收入被审计人员发现,昆明机床采用在账外设立库房的方式,将存货以正常销售的方式出库,但存货并未实际发往客户,而是移送至账外库房。之后,昆明机床通过“二次”销售,虚构销售退回,或将产成品拆解为零配件从第三方虚构采购购回等方式处理账外存货,但原来虚计的应收账款无法冲减。为避免设立账外库房的事宜被审计人员察觉,昆明机床还要求出租外库的出租人将租金业务发票开具为运输费用发票。昆明机床2013年虚计收入115笔,共计12,235.26万元,2014年虚计收入46笔,共计7,946.00万元,2015年虚计收入34笔,共计2,020.36万元。

4、业绩增长与查询到的公开信息、常识相违背。从海关、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工商信息查询等获取外部非财务数据,验证公司业绩的真实性,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案例1:尔康制药,媒体质疑报道中提供了一组海关数据,2016年中国向柬埔寨进口木薯淀粉共计3.09万吨,金额为1,042.8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0.72亿元。据此可推断,尔康制药柬埔寨项目的大部分产品并未进口到中国而是销往海外。即使假设销往中国的0.72亿元均为尔康(香港)实现的净利润,公司柬埔寨项目的海外销售净利润亦高达5.43亿元,高于尔康制药2016年年报披露的公司海外销售毛利润4.34亿。上述数据与柬埔寨公司实现盈利不符。

公司如果是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往往会出现违背常识的地方,如果对财务数据多加分析,往往能发现财务造假的端倪。

案例2: 2011~2015年,金徽酒(603919)超过90%的销售收入为经销商所贡献,2011~2015年度9家历年前五大客户(其中两家为同一控制人,故统计为9家,2016年未披露前五大客户名称),6家地处甘肃省国家级贫困县,贡献的销售业绩最高达11,271.41万元,最低亦有1,948.68万元。6家历年前五大客户分布于甘肃陇南和定西两市,分别为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宕昌世纪金徽经销点、礼县红云商贸有限公司、渭源县鑫城名酒营销中心、临洮县艺顺祥名酒综合超市和陇西县孚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与陇南市三和源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一致,三和源于2013年9月注销,此处为便于统计合称为陇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连续5年稳居金徽酒第一大客户宝座,(三和源)2011年销售收入为8,299.81万元;2012年为11,271.41万元;2013年为9,700.32万元(兴达商贸);2014年为5,413.80万元;2015年为5,097.03万元。

而记者从陇南市国税局及武都分局查询到的纳税数据显示,该企业核定每月销售收入3.4万元(截止2014年),亦即年销售收入40.8万元,与金徽酒披露的最高年度销售收入(2012年,11271.41万元)相差逾275倍。

2011年及2012年第二大客户,2013年第五大客户——宕昌世纪金徽经销点(2015年1月注销),金徽酒披露其2011年度销售收入2,989.30万元;2012年度销售收入4,083.80万元;2013年度销售收入2,892.12万元。宕昌县国税局数据显示该个体户每月销售收入均不足2万元。

礼县红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礼县红云商贸)、渭源县鑫城名酒营销中心(以下简称渭源鑫城名酒)、临洮县艺顺祥名酒综合超市(以下简称临洮艺顺祥超市),3家历年前五大客户在税务系统对应的销售数据,亦与金徽酒公告数据出入颇大。

当地国税局纳税数据显示,礼县红云商贸2013年应税收入为219.63万元,2014年为499.82万元,2015年为680.47万元。而金徽酒公告显示,2013~2015年,礼县红云商贸销售额分别为3,884.89万元(第三大客户)、3,312.72万元(第二大客户)和3,319.25万元(第五大客户)。

同为个体工商户,临洮艺顺祥超市核定每月纳税经营额为4.6万元,即年销售收入55.2万元。而其在金徽酒公告的业绩中,最低年销售额为2,533.17万元(2012年),最高达到3,738.93万元(2015年)。

渭源鑫城名酒2011年(5月起)~2012年在渭源县国税局核定的每月销售收入为4,800元,即年销售收入仅为5.76万元,而金徽酒披露的该客户2011年、2012年销售收入却为1,997.52万元和2,618.36万元,与2012年金徽酒披露的数据相差约454倍(2618.36万元/5.76万元)。

陇西县孚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的计税销售额为256.33万元,2015年为227.98万元,而金徽酒相应披露的年销售额则为3192.75万元和4170.17万元,两者同样相差甚远。

案例3:中毅达2016年度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驱动因素是收购了福建上河51%的股权。福建上河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9亿元,实现净利润6953万元。而中毅达全年盈利不过468万元。其2014、2015年业绩情况一般,净利润均未超过350万元。转折点发生在被中毅达收购的2016年三季度,收购后,福建上河不断从大型央企、大型地方国企承接工程业务。

贵阳观山湖区现代制造产业园京东路项目、贵州省息烽县龙泉大道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项目、贵阳市花溪区孟溪路二标段项目、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枢纽中心项目土石方及地基处理工程和贵州省修文县桃源大道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一标段等5个项目,是福建上河2016年承接的最大5个项目,贡献营收5.3亿元,占了福建上河全年营收的94%。项目全部在贵州境内,其中4个项目总包方为中铁十七局(其中两个项目分总包方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中铁十七局全资子公司)。这些项目合同签订时间相差不过4个月,因此,福建上河在近乎多线作战、同时开工的情况下,依然大幅缩短了建设工期。

以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项目为例,项目预计启动时间为2016年1月,建设工期2年。延迟5个多月开工后,福建上河8月6日签订分包合同,12月份便显示已完工,完工率100%,确认收入近6000万元。与此相对应的是,中铁十七局相关项目人员却表示目前该项目仍处于施工建设中,预计2019年完工。

5、与同一家客户同时发生销售、采购的交易的情况这种财务造假的手法常见于平台类公司,例如某游戏公司,因为存在业绩对赌压力,虚构了3亿元与国外某公司的销售,同时虚构了与另外一家国外公司的采购,销售采购金额完全一致。

6、大额的关联方交易。企业是否与两家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同时存在销售、采购的的情况。如果交易是虚构的,销售所收到的资金往往会通过采购交易还给关联的公司,从而完成资金的闭环,如果企业与两家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同时存在销售、采购的的情况,在调查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交易的真实性和企业与交易对方否存在实质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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