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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售会计处理_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1月04日 07:09 51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土地使用权出售会计处理_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土地使用权出售会计处理_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1.公司转卖土地和房屋如何做账合适
2.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3.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的会计处理
4.房地产公司出售土地怎么做账务处理?
5.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入账

公司转卖土地和房屋如何做账合适

1、转让土地涉及到的税种: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方应缴纳契税。 ?

2、财务处理: ?

(1)企业将土地作为无形资产并且地上没有建筑物,收到土地转让款时: ?

借:银行存款 ?

贷:营业外收入 ?

结转土地转让成本: ?

借:营业外支出 ?

借:累计摊销 ?

贷:无形资产 ?

计提税费时: ?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等 ?

贷:营业外支出 ?

(2)企业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投资性房地产时: ?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按其差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

扩展资料: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房地产转让的程序

(1)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房屋坐落绘制、面积、四至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取得方式;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房地产转让权属登记。

房地产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否则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法律效力。

新的房地产产权人领取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凭该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百度百科--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百度百科--房地产转让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转让计入什么科目?

具体要看情况而定:

如果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出租赚钱租金的,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下,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如果非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造物的等其他相关用处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然后每月摊销计入成本费用中去.

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商品房等的,应做为存货,计入开发房屋的成本里去.

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是为自己建造办公楼等的,应计入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的会计处理

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土地使用权和出租土地使用权.

出售土地使用权属于偶然发生的交易事项,因此出售损益通过营业外收支核算.

例:企业转让某项土地使用权,账面成本2000万元.已提摊销500万元,转让收入3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0年,按5%计算应交营业税.则:

借:银行存款3000万

累计摊销500万

贷:无形资产2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万

营业外收入1350万

出租土地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因此由此发生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

如上例的土地使用权为出租,每年租金100万,营业税率5%.则:

收到或计算应收租金:

借: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100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万

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万

每年摊销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40万

贷:累计摊销40万

土地使用权转让计入什么科目?整体上来说,其实大家通过小编老师在上文中汇总的相关介绍资料可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收益处理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出来的,比如说无形资产、其他业务成本或者存货的科目记录的.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学习的,有什么会计问题都可以来本网站提问.

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的会计处理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1、成本模式下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2、公允价值模式下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或相反分录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

一、当月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建筑物的,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致,当月增加,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照提折旧.

为土地使用权的,同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一致,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再摊销.

企业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按会计规定不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按直线法计算其折旧或摊销作为纳税调减处理.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财政部财会[2006]18号)

(一)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二)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从文章的介绍也可以见到它是有两种模式,不同的处理模式下它的会计分录也不同.财务在对投资新房地产入账时,也要弄清楚到底是采取哪种模式,以确保公将公司的账务做的标准又正确.

房地产公司出售土地怎么做账务处理?

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土地使用权和出租土地使用权。

出售土地使用权属于偶然发生的交易事项,因此出售损益通过营业外收支核算。

例:企业转让某项土地使用权,账面成本2000万元。已提摊销500万元,转让收入3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0年,按5%计算应交营业税。则:

借:银行存款 3000万

累计摊销 500万

贷:无形资产 2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万

营业外收入 1350万

出租土地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因此由此发生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

如上例的土地使用权为出租,每年租金100万,营业税率5%。则:

收到或计算应收租金:

借: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 100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万

每年摊销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40万

贷:累计摊销 40万

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入账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性质的资产。

二、取得时就计入成本: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三、卖出土地: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

1、购入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2、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第五条?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1)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

(2)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3)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原拥用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担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的行为。

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抵押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作为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必须经过评估,评估需要如下文件:

1、提供专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非专利技术签定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一般无形资产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6、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提供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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