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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会计继续教育怎么样_怎么补学上年青岛继续教育怎么样?

会计考试攻略 2024年01月03日 07:03 56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青岛市会计继续教育怎么样_怎么补学上年青岛继续教育怎么样?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青岛市会计继续教育怎么样_怎么补学上年青岛继续教育怎么样?

1.青岛市会计证继续教育和年审的问题。
2.怎么补学上年青岛继续教育怎么样?
3.2022年山东青岛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山东省财政厅
4.2014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5.山财继续在教育怎么样?

青岛市会计证继续教育和年审的问题。

你是2011年10月份领的会计证,2011年就应该进行第一次继续教育,2012年进行第二次继续教育,一共需补办两次继续教育,2013年还没进行继续教育,大约在下半年,也可能今年更换为全国会计证书,具体还没定,你不在青岛,你可以委托别人到市南财政局去买网上学习卡,买了以后,在网上进行学习,考试通过后,打印池考试成绩单保留着就可以了

怎么补学上年青岛继续教育怎么样?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已经成为定局,但是会计从业考试不等于作废,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会计证取消后原有的证书依然有效可以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并且会计证取消后会计继续教育也不取消,依然保存在《会计法》中。

那么问题来了,初级会计证书已经拿到手,是否还需要继续教育?

会计证取消已成共识,越来越多的考生转向初级会计考试,而很多已经持有会计证的小伙伴对2017年是否需要继续教育的问题十分疑惑。目前安徽、青岛等地相继出台2017继续教育规定,小奥在第一时间为大家进行解读。

一、 部分地区2017仍保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制

9月5日青岛财政局公布《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2017年青岛市境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都要接受继续教育,取得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继续教育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2月28日。

细心的考生朋友们发现,这与此前在6月份财政部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继续教育每年需修满90学分不同,继续教育对象也暂时没有变为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详细对比如下:

小奥在了解其他地区2017年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后发现目前安徽、徐州、重庆、四川等多个地区已经发布权威公告,表示2017年继续教育规定沿用24学分。

二、为什么会计证取消,持有会计证人员还要继续教育?

会计证已经取消但持证人还要继续教育的问题一度引起会计人员广泛关注,很多人直呼“考到‘绝证’还要每年继续教育有些不公平”,还有人对此解读为财政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会计证今后还有效,依然可以证明持证人的会计水平和能力,所以还要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更新财经法规制度提升自我职业道德与能力。

其实根据最新继续教育意见稿中可以看出,今后继续教育将成为所有会计人的必修课,即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都要接受继续教育。其目的是破除继续教育形式化,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帮助会计人员向综合管理型会计顺利转型。相信9月15日德勤财务机器人正式上岗效率惊人的消息大家都已经知晓,更有业内人士预言2025年基础财务将被机器人取代,无论是真是假会计人转型发展都是脱离夹缝中生存困境的最好出路。由此可见国家继续教育新规制定也是希望能够从制度上引领规范会计人员逐步提高业务素质,避免失业危机。

三、未持有会计证人员今后将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虽然2017继续教育目前公布地区中都没有实施新规,其他地区未公布对学分规定,但《意见稿》公布后一般来说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会大幅度修改,就像会计证从国家决策到停考,再到初级会计报名不再需要会计证,最后将在《会计法》修订完成后正式取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继续教育新规预计也将逐步落实。

2017年一系列变革似乎昭示着会计行业巨变的到来,在2019初级会计报名条件没有公布以前,也有人根据《意见稿》中提到会计人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猜测会以修满继续教育学分作为初级会计报名新要求。因为新规2017年尚未实施所以未来初级会计报名是否会受影响发生变化尚是未知。

新规定下虽然整体分数提高到90学分,但渠道更加广泛,形式也更加灵活多样,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职称考试等方式来修满学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每过一门可以抵60学分,换句话说如果考生取得初级会计师证将可以一举两得直接抵免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具体情况各地区实际规定略有差异,可以致电当地财政部门咨询。

勤奋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后天自己养成的。产生勤奋的原因有多种,有的是心怀抱负和信念,也有的是因为某种原因或在某事上受挫,从而勤勉起来。但是,只要勤于工作,就会有成功的必然。

2022年山东青岛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山东省财政厅

您好!冒昧打扰了!我缺前几年的继续教育证书,怎么才能补学课程谢谢了!

如果之前缺少继续教育,可以和那个学校进行交流,看看能不能正常的把课程补回来版,这样也可以继权续的深造自己的学历。

这些课程只要重新去选一下,也就没有问题了,然后再走正常的流程继续申请,就可以彻底完成继续教育。整体的流程不是特别的复杂,只要通过那些课程,就算完成的继续教育。

如何进行网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在还能补前几年的学时吗

我们这儿网上继续教育是一年一结,无法补课。

建议你去咨询主办单位,看看是否可以补学时。

祝工作顺利。

青岛市继续教育学分怎样弄

每年你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会组织继续教育的培训,考试合格就会发证书的。

如何补回前几年没有继续教育的学分

咨询当地执业药师协会补回,一般不建议补学分,补学分也是有限制的,专不是想补多少属年就补多少年的,很多省份都是限制最多补三年的学分的。

通过执业药师考试的人员,自领取执业药师证书后每年都需要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是再次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如何补上去年不够的继续教育学时

想要补去年不够的继续教育学时,要在相对应的一个系统里面看一看,怎么进行补充,一般来说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如何补前几年的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进行补修: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6)怎么补学上年青岛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重要性:

将登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后,经人社部门审核发给当年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18年的继续教育课没有学习,如何补学

要补学的话你需要跟你的院校导师联系下看是如何进行补学,并且需要说明你没有学习的原因是什么,看是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继续教育也就是成人学历提升教育,如果说你没有报继续教育,其实现在的高职扩招或许也比较适合你,并且拿到的是统招文凭,含金量会比成人教育的学历文凭高。

如何补办继续教育学分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开设有学历以及非学历教育,可以选修学院的任意课程进行学习考试,开具成绩单!

继续教育补学时 不够,怎么补继续教育学时

一年申报一次,需要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版育的学习时间累权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为1学时)。在继续教育年度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现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学分与学时的转换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每年中、高级职称人员至少需要完成72学时,其中公需学时至少24学时,专业课时至少48学时。

2014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得知,2022年山东青岛会计继续教育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录方式为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1.继续教育对象

 2022年山东青岛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

2.继续教育学分

 2022年山东青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

3.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工会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1.网络培训。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2.面授培训。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为确保培训质量,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备案单位的继续教育面授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

 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4.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山财继续在教育怎么样?

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及《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境内(青岛市及解放军、武装警察系统除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第五条 全省会计人员享受当年度免费继续教育,所需费用由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紧紧围绕我省财政经济中心任务,结合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创新机制,注重质量,强化服务,有力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管部门。

(一)省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下列工作:

1.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和管理办法。

2.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确定、发布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3.指导、监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全省继续教育机构工作及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制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资质条件,审查、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资质;负责全省网络继续教育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5.组织开发或推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6.组织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省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7.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

(二)市、县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下列工作:

1.根据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制订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

2.制订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宣传、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3.审核、确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监督、检查本地区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选定本地区网络继续教育实施机构,监督、检查本地区继续教育机构工作情况,规范继续教育培训市场。

5.组织实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培训工作,审核、确定、监督本地区有关单位组织的脱产培训工作。

6.协助省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继续教育数据对接及系统维护工作。

第八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九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一)会计理论,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政策法规,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

(三)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会计准则制度等专业知识、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四)职业道德,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及不同层次会计人员实际需要,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继续教育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培训、脱产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参加网络培训的,当年度只能选择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注册。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和脱产培训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省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确定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开展的继续教育。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脱产培训。

(三)参加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社会组织及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脱产培训。

(四)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高端、骨干)人才培训。

(五)参加省以上财政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七)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培训形式。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高端、骨干)人才考试。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考试。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含专科)学位学历教育。

(四)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六)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四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积极推广网络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每年不得少于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六条 参加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网络培训或脱产培训,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第十七条 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高端)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考试的,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考试管理机构公布考试成绩时间为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包括专科)学位或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专业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相关文件的签发时间或课题结项通知书时间为准;无正式文件也无结项通知书的,以课题核心内容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时间为准(需在文章中注明来自课题);以上条件均不符合的课题,不得折算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至第三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

(七)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合格成绩公布时间或表彰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下一年度。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在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会计人员在省内(青岛市除外)调转,调出前须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当年度继续教育可在调出地或调入地完成,但不能跨地区累计学分。

(二)会计人员跨省(含青岛市)调转,调出前须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须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参加非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予认可学习结果,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经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继续教育学分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完成。

第五章 机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充分发挥会计学会、行业协会等主渠道作用,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继续教育平台,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还应具备可靠的网络平台、硬件设备、管理系统及维护服务。

(二)拥有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课程研发团队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能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培训质量,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根据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培训计划和工作重点,优化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有关单位组织的脱产培训,原则上一次培训不得少于3天。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培训档案保存不得少于6年。

第二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本地区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继续教育脱产培训组织单位等相关信息。

可自行组织会计人员脱产培训的单位仅限中央驻鲁企业、省属和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方大中型企业、市级(含)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组织。

(二)脱产培训应由培训组织单位向属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报备(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授课教师等),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一)承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教授职称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承担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副教授职称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承担初级及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讲师职称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十八条 省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以及规划、组织编写或筛选指定继续教育教材,逐步形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体系,以适应不同类别和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管理,教材内容应贴近形势、紧跟要求,鼓励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参与编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提高教材开发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三十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

(一)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考试合格后,其数据由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定期从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下载,审核后载入管理平台。

(二)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各类脱产培训,其培训信息,由培训组织单位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后上传管理平台。

(三)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上传管理平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数据上报及上传系统,不得跨年度实施。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获取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十四条 继续教育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止或取消其开展继续教育培训资格:

(一)采取虚假宣传、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扰乱培训市场秩序的;

(二)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会计人员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向会计人员违规收取继续教育培训费,或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的;

(四)强行推荐继续教育用书的;

(五)不按规定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培训工作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证书的;

(七)弄虚作假,骗取财政继续教育资金的;

(八)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市、县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分工,由市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会〔2006〕23号)同时废止。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真的吗

山东财经大学的确有继续教育学院。不过你要当心有人打着正规学校的幌子

会计继续教育为什么点了山财的网站登录,却弹出提示框要求进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呢会计证是青岛的

青岛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是有2个网校可以选的,分别是山财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您在青岛会计信息网进行报名时,会让你选择其中一家网校,

当你选择后,就无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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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财会计继续教育app叫什么

还没有出app吧,您如果没时间可以找我们代学

山财培训网会计继续教育看完视频就有学分需要考试吗

山财培训网会计继续教育,看完视频就有学分,需要在线考试。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90 学分。其中,专业课至少60学分,公需课至少30学分。

在线考试:

1、您有10次正式考试的机会,每次考试时间为60分钟。10次正式考试取最高分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超过60分(含60分)视为考试合格。

2、综合成绩 = 正式考试成绩 * 80% + 平时成绩 * 20% 其中,平时成绩初始为100分,在听视频课件时对弹出问题进行回答,每答错一次,平时成绩扣1分,平时成绩最低为0分。您的平时成绩为100分。

山东省山财会计继续教育网站进不去是什么原因网站很长时间没有进去了

可能是网站系统的原因,稍后再试试就可以了

山财会计继续教育2017年什么时候

现在已经开始了,我正在挂机学习。

感觉很操蛋,会计证都取消了,还要继续再教育。

在山财培训网做的继续教育有效吗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按规定自取得从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各省市财政局部门都会指定符合本省市要求的培训机构负责培训业务

你要看一下你会计证所属财政局公告的继续教育公告,指定的网校是哪几家

如果有山财培训网,则你在山财培训网所做的继续教育就是有效的

否则,财政局部门不认可你的培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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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财培训网继续教育截止日期今年是几月份

12月份,一般12月底前结束,各市财政局在继续教育结束后,2013年12月30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总结报省财政厅会计处。所以12月30前吧

为什么听山财继续教育不出现答题窗口

你所说的“山财”,是指“山东财经大学”还是“山西财经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和“山西财经大学”的简称均为“山财”

在山财会计继续教育为什么在山东会计继续教育网上查不到信息

每次教育局网站上的继续教育机构不一定一样,想想你上次继续教育的机构叫什么名字登录后就可查询到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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